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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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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
I Am a Singer
《我是歌手》第四季片頭
《我是歌手》第四季片頭
類型真人秀
格式歌唱比賽
開創 南韓MBC電視台我是歌手
導演洪濤
製作國家/地區 中國大陸
語言普通話
季數4
集數第一季:13
第二季:14
第三季:14
第四季:14
每集長度2小時(含廣告)
製作
製作人張華立劉向群李浩
拍攝地點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金鷹影視文化城(HBS總部)
製作公司HBS
發行公司IPCN
播出資訊
首播頻道湖南衛視
圖像制式SDTV576iHDTV1080i
播出國家/地區 中國大陸
播出日期第一季:2013年1月18日 (2013-01-18)—2013年4月12日 (2013-04-12)
第二季:2014年1月3日-2014年4月11日
第三季:2015年1月2日-2015年4月3日
第四季:2016年1月15日-2016年4月15日
相關節目
續作歌手
相關節目韓國:I Am A Singer
外部連結
湖南衛視《我是歌手》 官方網站

《我是歌手》(英語:I Am a Singer)是湖南衛視韓國MBC引進的同名大型歌唱真人秀節目。七名知名歌手同台競賽,每場由500名現場聽審決定歌手名次,兩周累計票數(第一輪)或得票率(第二輪起)名次最低的歌手被淘汰,由另一位歌手頂替空缺。參加本節目的歌手都是在華人圈內擁有較高知名度,曾有唱片發行的實力歌手。本節目的音樂總監是梁翹柏。本節目與其它歌唱比賽節目最大的不同是,其他節目都注重從平民中挖掘草根明星,而本節目是通過已經成名的歌手之間進行競賽。此外,在比賽前節目規定參賽歌手須簽「保密條款」,藉此提醒參賽歌手不得向媒體透露自己是否加入參賽,因此在參賽前首發歌手皆不知自己的對手是誰,在第一次錄製時各個歌手也不行互相見面,直到歌手上舞台露面為止,在第4季稍微放寬,替補歌手會提早讓在線歌手知道身份,甚至讓踢館成功的歌手迎接替補歌手。第一季於2013年1月起播出,目前已播出至第四季。第五季,因「限韓令」所以停播,因此更改節目名稱和賽制,並以全新節目名義《歌手》播出[1]

賽制[編輯]

節目第一季共13期,第二季共14期,包括常規賽、復活賽(第一季)、突圍賽(第二季)、半決賽和決賽。

常規賽共分為5輪,每輪演出分兩場。每輪有7名歌手參與競演,每場均有500名觀眾聽審參與表決,每位聽審選擇3位自己認為本場表現最佳的歌手。每輪的第一場和第二場競演所得票數相加,總得票率累計最低的歌手遭到淘汰,由新加入的一位歌手頂替。被淘汰的歌手一般會在淘汰後的下一期中返場表演,返場表演並不計入成績。

隨着比賽的深入,節目會增加「輪盤抽歌」、「致敬專場」、「復活賽」、「突圍賽」等多種比賽形式,用來提升節目的懸念度。第一季復活賽邀請在節目中被淘汰的選手再進行一輪比賽,勝出者可和留下的6位選手角逐年度歌手。在選歌上,除首場競演可以唱自己的代表作外,其他一定要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第四季則改為每位歌手在比賽期間只有一次機會演唱自己的代表作。而從第二季開始的突圍賽除了邀請在節目中被淘汰的歌手,還會邀請所有後期參賽歌手再進行一輪比賽,來爭奪首發歌手晉級決賽以外的名額。

第三季新增「踢館賽」,改為三場一輪。

踢館賽為在保留原先的每兩場競演淘汰一個歌手,新加進來的賽制,在普通賽後進行。以邀請出道未滿10年的歌手來進行比賽提供一個一展身手的機會。踢館歌手將面臨比在線歌手更嚴苛的考驗——若踢館歌手在本場競演中戰勝一半的歌手,唱進前四名,則踢館成功,加入在線歌手陣容,且淘汰掉本場競演排名墊底的歌手;反之踢館失敗,無緣接下來的競演。踢館賽的得票率不計算到排位賽和淘汰賽中,同時也不會影響補位歌手的加入。

因賽程期數有限,第三季取消了半決賽的競演,決賽賽制也相應作了更改,通過五輪投票決定歌王歸屬。

每位歌手都有一位「經紀人」,「經紀人」一般由湖南衛視主持人或天娛傳媒旗下藝人擔任,陪著歌手前往竟演現場或是傳達節目重要訊息。歌手被淘汰,相應「經紀人」也被淘汰。 另外,節目無固定主持人,常規賽及踢館賽主持人一般由參加競演的某位歌手固定擔任[a],當主持人被淘汰時,再由其他位歌手接棒。

注釋[編輯]

  1. ^ 因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之影響,從第四季開始在電視播出版本中改稱為「串講人」。

參考資料[編輯]

引用[編輯]

來源[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