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
唐群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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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女 |
出生 | 大清湖南省衡山縣新橋鎮 | 1871年12月8日
逝世 | 1937年4月25日 中華民國湖南省衡山縣新橋鎮 | (65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職業 | 政治人物 |
活躍時期 | 20世紀 |
政黨 | 華興會 中國同盟會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曾傳綱 |
親屬 | 父:唐少垣 |
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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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群英(1871年12月8日—1937年6月3日),女,字希陶,號恭懿,湖南省衡山縣新橋鎮黃泥町人。中國清末民初女界領袖。
生平
[編輯]革命生涯
[編輯]1871年12月8日,唐群英生於湖南省衡山縣新橋鎮黃泥町的一個武將家庭。1890年,唐群英19歲時,其父逝世。20歲時,唐群英遵照其母之言嫁給湘鄉縣荷葉鄉(今屬雙峰縣)的曾國藩堂弟曾傳綱。此後她結識秋瑾、葛健豪。27歲時,她因女兒夭折,丈夫去世,遂打破過去寡婦在夫家守節的傳統,離開夫家,回到娘家,在其「是吾家」書屋讀書。1901年秋,她聽秋瑾言及親歷八國聯軍進犯北京的情景,慨然說道:「國之興亡,匹婦亦應責無旁貸。不是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而是人皆有責!」。[1][2]
1904年秋,唐群英得知秋瑾赴日留學後,也前往日本留學。在日本,她自費入青山實踐女校,秋瑾為其同學。兩年後,她轉入成女高等學校師範科,後因成績好而被湖南官方改為官費生。 在日本期間,1905年5月,經趙恆惕介紹,她加入華興會,是該會當時唯一的女會員。7月,她經黃興介紹而結識了孫中山。8月,華興會、興中會等革命組織合併成立中國同盟會,她成了中國同盟會第一位女會員。1906年7月,她和王昌國發起成立留日女學生會,她當選該會書記。1906年10月,黃興、寧調元在日本創辦《洞庭波》,唐群英積極為該刊物撰稿。1907年12月,唐群英從成女高等學校師範科畢業。[1][2][3]
1908年2月,唐群英從日本回國,奉孫中山之命,找到已經回國的中國同盟會會員張漢英、陳荊,先後在湖南湘鄉縣、衡山縣、醴陵縣以及江西西部等地策劃組織武裝起義,並且在1909年先後組織了在湘鄉縣永豐鎮、湘潭縣花石鎮的兩次武裝起義,但均告失敗。1910年6月,經黃興安排,她再次赴日考入東京音樂專科學校,同時在中國留日女學生中開展運動。[1][2][3]
1911年秋,她歸國和張漢英在上海籌組女子北伐隊。同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後,她將黃興護送到武昌。不久,她和張漢英組織女子後援會,向各界募集錢物以支援民軍。11月初,江蘇、浙江組織了江浙聯軍進行北伐。唐群英所率的女子北伐隊列入了江浙聯軍編制。11月下旬,江浙聯軍進抵南京,女子北伐隊與何奇伍團奉命於玄武門進行助攻,成功攻入玄武門。此後南京光復。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2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召開慶功會,會上孫中山稱讚唐群英「不愧是創立民國的巾幗英雄」,總統府授其二等嘉禾章以示嘉獎。[3]
女界運動
[編輯]1912年2月初,南京臨時參議院起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當時約法草案中無「男女平等」的條文。唐群英以女子後援會會長的名義,和張漢英在2月20日於南京籌組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其目的為「要求中央政府給還女子參政權」。2月26日,她向南京臨時參議院提交了《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參議院書》。4月8日,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在南京成立,成立會上通過了唐群英起草的《女子參政同盟會簡章》,確定該會政綱為十一條:[3]
- (一)實行男女權利均等;
- (二)實行普及女子教育;
- (三)改良家庭習慣;
- (四)禁止買賣奴婢;
- (五)實行一夫一婦制度;
- (六)禁止無故離婚;
- (七)提倡女子實業;
- (八)實行慈善;
- (九)實行強迫放腳;
- (十)改良女子裝飾;
- (十一)禁止強迫賣娼。
會後,《女子參政同盟會宣言書》發表。
中國同盟會總部遷到北京後,唐群英和王昌國、沈佩貞等人同赴北京,繼續要求北京臨時參議院承認女子參政權。然而在中國同盟會領導人宋教仁等改組派的縱容下,中國同盟會政綱中「主張男女平權」的內容遭到刪除。唐群英遂衝進改組會議的會場,進行強烈抗議。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大會在北京湖廣會館召開時,新的國民黨黨綱中仍然沒有「男女平權」的內容,唐群英遂在國民黨成立大會上來到主席台上質問宋教仁,宋教仁支吾不能答,唐群英遂揪住宋教仁的頭髮向宋左右頰掌擊,全場大駭,林森想出面調解,但還未說話也被打了一耳光。於是,有人提議將「男女平權」補入黨綱,主席主持表決,只有少數人舉手贊成而未獲通過[4]:235[5]隨後,唐群英寫了《駁詰同盟會傳單》,抨擊宋教仁等人。8月27日,唐群英和沈佩貞拜見孫中山,並面交書信。[3]9月2日,孫中山派人給唐群英送來了他親筆寫下的覆信。信中稱:[6]
同盟會女同志公鑒:
來函敬悉。男女平權一事,文極力鼓吹,而且率先實行。試觀文到京以來,總統府公宴,參議公宴,皆女客列上位可證也。至黨綱刪去男女平權之條,乃多數男人之公意,非少數人可能挽回,君等專以一、二理事人為難,無益也。文之意,今日女界宜專由女子發起女子之團體,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識普及,力量乃宏,然後始可與男子爭權,則必能得勝也。未知諸君以為然否?更有一言奉獻:切勿依賴男子代為出力,方不為男子所利用也。此復,並期努力進行。
孫文謹啟 九月二日
9月4日,唐群英發表《女子參政同盟會代表唐群英宣言書》,此後她勸說女界領袖不再於國民黨內糾纏,而是和國民黨一起對付袁世凱。9月5日,唐群英分別拜見了宋教仁、林森,為8月25日的失禮致歉,宋、林二人均表示理解。此後,唐群英在北京設立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本部,並任本部總理。她和該會實業部長沈佩貞、教育部長王昌國在北京創辦了女子工藝廠、中央女學校。她還創辦《女子白話報》、《亞東叢報》,復刊《神州女報》。1912年12月9日,唐群英得知北京臨時參議院否決了她和其他女界領袖提交的要求補訂《女子選舉法》的意見後,在與議長吳景濂的辯論中稱:「凡反對女子參政者,將來必有最後之對付辦法。袁大總統不贊成女子有參政權,亦必不承認袁為大總統!」後來,她在《女子白話報》上發文抨擊袁世凱政府。1913年11月4日,袁世凱下令取締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並查封《女子白話報》,禁止湖南《女權日報》在北京發行,對唐群英懸賞一萬銀元加以通緝。唐群英因事先得知消息而逃走,倖免於難。[3]
1924年,主政湖南的趙恆惕推行立憲自治,她與王昌國、葛健豪等人倡議恢復了湖南女界聯合會,最終使湖南省憲政委員會同意在《湖南省憲法》中列入如下條文:「無論男女,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十一歲以上男女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享有受義務教育以上的各級教育權」。[3]
1912年10月到1930年,唐群英先後在北京、長沙、衡山等地創辦中央女學校、長沙女子法政學校、自強女子職業學校等十家學校。1926年,湖南衡山縣爆發農民運動,她支持原紅茶亭女校的學生和當時在岳北女子實業學校的學生以及其他婦女共同「鬧祠堂」,以實際行動爭取女權。[3]
由於辦女學用盡了家產,唐群英晚年十分潦倒。原中國同盟會會員張繼、仇鰲、戴季陶知道後,於1935年5月請她到南京,並促使國民黨當局任命她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編纂委員會委員,每月發給她二百元津貼。[3]
1936年秋,唐群英返回家鄉。1937年6月3日,唐群英在家鄉逝世,享年66歲。[7][3]
影視作品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生平简介,纪念唐群英诞辰140周年专题网站,于2012-2-25查阅. [2012-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9).
- ^ 2.0 2.1 2.2 辛亥革命功臣 女权运动先驱——纪念唐群英诞辰140周年,雁城女性网,2011-12-08. [2012-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蕭潤波、唐存正,唐群英與辛亥革命,湖南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
-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
何,2016
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 ^ 辛亥女杰唐群英:为争女性参政议政权掌掴宋教仁. 《新民周刊》. 人民網. [2014-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7).
- ^ 孫中山全集(2),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438頁
- ^ 唐群英简谱,天下湖南,于2012-2-24查阅. [2012-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譚倩. 首部反映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电影《一代女魂唐群英》在衡阳首映. 紅網. 2018年11月7日 [2018年11月7日].
- ^ 吳亞雄. 《一代女魂唐群英》获好评 田海蓉:让世界认识她. 人民網-娛樂頻道. 2019年2月24日 [2019年2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