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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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德彬(1953年5月—2005年10月17日),男,漢族,河南鄢陵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民主同盟盟員,曾任河南農業大學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農學院院長、副校長,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民主同盟河南省委員會主任委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第十屆人大代表。因委託新鄉市原副市長尚玉和雇兇殺妻被判死刑[1]

早年[編輯]

呂德彬出生於河南省鄢陵縣大馬鄉義女村,家境貧寒,能吃苦,十幾歲就做了村幹部。1975年,以工農兵學員的身份進入河南農學院(今河南農業大學)讀書。1981年,在著名小麥種植專家范濂教授(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盟盟員)的指導下獲得碩士學位,留校任教。1982年,與自己的大學同學兼同事郭秀嬋結婚。同年,獲得前往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學習的名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批赴美留學生,但因為兩國尚未建立學歷學位互認機制,只能從碩士讀起,郭秀嬋前往陪讀。1988年,呂德彬獲得博士學位,婉拒了多家外企和名校的邀請,回到河南農業大學任教。

呂德彬與郭秀嬋育有一女。呂德彬經常把臥病在床的父親和老家的其他親戚接到鄭州居住,要求妻子無微不至地照顧公公,但工作和家庭的雙重壓力讓郭秀嬋心力交瘁,二人經常為此發生矛盾。呂生性易怒,受不得委屈,經常向同事們抱怨郭秀嬋對家人如何不好,鬧得人盡皆知。1997年,二人的矛盾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最終離婚[1][2]

雇兇殺妻案[編輯]

緣由[編輯]

經歷了一次失敗婚姻的呂德彬認為,城市女性長得漂亮、有工作、有文化,願意做賢妻良母,卻不願意做孝順媳婦,所以應該找長得醜、沒文化、願意照顧公公的農村女子結婚。1998年,農村女子陳俊紅在友人的介紹下與呂德彬相識。陳俊紅比呂德彬小14歲,出身農村,小學文化,相貌平平,體格強壯,呂德彬娶她為妻主要是為了照顧癱瘓在床的父親,基本上是按照保姆的標準來選的。呂父對陳俊紅的照料十分滿意,經常誇讚她就像親女兒一樣,同意二人結婚。1999年,呂德彬和陳俊紅正式結婚。2000年,陳俊紅生下一子。同年年底,呂父去世。2002年,呂德彬當選河南省副省長,分管農林水利等工作。2003年,當選民盟河南省委主委。同年,呂德彬為陳俊紅在河南農大資料室聯繫了一份工作。

儘管呂德彬在仕途上春風得意,但巨大的文化差異導致夫婦二人難以溝通,經常吵架。原本待人謙和有禮的陳俊紅有了公職人員身份,搬進了省委家屬院後,開始變得忘乎所以,經常對身邊的工作人員向對家奴一樣發號施令,對丈夫也經常非打即罵。2003至2004年,陳俊紅多次抓到丈夫與新鄉市某林業部門負責人的妹妹張某有不正當關係,不僅鬧到了省政府辦公樓前,還曾用水果刀在省委家屬院追刺丈夫,刺傷了後者的腰部和下身,險些傷到生殖器官。夫妻二人的矛盾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幾乎人盡皆知。呂德彬有心與妻子離婚,但遭到後者威脅。呂德彬當時只有51歲,還有提升的空間,醜事一旦曝光將影響仕途,因而十分苦惱。

2004年,時任新鄉市副市長尚玉和因為沒有本科學歷,不能被提拔,雖然在2002年考取了河南農業大學的農業推廣專業碩士,但也要到2005年7月才能畢業,遂打算通過攀附上級領導實現升遷。6月15日,尚玉和以匯報工作的名義,請曾有過短暫交集的呂德彬吃飯,希望求得升職的機會。席間,呂德彬向尚說起了家庭問題,尚在之後多次給呂打電話,關心他的生活。雖然呂德彬沒能幫助尚玉和調動工作,但二人建立起了密切的聯繫。10月,呂德彬夫婦再次發生爭吵。次日,呂德彬在與尚玉和一起吃飯時說:「與其與這樣的悍婦過一輩子,倒不如找幾個人把她打殘算了,我情願一輩子養着她。」尚玉和投其所好,主動提出幫呂德彬解決麻煩,二人一拍即合。

2005年初,陳俊紅考取了駕駛執照,想要買車,卻遭到丈夫的拒絕,二人矛盾進一步激化。呂德彬指示尚玉和儘快動手[1]

行兇[編輯]

2005年5月,尚玉和與同謀張松雪、徐小桐制定了多個殺害陳俊紅的方案。四名同謀都購買了新的手機卡,以便躲避偵查。6月7日,在北京開會的呂德彬對妻子沒有完全死心,發短訊提出求和,卻遭到後者嚴詞拒絕。徹底死心的呂德彬給尚玉和打電話,要求趕緊動手。尚玉和以有人給陳俊紅買車的名義,邀請陳俊紅次日去看車,陳俊紅欣然答允。尚玉和交給張松雪和徐小彤15萬元(其中呂德彬提供5萬元)報酬,對陳俊紅詐稱為購車款,騙取陳的信任。6月8日上午,張松雪用新買的電話卡約陳俊紅見面,駕駛一輛帕薩特轎車去接後者去看車。與陳俊紅一同坐在後排的徐小桐伺機猛掐陳的頸部使其昏迷,又用仿64式手槍反覆擊打其頭部致死。張松雪下車返回新鄉,徐小桐把陳俊紅的屍體放入汽車後備廂中,駕車回到老家唐河縣。當晚,徐小桐用刀將陳俊紅的屍體肢解,裝入編織袋內,並壓上巨石沉入南陽虎山水庫內。

6月8日下午,尚玉和授意張松雪用新買的電話卡給呂德彬發勒索短訊,製造陳俊紅被人綁架的假象。收到短訊的呂德彬知道陳俊紅已死,命手下人報警[1]

偵破、審判、伏法[編輯]

鄭州市警方接到報案後十分重視,成立「6·8大案專案組」,並將案情層層上報。時任河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秦玉海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偵破,中央政法委領導也作出指示。公安機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兩名殺手與尚玉和都曾用平時常用的手機號與呂德彬夫婦聯繫,遂以此為突破口,將張松雪、徐小桐、尚玉和捉拿歸案,並將呂德彬從北京拘傳回鄭州。警方在虎山水庫水底打撈出了陳俊紅的屍體。四名嫌疑人供認了殺人的事實。

河南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因涉嫌現行刑事犯罪」,依法撤銷呂德彬省政府副省長職務,依法罷免並終止其省人大代表資格。2005年6月15日,檢察機關依法批准對其實施逮捕。此前,監察部對呂德彬的違紀問題已立案調查[3]。6月24日,民盟中央主席會議決定撤銷呂德彬民盟中央委員、常務委員職務,開除盟籍[4]。7月8日,全國政協第十屆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撤銷呂德彬的全國政協委員資格[5]

2005年7月22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呂德彬、尚玉和、張松雪、徐小桐故意殺人及尚玉和貪污案,被害人家屬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呂德彬被起訴的罪名沒有經濟犯罪。庭審現場,呂德彬痛哭流涕,聲稱尚玉和才是主謀,自己並沒有想要殺死陳俊紅。張松雪和徐小桐供認,這不是尚玉和首次雇兇殺人:2004年底開始,即策劃殺害陳俊紅的同一時期,尚玉和企圖殺害時任新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范某並取而代之;2005年5月,尚玉和命張、徐二人在范的車上安裝爆炸裝置,但因車輛顛簸,裝置損壞,殺人計劃流產。9月30日,鄭州市中院一審判處四名被告人死刑。呂德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首個被控犯殺人罪的省部級官員,也是最高級別的官員[6]。呂德彬聽到判決後情緒崩潰,拒絕戴上手銬和腳鐐,四被告當庭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0月17日,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鄭州市中院對呂德彬等四人執行了注射死刑。呂的前妻郭秀嬋誤以為是17日進行二審宣判,直到當天早晨才知道是執行死刑,忙讓在北京上學的女兒趕回鄭州,但呂的遺體已被火化,母女二人只見到了他的骨灰。呂德彬在臨刑前只與自己的妹妹和兒子進行了兩分鐘的會見[1][2]

相關作品[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副省长雇凶杀妻案的社会背景. 三聯生活周刊. 2005-11-10 [2020-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31). 
  2. ^ 2.0 2.1 哪位部级高官因常被妻子打得满院乱跑而杀妻?. 鳳凰網. 2014-05-09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3). 
  3. ^ 吕德彬因涉嫌现行刑事犯罪被依法逮捕. 中新網. 2005-06-17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3). 
  4. ^ 中国民主同盟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中國民主同盟. [2022-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8). 
  5. ^ 原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搜狐新聞中心. 2005-07-08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5). 
  6. ^ 吕德彬一审死刑. 新浪網. 2005-10-04 [2022-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