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電話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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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無線行動通訊網路是數位訊號制式的,除了可以進行語音通信以外,還可以收發短信、MMS、以及透過轉接連上網際網路。
目前在全球範圍內使用最廣是的第四代行動通信技術(4G),在台灣和中國大陸以LTE規格的4G通訊網絡最為普及。行動通訊的新式標準正在向第五代移動通訊技術逐漸遷移。[1]
發展歷史
[編輯]0G
[編輯]0G是前蜂巢式技術(Pre-cellular)時代或前行動通訊時代。Push-to-talk、行動電話系統(MTS)、改進型行動電話系統(IMTS)、AMTS、OLT、MTD、Autotel/PALM 、ARP等都是屬於0G技術。1966年Televerket在挪威開設了第一家手動行動電話系統。稍後挪威成為歐洲第一個獲得自動行動電話系統國家。1971年芬蘭成為第一個公開採用 Autoradiopuhelin (ARP) 的商業行動電話網路的國家。1972年西德成為第二個公開商用行動電話網絡的國家。
1G
[編輯]第一代行動電話網路(1G)是指使用類比訊號的移動電話。最先研製出這一代行動電話的是美國摩托羅拉(Motorola)公司的馬丁·庫珀博士。這種手機有多種制式,如NMT、AMPS(類比式移動電話系統)、TACS,但是基本上使用頻分復用方式只能進行語音通信,收訊不穩定,且保密性不足,無線頻寬利用不充分。此種手機類似於簡單的無線電雙工電台,通話時鎖定在一定頻率,所以使用可調頻電台就可以竊聽通話。這個時候,語音傳播是模擬的,只能傳輸語音流量。
在臺灣,第一代的類比式行動電話網路(使用北美AMPS系統)於西元1989年由交通部電信總局引進,1997年電信民營化時正式取得執照,而於西元2001年11月正式退出電信服務市場。類比式行動電話原來所分配的090、091字頭門號,分別轉為第二代GSM行動電話網路之下的0910、0911字頭門號。
2G/2.5G
[編輯]第二代行動電話,到西元2015年左右之時仍是世界上分佈最廣泛的手機網路服務。採用歐洲規格的GSM、CDMA或者PHS這些十分成熟的標準,具有穩定的通話質量。該類手機具有通話和一些如時間日期等傳送的手機通信技術,一般定義為無法直接傳送如電子郵件、軟件等信息;只具有通話和一些如時間日期等傳送的手機通信技術規格。在第二代行動電話網路的發展過程當中,為了適應日益增加的數據通訊需求,一些加強型的傳輸標準也依次在手機上得到支援,例如GPRS、EDGE和WAP服務。最常見的2.5G系統就是GPRS系統。一些手機廠商也將自己的一些手機稱為2.75G手機,其特色就是擁有比GPRS速率更快的EDGE功能。
在臺灣,第二代的數位式行動電話網路於西元1997年由電信業自由化政策實施之後的幾大業者分別取得執照開始營運,執照期限原在西元2013年到期,而經過頻寬使用執照的延期措施之後,於西元2017年6月正式退出電信服務市場。
3G/3.5G
[編輯]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自西元1990年代末期開始研發,於西元2000年代前中期開始在世界各國陸續開始服務,目前已經逐漸得到廣泛的應用。第三代手機的開始目標之一是開發一種可以輕易地連接上網路,並能在全球通用的無線通訊系統。但是,實際上在最後還是逐漸演變出了多種不同的制式規格,目前在世界上主要有W-CDMA、CDMA2000和TD-SCDMA等規格在競爭。這些新的規格都基於CDMA(碼分多址)技術,在頻寬利用和數據通信方面都有進一步發展。而在高速數據傳輸和蜂窩移動通訊技術方面,於2007年10月新增WiMAX標準為第四種技術體制。
3.5G採用HSPA及HSPA+。可以讓使用者享用7.2M到42M的下載速率。在提供高速數據服務的同時,安全性也得到了改善,3.5G手機偏重於安全和數據通訊。一方面加強個人隱私的保護,另一方面加強數據業務的研發,更多的多媒體功能被引入進來,手機具有更加強勁的運算能力,不再只是個人的通話和文字信息終端,而是更多功能性的選擇。移動辦公及對通訊的強勁需求將使得手機與個人電腦的融合趨向加速,手機將逐漸擁有個人電腦的功能,這方面,在中國的手機市場上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在臺灣,第三代的數位式行動電話網路於西元2002年(民國91年)由歷經合併和增設之後的五大業者所分別取得執照,CDMA2000系統在2003年(民國92年)開始營運,其他系統在2005年(民國94年)開始營運。在西元2008~2011年間智慧型行動電話逐漸普及之後,取代原先的GSM(2G)系統,成為行動電話服務的主力。CDMA2000系統營運至西元2017年(民國106年),其他3G網路則營運至西元2018年(民國107年)。
4G/4.5G
[編輯]第四代行動電話網路是在西元2010年代中期之時世界上所普遍使用的高速行動網路,可分為TDD-LTE(分時型長期演進技術)、FDD-LTE(分頻型長期演進技術)及WiMAX(IEEE 802.16m);而TDD-LTE、FDD-LTE規格在結構上已經進行了統一。第四代行動電話網路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搭配能夠上網執行各種網路服務的智慧型手機。第四代的行動電話技術將一般傳統的語音通訊完全當作是數據封包加以傳輸,這是和之前第三代網路非常不同的地方。由於作為第四代行動網路終端的智慧型手機在功能上已經猶如小型電腦一般,因此第四代行動網路與其說是數位式的高速電話通訊網路,更不如形容為是一種可以隨著基地台擴展使用範圍的巨大網際網路(Internet)服務網路。
4.5G採用LTE Advanced Pro,其概念由NOKIA 於 2014 年底首次提出,並於 2015 年 10 月被 3GPP 確認成為LTE的新標準。正如名字所示意般,4.5G 是 LTE、LTE Advanced 的進一步技術演進,亦是各大網絡商進入 5G 前的重要一站。4.5G透過聚合載波、4x4 MIMO 以及256 QAM 等技術,網絡商可提供服務的 4G 網絡容量及下載速度會較以往更多更快,有助解決網絡塞車等問題。
在臺灣,第四代數位式行動電話於西元2014年(民國103年)開始營運,在2017年接收第二代行動電話執照到期撤除之後所留下的通信頻寬。為智慧型手機行動上網服務的主力。
5G
[編輯]5G,是英文fifth-generation的縮寫,指的是第五代行動電話系統,也是4G之後的延伸,規格已在2018年正式確立,正在朝向商用網路實際營運的目標發展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