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香港維權人士郭卓堅總共提呈過51次司法覆核申請。郭在2006年就運輸署批准新渡輪的加價申請一事首度興訟,此後他時常以公眾利益為由就社會事件和重大爭議提呈司法覆核,其中僅有兩次勝訴,分別為2014年的《郭卓堅訴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案和2022年的《郭卓堅訴醫務衞生局局長》案,其餘悉數被各級法院或法律援助署駁回。社會各界亦對他經常提呈司法覆核的舉動意見兩極。然而,郭所提呈的司法覆核案對法律業界、學術界和社會有著重大影響,亦在使用判例法的香港被視為標誌性案件。2022年,在《郭卓堅訴醫務衞生局局長》案勝訴後,郭因認為社會形勢已經改變而宣佈不再就民生議題提呈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