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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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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恭簡王朱奇洢(15世紀—1537年11月17日),明朝交城莊僖王朱鍾鐻的庶六子,晉恭王朱棡玄孫,明太祖五世孫。明朝交城國管王府事鎮國將軍,追封交城王。[1]

生平[編輯]

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賜名。[2]弘治七年(1494年)十月,按制度賜鎮國將軍誥命冠服。[3]

朱奇洢的次兄交城榮惠王朱奇淐、三兄朱奇滽相繼去世後,朱奇滽之子朱表杋以輔國將軍管理王府事。朱奇洢聽其下屬傅佐挑撥,逮捕平陽府學生員趙鳳。趙鳳的朋友梁世臣等率同列入府爭執,毀欄杆、石獅,僉事時中擬判梁世臣杖罪,令復學。朱奇洢通過朱表杋上訴。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明武宗怒命科道官勘問,黜梁世臣、趙鳳等七人,逮捕時中治罪,逮捕傅佐等處治,革朱奇洢祿米三分之一,下敕切責,令晉王朱知烊嚴加管束。[4]

十月,因朱奇洢母劉氏上言稱他已經伏罪且用度不敷,朱奇洢獲准仍支用本色祿米五百石。[5]

朱奇洢與臨汾百姓劉雄等訐奏不已,武宗命給事中張禬、御史孟醇前去與巡按御史湯沐問案,原先負責調查的山西按察司管屯僉事時中因獄詞未明被捕,本該交納錢財免除杖刑,仍還原職。正德四年(1509年)二月,武宗特命降二級調遣。[6]

朱表杋獲准襲封交城王,朱奇滽也被追封為交城王。[1]朱表杋死後無子,應該由朱奇洢繼任奉祀。朱奇洢的堂兄弟輔國將軍朱奇澶與朱奇淐妃兄安惟雄圖謀奉祀交城國不果,不久率其弟朱奇渝、朱奇潚、朱奇𭳕及自己的侄子奉國將軍朱表栫、兒子奉國將軍朱表栩、朱表檹、朱表橃、儀賓薛浦、薛浦父薛鈺、叔父薛鉉等五十餘人截擊朱奇洢及其母劉夫人,圍其府,斷絕其薪水;朱奇洢也聽從舅舅劉英、劉雄等謀劃,與朱奇澶都上奏互相攻擊。事下有司,薛鈺、薛鉉、安惟雄、劉英都獲罪謫戍;正德七年(1512年)三月,因被朱奇洢訐奏時沒有如實回答問案,朱奇澶被革除祿米三分之二,朱奇渝、朱奇潚、朱奇𭳕、朱表栩、朱表檹革除三分之一。[7]他們和朱奇洢都被降敕書切責,武宗因而令逮捕朱奇澶的黨羽薛浦、薛濟等追究。[8]

朱奇洢請求按朱表杋遺願加封朱表杋的妹妹太平郡君為縣主,事下禮部商議,尚書劉春認為女兒封縣主只適用於應該襲封卻沒有襲封的追封郡王,朱奇滽被追封為王已經過分,不可以再加封其女,請求申諭各王府,今後有旁支進襲王爵者,不得奏請加封父母兄弟姐妹,違者治輔導官罪。正德八年(1513年)十月,武宗命為成例。[9][10]

因為先前的事,薛鈺、薛鉉、安惟雄、劉英都上奏申辯,朱奇澶逕赴京城,奏勘官得其賄賂。當時朱奇洢已繼任管交城王府事,與鎮巡官都彈劾朱奇澶擅自出封城,朱奇洢不久又上言說勘官遲違,致使人多妄訴。武宗有旨護送朱奇澶予晉王嚴加管束,令巡按山西御史按問。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都察院問清各人所奏的事上奏,武宗因為已經下過赦令,寬宥薛浦等,仍謫薛鈺、薛鉉、安惟雄、劉英戍邊,被削俸祿的諸將軍都恢復。[8]

明世宗降敕書令各王府鈐束宗室,禁止他們出境。朱表栩、朱表檹等不悅,聚眾歃血毆打謾罵朱奇洢,打傷教授等官。朱奇洢上奏,嘉靖十六年(1537年)八月,世宗下詔姑且罰治朱表栩、朱表檹抗違敕命之罪,各自罰祿米一年。[11]

十月,朱奇洢病故。他沒有嫡子,由庶長子輔國將軍朱表𣐬繼任管王府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世宗派使者持節冊封朱表𣐬為交城王。[12]朱奇洢因而獲追封為交城恭簡王。[1]

後來明穆宗下詔革除旁支襲封的冒封郡王,朱表杋繼承伯父、朱表𣐬繼承堂兄,都在被革除之列。隆慶三年(1569年)七月,朱表𣐬自首冒封,獲准終身保留郡王爵祿,但子孫不得承襲。[13]朱表𣐬死後,國除,[1]其庶次子朱知鱬以奉國將軍管交城王府事。[14][15]

評價[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
  2.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3.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4.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九》
  5.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三》,其中誤作朱奇洢為「代府鎮國將軍」
  6.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
  7.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五》,其中誤作朱奇洢為輔國將軍
  8. ^ 8.0 8.1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十二》
  9.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
  10. ^ 《明史》卷一百八十四劉春傳
  11.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三》
  1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十八》
  1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
  1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
  1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