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衡
李平衡(1898年—1982年10月4日),安徽懷寧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首位國際勞工局理事。[1]
生平
[編輯]李平衡早年留學法國巴黎索邦大學。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政變,中國國民黨駐法總支部此後分裂為多個機關,其中左派總支部主張繼續孫中山的「國共合作」,負責人有周恩來、李平衡、何廷楨、龍詹興、顏繼金等人,他們還發表宣言稱:「現在中國民眾以至遠東一切被壓迫民族所需要的革命黨,顯然是代表工農市民實行三民主義的國民黨……無論國民黨目前如何為腐惡勢力所困陷,終必賴革命民眾與革命同志之努力,而能突出重圍……」[1]
歸國後,李平衡任南京國民政府實業部勞工司司長。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作為中國政府首席代表出席了第十八屆國際勞工大會,當選為國際勞工局理事,常駐日內瓦。[1]
國際勞工組織包括國際勞工大會、理事院、國際勞工局三大機構。國際勞工大會是勞工立法機關,會員國每年召開至少一次國際勞工大會,並有權派出政府代表2 人、勞資代表各1人出席。中國自1929年開始派員參加第十二屆國際勞工大會。1934年的第十八屆國際勞工大會上,中國政府首次被選為理事院政府組理事。理事院是國際勞工組織的最高機構,原定理事為24人,1934年增至32人,其中政府代表16人,勞資雙方代表各8人。國民政府派代表參加國際勞工組織,以加強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合作。[1]1937年7月24日,國民政府派李平衡為國際勞工組織理事院理事[2]:5516。
李平衡留學法國期間,了解法國工人運動史及法國工人狀況,同情中國工人的悲慘境遇,所以李平衡在作為一般代表及作為理事發言時,每次都站在勞工的立場上,申明國際勞工局的職權為改善工人生產及生存環境,號召工人組織工會,呼籲國民政府早日頒佈勞工法規,並且要求中國工人參與並監督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利用國際勞工大會與各國工人聯合。[1]
抗日戰爭時期,身在國外的李平衡與夫人顏明宜(1907年-1992年)為支援中國的抗日戰爭,在國外公開拍賣家產,開展募捐,將資金寄回中國支援抗戰。顏明宜還任「旅瑞中國婦女抗敵後援會」主席。[1]
1947年,中國出席第三十屆國際勞工大會的政府首席代表仍為李平衡,顧問是吳秀峰、李晏平;僱主代表是莊智煥,顧問是朱家讓;勞工代表是安輔廷,顧問是劉松山、黃昌漢。此屆國際勞工大會發生了「朱學范事件」,即國民政府指責朱學范「擅自向第三十屆國際勞工大會報到,自稱為中國勞工代表,以與我正式勞工代表安輔廷相爭。」事實上,朱學范是通過中國勞動協會的名義申請參加第三十屆國際勞工大會,獲大會審查通過,決議支持在香港的中國勞動協會為中國工會正式代表。國民政府最高法院下令通緝朱學范,國民政府外交部則要吊銷朱學范所持的外交護照。1947年,朱學范自英國致函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農工部副部長陸京士:「我於六月十一日到了日內瓦,出席理事會,十九日開大會,照手續我可以做一些反宣傳工作,但是我忍耐着,李平衡兄到了以後,我連工人組會議也不出席了。同時我也就離開了日內瓦。」「這次在日內瓦,大家都見了面,我在國外無法不說幾句話,我始終是保持沉默,說得很少而且很和平。……現在我無法求當局諒解,我也不可能求當局諒解,現在我要做的說的,完全由於良心上應感。」但實際上李平衡對朱學范十分寬容,二人在日內瓦私下在許多方面達成共識。[1]
1949年,李平衡在歐洲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沒有赴台灣。1952年,李平衡攜顏明宜歸國,顏明宜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研究員、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民革中央常委兼團結委員會主任,全國政協委員。[1][3]
1979年10月至1983年12月,民革第五屆中央委員會的42個人中,李平衡、朱學范均在其內。[1]
晚年,李平衡致力於解決城市居民就業問題。在李平衡的參與及支持下,1980年,顏明宜組織街道待業青年及家庭婦女成立「長城手工藝品廠」,兩年便成了一個有144名職工,30餘種產品,年營業額145萬元,上繳國家利潤50餘萬元的街道工廠,產品遠銷海外,洛杉磯第23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國館還指定要「長城手工藝品廠」的熊貓荷包。李平衡、顏明宜自費在蘇州、杭州採購彩色綢緞。他們二人是「沒有工資的廠長」,「沒有津貼的顧問」。[1]
1982年10月4日,李平衡在北京病逝,享年84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