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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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毅中

大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廵撫南贑
籍貫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出生 丙戌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 崇禎四年
配偶 娶袁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蕭毅中(1586年—1631年),字貞甫,號元衡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

生平[編輯]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湖廣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207名進士,除安福縣知縣,擢貴州道監察御史[1][2],提督廬鳳等處學政[3]。天啟中,魏忠賢擅權,毅中抗疏廷爭,閹黨以其與楊漣交善,被放逐歸[4][5]。歸而杜門避禍,不敢預黨事。崇禎初,起廢,頗懲前事,有所避就,出大理寺丞[6],二年起復為太僕寺少卿[7],遷南贛巡撫[8],未幾卒於任[9],子蕭旻[10]

家族[編輯]

曾祖蕭軻。祖父蕭鏡。父蕭九疇。母李氏。具慶下。兄侍中、受中[11]

參考書目[編輯]

  1. ^ 萬曆四十七年十月,貴州道御史蕭毅中言自古無三十年不 郊不廟不朝之 天子,啟事十不得一,急務概從停閣,精神不貫,內外不通,天下柰何而不亂也。今事急矣,安所得救。時之相向日會推,內除已點二臣,尚有會推外遺及未推之禮卿,為輿論所共借者,不與枚卜,公議謂何,他若戶兵,台省諸臣宜各捐私心,速更前轍。不報。
  2. ^ 泰昌元年(1620),直隸巡按蕭毅中劾罷大同新任副總兵管分守中軍參將事楊鎮,以右衛夏秋分防事重,卜素諸郡,且擁帳臨邊,鎮病不堪任也。部覆從之。
  3. ^ 天啟三年五月,遣御史蕭毅中提督廬鳳等處學政。
  4. ^ 十二月,太常寺少卿陳伯友、大理寺丞蕭毅中俱削奪,以張樞參之也。
  5. ^ 天啟五年十一月,貴州道御史張樞疏糺太常寺卿陳伯友,倚恃袁化中、周朝瑞而驟躋通顯;大理寺寺丞蕭毅中借援左光斗、顧大章而立擢清華, 上命俱削籍為民,追奪誥命。
  6. ^ 天啟七年六月庚戌,蕭毅中為大理寺寺丞,塗國鼎為南京太常寺少卿。
  7. ^ 崇禎二年閏四月,起蕭毅中為太僕寺少卿 。
  8. ^ 崇禎三年二月,擢許如蘭為右僉都御史廵撫順天,蕭毅中為右僉都御史廵撫南贑。
  9. ^ 《荊州府志》
  10. ^ 崇禎四年六月,原任南贛巡撫蕭毅中男蕭旻疏請其父死難恤典,章下所司。
  11.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 《明憙宗實錄》
  • 《崇禎長編》
官銜
前任:
潘濬
明朝安福縣知縣
萬曆三十五年-四十一年
繼任:
陳保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