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著作學習室
外觀
毛主席著作學習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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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 |
時代 | 1960-1978年 |
編號 | 407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毛主席著作學習室位於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60-1978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毛主席著作學習室位於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柳池鎮清溪村四隊土橋溝。該學習室為本地地主鄧大原的住宅,四合院佈局,現存正房三間、南北耳房各一間,建築面積174.44平方米,佔地面積約500平方米。上世紀六十年代為了貫徹執行「以階級鬥爭為綱」,強調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從上到下掀起了「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全國學習解放軍」的熱潮。該村把此處專門辦成了學習毛澤東著作的學習室,直至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至今仍完整的保存了當時在牆壁上的紅色標語、毛主席語錄及學習專刊等。2010年,毛主席著作學習室被三台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編輯]-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