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外觀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Kinmen branch, Fuchien High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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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所屬部門 | 法務部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法務部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檢察長 | 毛有增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暫缺) |
書記官長 | (暫缺) |
任命者 | 法務部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書記處、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
附屬機關 |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1]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51年 |
聯絡資料 | |
司法大廈 (與金門地院、金門高分院和金門地檢署合署辦公) | |
地址 | 89350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4樓 |
電話 | +886 082 324-581 |
網站 | www |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簡稱金門高分檢)是中華民國兩個二級檢察機關之一,負責指揮督導福建省的地方檢察署,同時也受最高檢察署指揮督導[2][1],辦理轄區提起上訴之刑事案件等。
沿革
[編輯]- 1951年,成立「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檢察處」,辦公處所設於臺北市。
- 199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
- 1993年2月15日,起遵照立法院之決議,遷回金門辦公;暫存臺北辦公室以便利兼任本署之檢察官在臺北處理公務,直至2008年8月1日臺北辦公室廢設。
- 2018年5月25日,因應《法院組織法》之修訂,中華民國全體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更名為「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3]。
歷任首長
[編輯]任次 | 姓名 | 就任日期 | 卸任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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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檢察官 | ||||
1 | 蔣邦樑 | 民國40年 | 民國41年 | |
2 | 廖泉湧 | 民國41年 | 民國43年 | |
3 | 李鍾聲 | 民國43年 | 民國44年 | |
4 | 陳希偉 | 民國44年 | 民國48年 | |
5 | 楊淑明 | 民國48年7月 | 民國54年8月 | |
6 | 范歷香 | 民國54年8月 | 民國64年8月 | |
7 | 朱石炎 | 民國64年8月1日 | 民國70年3月1日 | |
8 | 戴玉山 | 民國70年3月1日 | 民國70年10月1日 | |
9 | 駱繼堯 | 民國70年10月1日 | 民國77年1月9日 | |
10 | 曾勇夫 | 民國77年1月9日 | 民國78年7月10日 | |
檢察長 | ||||
11 | 鄭增銅 | 民國78年7月10日 | 民國79年2月1日 | |
12 | 王和雄 | 民國79年2月1日 | 民國80年2月27日 | |
13 | 李光清 | 民國80年2月27日 | 民國80年10月2日 | |
14 | 王和雄 | 民國80年10月2日 | 民國82年4月19日 | |
15 | 陳辛酉 | 民國82年4月19日 | 民國85年1月17日 | |
16 | 洪 昶 | 民國85年1月17日 | 民國88年4月28日 | |
17 | 陳岳陽 | 民國88年4月28日 | 民國92年7月31日 | |
18 | 楊森土 | 民國92年7月31日 | 民國94年3月16日 | |
19 | 林玲玉 | 民國94年3月16日 | 民國97年7月31日 | |
代理 | 張益昌 | 民國97年8月28日 | 民國98年6月30日 | 檢察官代理 |
20 | 施良波 | 民國98年7月1日 | 民國100年7月20日 | |
21 | 邢泰釗 | 民國100年7月20日 | 民國104年5月7日 | |
22 | 鄭文貴 | 民國104年5月7日 | 民國107年7月8日 | |
23 | 費玲玲 | 民國107年7月9日 | 民國108年1月30日 | |
24 | 林邦樑 | 民國108年1月31日 | 民國110年5月4日 | |
25 | 洪培根 | 民國110年5月5日 | 民國111年5月19日 | |
26 | 鄭銘謙 | 民國111年5月20日 | 民國112年5月2日 | |
27 | 毛有增 | 民國112年5月3日 | 現任 |
組織
[編輯]- 檢察長
- 檢察官
- 書記處
- 文書科
- 研考科
- 總務科
- 資訊科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