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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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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憲法

湖南省憲法是湖南歷史上的一部憲法文件,為中華民國湖南省憲法。於1921年3月20日至1921年4月20日由包括王正廷在內的湖南省憲起草委員會的13名委員起草,1922年1月1日通過。趙恆惕為該憲法下選出的首位省長。[1]

反響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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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法律學者張千帆認為這是一部相當進步的憲法,一部具有聯邦性質憲法,也是各省中唯一施行的憲法。湖南憲法的成功,引得各省效仿湖南省,開始制訂自己的憲法。「由於國家憲法缺失,湖南省憲首先規定了省與中央之間的權限。」[2]

《湖南省憲法》的出台表明在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中國國民黨廣州政府軍事衝突的背景下,湖南本土對於外地軍閥在湖南長期混戰的普遍不滿,自治呼聲高漲。在民眾的呼聲和地方士紳的努力下,湖南制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美國駐長沙領事Carl D. Meinhardt曾評價到:「湖南有了這部憲法,從此就是中國最進步的一省。」 [3]

憲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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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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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hen, Leslie H. Dingyan. Chen Jiongming and the Federalist Movement: Regional Leadership and Nation Building in Early Republican China. Michigan Monographs In Chinese Studies. U of M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9. 
  2. ^ 憲政常識. 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 
  3. ^ 刘建强:《湖南省宪法》:近代湖南政治现代化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