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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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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遇春
大明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出生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葉遇春(1498年—?),字體仁直隸蘇州府太倉州民籍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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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1525年)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進士[1][2]。任福建泉州府推官,三年任滿,升武岡州知州[3]。官至應天府治中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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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瓛,贈知事;祖父葉顒;父葉沖,母陸氏。永感下[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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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葉遇春,太倉州人。嘉靖十九年以進士司理泉州。性介持,尚意氣。所延接惟孝廉諸生,每持藝文質正者,至則欵洽。屏勢家干謁,即上官授之意,無阿狥也。閱三載,升知州去。舊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張元
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九年-二十一年
繼任:
顧鏞
錢塘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