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光
方克光(1899年—1953年7月),字裕之,傣族,雲南省芒市人。曾任芒市土司代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潞西縣聯合政府協商委員會主任委員、保山專區聯合政府副主席、雲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等職[1]:109。
生平
[編輯]方克光出身土司世家,為二十一世土司放正德三子,1921年畢業於緬甸仰光華僑中學,1922年任芒市土司護印。1931年,二十二世土司方克明病故,因小土司方雲龍年幼,族目公推方克光任代辦,受其弟方克勝阻撓。1936年方雲龍夭亡後,雲南省政府正式委任方克光代辦芒市安撫司。方克光任內的政務紀要包括:將土司的雜派折算成官租收交、創辦了「中正小學」(今芒市第一小學)在內的多所學校、創辦「公司」貸款給農民贖回被龍陵地主典買的土地、搶修滇緬公路等[2]:16。1937年,受雲南省主席龍雲邀請,赴南京、蘇州、杭州等地參觀。1942年日軍佔領潞西後,迫於形勢出任「維持會」會長。1943年9月,雲南省政府核准方克光有附敵罪,下令通緝究辦。1944年5月,日軍將方克光與土司方御龍一併押到緬甸木邦軟禁,後於12月逃脫。1945年,孫立人將方克光被俘及逃脫經過呈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懇請嘉獎,4月27日獲得蔣中正、宋子文簽署的訓令。方克光回到芒市後,因滇西反攻時期宋希濂委任方克勝為芒市土司代辦,形成了兩個代辦並存的局面。1947年在與方克勝的博弈中敗落,棄家小出走緬甸木邦。1950年5月,經中國共產黨爭取,回到芒市繼任土司代辦,並動員遮放土司多英培、瑞麗土司衎景泰回歸,於8月28日與隴川土司多永安、瑞麗土司衎景泰、遮放土司多英培、勐板土千總代辦蔣家傑聯合訂立「擁護解放誓詞」[3]:158-159。同年赴北京參加國慶盛典,受到毛澤東的接見。後任潞西縣民族聯合政府協商委員會主任委員、保山專區各民族聯合政府副主席、雲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等職。1953年7月病故。[4]:468-469[5]:15-20
時任雲南省長郭影秋為方克光題寫輓聯:「恰值祖國解放歸來,君具卓識;正當邊疆需人孔急,我有餘哀」。[6]:504
參考資料
[編輯]- ^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編. 德宏大观. 上海: 上海文藝出版社. 1993-03. ISBN 7-5321-1047-8.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編. 德宏州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 二 三辑. 芒市: 內部發行. 1986-08.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編. 德宏州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辑 德宏土司专辑. 芒市: 德宏民族出版社. 1997. ISBN 7-80525-340-4.
- ^ 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總纂; 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人物誌編輯組 編撰. 云南省志·卷八十 人物志.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2. ISBN 7-222-03576-1.
- ^ 德宏史志編委會辦公室. 德宏史志资料 第七集. 芒市: 德宏民族出版社. 1986.
- ^ 何萍 主編; 雲南省潞西縣誌編纂委員會 編. 潞西县志. 昆明: 雲南教育出版社. 1993. ISBN 7-54150-685-0.
前任: 方雲龍 |
芒市安撫使 (代辦) 1936年—1944年 |
繼任: 方克勝 (代辦) |
前任: 方克勝 (代辦) |
芒市安撫使 (代辦) 1945年—1947年 與方克勝共同擔任代辦 |
繼任: 方克勝 (代辦) |
前任: 方御龍 |
芒市安撫使 (代辦) 1950年—1953年 |
繼任: 方化龍 (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