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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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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挺(445年—503年),字雙根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北魏濮陽郡太守崔郁之子,北魏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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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挺六世祖崔贊曹魏尚書僕射,五世祖崔洪西晉吏部尚書,父親崔郁是濮陽郡太守[1][2]

崔挺幼年守喪時完全符合禮儀,年少注重學業,所閱覽研究的書很多,推重他人敬愛文士,士人平民都親近他。崔挺每逢節令都與同鄉父老相互以書信問候,文辭美好情意誠懇,得到書信的人以此為榮。崔挺家五代同居,家門中相互禮讓。此後因為頻繁遭遇荒年,才開始分家,崔挺與弟弟崔振退讓田宅和資產,只留下墓田,家中空有牆壁四立,兄弟和順愉快,手不釋卷。當時谷價昂貴,鄉鄰中有餘糧的送糧給崔挺,崔挺辭讓後才收下,隨之分發給貧困的人,不做積蓄的事,因此鄉鄰更加欽佩讚美他[3][4]

崔挺後被舉薦為秀才,策試被評定為高等,被授任中書博士,轉任中書侍郎。崔挺因為精於書法,受敕令在長安書寫文明太后父親燕宣王馮朗的碑,獲賜爵泰昌子,轉任登聞縣縣令,升任典屬國下大夫。崔挺以參與議定律令,獲賜布帛八百匹、谷八百石、兩匹馬、兩頭牛。尚書李沖非常看重崔挺,魏孝文帝元宏娶崔挺的女兒為嬪。太和十八年(494年),大將軍、宋王劉昶南下鎮守彭城,朝廷詔令崔挺署理立義將軍,擔任劉昶府長史,崔挺以生病辭讓,於是以王肅擔任長史,崔挺就是這樣受器重[5][4]

崔挺後被授任昭武將軍光州刺史,威信恩惠都很顯著,純正的風氣在州中流行。太和十九年(495年),魏孝文帝巡視兗州,召崔挺到駐地,見到崔挺後,招待親切優厚,又問崔挺治理邊境的方略,談及文章寫作。魏孝文帝非常高興,對崔挺說:「與你分別以來,匆匆過了兩年,我所寫文章已經編成一集,現在當給你副本,有時間可以觀看。」魏孝文帝又回頭對侍臣說:「擁有旄節的官員都像崔挺這樣,我有什麼憂愁呢。」崔挺回到光州。等到散騎常侍張彝兼任侍中巡視風俗,見到崔挺政績美善,對崔挺說:「張彝受到使命巡視地方,採訪民謠風俗審查刑訟吏治,進入光州觀察政績,真是有愧於清使之名。」光州的治所原在掖城,西北數里有座斧山,峰高嶺峻,北臨滄海,南望泰山,是一州中遊玩觀賞的勝地。崔挺想在山頂上建造廟宇,年高廣識的人說:「此山嶺在夏秋之際常有暴雨疾風,岩石崩落,歷代相傳是龍行走的道路,恐怕廟宇不能久存。」崔挺說:「人與神的距離有多遠?虬龍往來迅疾,難道只有一條路?」於是在山頂營建廟宇。數年間,果然沒有異常的風雨。崔挺離職後,廟宇就被大雨冰雹毀壞,此後重建,不久又被毀壞,終於不能修復。眾人認為是神被崔挺的善政感動[6][7]

當時北魏因為犯罪被發配邊鎮的有許多人逃亡,於是訂立嚴厲的法規,一人犯罪逃亡,全家都發配服役。崔挺上書,認為《逸周書》說父子之間有罪不相牽連。天下善人少,惡人多,因為一人犯罪而全家發配服役。司馬牛桓魋應受的懲罰,柳下惠被加以盜跖應得的誅戮,難道不悲哀嗎!崔挺的言辭非常典雅懇切,魏孝文帝採納了他的意見[8]。光州境內先前少鐵,鐵器都要從別的州求購,崔挺上表請求恢復鐵官,公私都有便利。各州的中正官,職責在於評論士人,魏孝文帝將要辨別天下氏族的高低,於是就訪求確定中正官,以崔挺遙領本州大中正[9][7][10]

掖縣有一人年過九十,由人抬着拜訪州城,自稱年少時曾充任使者訪問林邑,得到一塊美玉,一尺四寸見方,很有光彩,藏在海島,將近六十年了。欣逢賢明治世,現在願奉送給刺史。崔挺說:「我雖然德行不及古人,但還不到以玉為寶的地步。」崔挺派遣船隻隨老人去取玉,果然光潤異常,終於不肯接受,上表將玉送到京城。魏宣武帝元恪即位後,崔挺屢次上表請求回京城。景明初年,崔挺離職,光州老幼哭泣追隨,贈送縑帛贈送,崔挺都沒有接受[11][10]

散騎常侍趙脩受到魏宣武帝寵信,崔挺雖然與趙脩是同鄉,從未登門拜訪。北海王元詳擔任司徒錄尚書事,任命崔挺為司徒司馬,崔挺堅決推辭,沒有獲准。世人都嘆息委屈了他,崔挺平靜對待此事。此後元詳掌管考核任用官吏,眾人競相自誇考核等級,以求得升遷敘用,只有崔挺始終沒有說話,元詳說:「崔光州考核後品級沒有得到升遷,你應該自投一文牒,為自己申請。蘧伯玉以獨為君子為恥,你又為何要默然獨為君子?」崔挺回答說:「官品階級是朝廷重要制度,考課官吏是國家的常典。下官雖然慚愧沒有古人不自傲的美德,至於自我炫耀求升遷,私下認為可恥。」元詳大加讚嘆稱美。崔挺自從擔任司徒司馬,元詳從未稱呼他的名字,常常稱呼光州州號,以顯示對崔挺的優待尊敬。景明四年(503年),崔挺去世,虛歲五十九。當年冬天,朝廷贈予崔挺輔國將軍、幽州刺史,諡號。光州的舊部聽說崔挺去世的消息,無不悲痛傷感,共同鑄造八尺銅像放置於光州城東廣因寺,發起八關齋,為崔挺追奉冥福,崔挺的遺愛就是如此[12][13]

當初,崔光身在貧賤,崔挺送給他衣食贍養,經常親切致敬。崔挺又賞識童年時的邢巒宋弁,並說他們終究會有遠大前程,世人稱崔挺識別人才。崔挺任官二十多年,家庭資產沒有增加,食物沒有多種菜餚,家庭之內一派和諧。舊友故交多贈送錢財物品助喪,崔挺的六個兒子遵守父親一貫的作風,一無所受[14][1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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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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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振,北魏龍驤將軍、河東郡太守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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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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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魏書·卷57》,出自魏收魏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32》,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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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崔挺,字雙根,博陵安平人也。六世祖贊,魏尚書僕射。五世祖洪,晉吏部尚書。父鬱,濮陽太守。
  2.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崔挺字雙根,辯之從父弟也。父郁,位濮陽太守。
  3.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挺幼居喪盡禮。少敦學業,多所覽究,推人愛士,州閭親附焉。每四時與鄉人父老書相存慰,辭旨款備,得者榮之。三世同居,門有禮讓。於後頻值飢年,家始分析,挺與弟振推讓田宅舊資,惟守墓田而已。家徒壁立,兄弟怡然,手不釋卷。時穀糴踴貴,鄉人或有贍者,遺挺,辭讓而受,仍亦散之貧困,不為畜積,故鄉邑更欽嘆焉。
  4. ^ 4.0 4.1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挺幼孤,居喪盡禮,少敦學。五代同居,後頻年飢,家始分析。挺與弟振推讓田宅舊資,惟守墓田而已。家徒壁立,兄弟怡然,手不釋卷。鄉人有贍遺,挺辭而後受,仍亦散之。舉秀才,射策高第。拜中書博士,轉侍郎。以工書,受敕於長安書文明太后父燕宣王碑,賜爵秦昌子。轉登聞令,遷典屬國下大夫。以參議律令,賜帛、穀、馬、牛等。尚書李沖甚重之。孝文以挺女為嬪。宋王劉昶南鎮彭城,詔挺為長史,以疾辭免,乃以王肅為長史,其被遇如此。
  5.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舉秀才,射策高第,拜中書博士,轉中書侍郎。以工書,受敕於長安書文明太后父燕宣王碑,賜爵泰昌子。轉登聞令,遷典屬國下大夫。以參議律令,賜布帛八百匹、穀八百石、馬牛各二。尚書李沖甚重之。高祖以挺女為嬪。太和十八年,大將軍、宋王劉昶南鎮彭城,詔假立義將軍,為昶府長史,以疾辭免,乃以王肅為長史。其被寄遇如此。
  6.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後除昭武將軍、光州刺史,威恩並著,風化大行。十九年,車駕幸兗州,召挺赴行在所。及見,引諭優厚。又問挺治邊之略,因及文章。高祖甚悅,謂挺曰:「別卿已來,倏焉二載,吾所綴文,已成一集,今當給卿副本,時可觀之。」又顧謂侍臣曰:「擁旄者悉皆如此,吾何憂哉。」復還州。及散騎常侍張彝兼侍中巡行風俗,見挺政化之美,謂挺曰:「彝受使省方,采察謠訟,入境觀政,實愧清使之名。」州治舊掖城,西北數里有斧山,峰嶺高峻,北臨滄海,南望岱嶽,一邦游觀之地也。挺於頂上欲營觀宇,故老曰:「此嶺秋夏之際,常有暴雨迅風,岩石盡落,相傳雲是龍道,恐此觀不可久立。」挺曰:「人神相去,何遠之有?虯龍倏忽,豈唯一路乎!」遂營之。數年間,果無風雨之異。挺既代,即為風雹所毀,於後作,復尋壞,遂莫能立。眾以為善化所感。
  7. ^ 7.0 7.1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後拜昭武將軍、光州刺史,風化大行。及車駕幸兗州,召挺赴行在所,問以臨邊之略,因及文章。帝甚悅,謂曰:「別卿以來,倏焉二載。吾所綴文,以成一集,今當給卿副本。」顧謂侍臣曰:「擁旄者皆如此,何憂哉!」復還州。及散騎常侍張彝巡行風俗,謂曰:「彝受使巡方,采察謠訟,入境觀政,實愧清使之名。」州舊掖城西北數里,有斧山,峰嶺高峻,北臨滄海,南望岱嶽。挺於頂上欲營觀宇,故老曰:「此嶺上,秋夏之際,常有暴雨。相傳雲是龍道,恐此觀不可久立。」挺曰:「人龍相去,何遠之有?虯龍倏忽,豈一路乎?」遂營之。數年間,果無風雨之異。挺既代,即為風雨所毀,遂莫能立。眾以為善化所感。時以犯罪配邊者多有逃越,遂立重製,一人犯罪埔亡,闔門充役。挺上書,以為周書父子罪不相及,以一人犯罪,延及闔門,豈不哀哉!辭甚雅切,帝納之。
  8.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十·齊紀六》:魏主以有罪徙邊者多逋亡,乃制一人逋亡,闔門充役。光州刺史博陵崔挺上書諫曰:「天下善人少,惡人多。若一人有罪,延及闔門,則司馬牛受桓魋之罰,柳不惠嬰盜跖之誅,豈不哀哉!」帝善之,遂除其制。
  9.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時以犯罪配邊者多有逃越,遂立重製,一人犯罪埔亡,合門充役。挺上書,以為周書父子罪不相及。天下善人少,惡人多,以一人犯罪,延及合門。司馬牛受桓魋之罰,柳下惠嬰盜跖之誅,豈不哀哉!辭甚雅切,高祖納之。先是,州內少鐵,器用皆求之他境,挺表復鐵官,公私有賴。諸州中正,本在論人,高祖將辨天下氏族,仍亦訪定,乃遙授挺本州大中正。
  10. ^ 10.0 10.1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先是州內少鐵,器用皆求之他境,挺表復鐵官,公私有賴。孝文將辨天下氏族,仍亦訪定,乃遙授挺本州大中正。掖縣有人年踰九十,板輿造州。自稱少曾充使林邑,得一美玉,方尺四寸,甚有光采,藏之海島,垂六十歲,忻逢明政,今願奉之。挺曰:「吾雖德謝古人,未能以玉為寶。」遣船隨取,光潤果然,迄不肯受,乃表送都。景明初,見代,老幼泣涕追隨,縑帛送贈,悉不納。
  11.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掖縣有人,年踰九十,板輿造州。自稱少曾充使林邑,得一美玉,方尺四寸,甚有光彩,藏之海島,垂六十歲。忻逢明治,今願奉之。挺曰:「吾雖德謝古人,未能以玉為寶。」遣船隨取,光潤果然。竟不肯受,仍表送京都。世宗即位,累表乞還。景明初見代,老幼泣涕追隨,縑帛贈送,挺悉不納。
  12.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散騎常侍趙脩得幸世宗,挺雖同州壤,未嘗詣門。北海王詳為司徒、錄尚書事,以挺為司馬,挺固辭不免。世人皆嘆其屈,而挺處之夷然。於後詳攝選,眾人競稱考第,以求遷敘,挺終獨無言。詳曰:「崔光州考級並未加授,宜投一牒,當為申請。蘧伯玉恥獨為君子,亦何故默然?」挺對曰:「階級是聖朝大例,考課亦國之恆典。下官雖慚古賢不伐之美,至於自衒求進,竊以羞之。」詳大相稱嘆。自為司馬,詳未曾呼名,常稱州號,以示優禮。四年卒,時年五十九。其年冬,贈輔國將軍、幽州刺史,諡曰景。光州故吏聞凶問,莫不悲感,共鑄八尺銅像於城東廣因寺,起八關齋,追奉冥福,其遺愛若此。
  13.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散騎常侍趙脩得幸宣武,挺雖同州壤,未嘗詣門。北海王詳為司徒、錄尚書事,以挺為司馬,固辭不免。世人皆嘆其屈,而挺處之夷然。詳攝選,眾人競稱考第,以求遷敘,挺終無言。詳曰:「崔光州考級並未加授,宜投一牒,當為申請。蘧伯玉恥獨為君子,亦何故默然?」挺曰:「階級是聖朝大例,考課亦國之恆典,至於自衒求進,竊以羞之。」詳大相稱嘆。其為司馬,詳未曾呼名,常稱州號,以示優禮。卒,贈輔國將軍、幽州刺史,諡曰景。光州故吏聞凶問,莫不悲感,共鑄八尺銅像,於城東廣固寺赴八關齋,追奉冥福。
  14. ^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初,崔光之在貧賤也,挺贍遺衣食,常親敬焉。又識邢巒、宋弁於童稚之中,並謂終當遠致。世稱其知人。歷官二十餘年,家資不益,食不重味,室無綺羅,閨門之內,雍雍如也。舊故多有贈賵,諸子推挺素心,一無所受。有子六人。
  15.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初,崔光貧賤,挺贍遺衣食,常親敬焉。又識邢巒、宋弁於童幼,世稱其知人。歷官三十餘年,家資不益,食不重味,室無綺羅,閨門之內,雍雍如也。欲諸子恭敬廉讓,因以孝為字。及葬,親故多有贈賵,諸子推挺素志,一無所受。有子六人,長子孝芬。
  16. ^ 《魏書·卷一百四·列傳第九十二》:其舅崔孝芬怪而問之,收曰:「懼有晉陽之甲。」
  17. ^ 《北齊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九》:其舅崔孝芬怪而問之,收曰:「懼有晉陽之甲。」
  18. ^ 《北史·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舅崔孝芬怪而問之,收曰:「懼有晉陽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