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電所大鮑島配電所
青島中山路近代建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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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澳商埠電汽事務所舊址 | |
青島發電所大鮑島配電所,2015年1月 | |
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中山路216號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10-1935年 |
編號 | 3-257 |
認定時間 | 2006年12月7日 |
36°04′24.5″N 120°18′48.3″E / 36.073472°N 120.313417°E
青島發電所大鮑島配電所舊址,又稱膠澳商埠電汽事務所舊址,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中山路216號,約建於1919-1920年,是青島老城區的一處電力設施兼地標建築。現為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青島中山路近代建築的一部分。
概況
[編輯]1914年日軍佔領青島後,因日僑人口增多及城市向北擴展,為滿足用電需求,日本殖民當局於1918年為青島發電所增設發電機,並於約1919-1920年間在大鮑島與日僑聚居區「新町」之間的大窯溝新建配電所。因其尖頂塔式建築的外觀,該建築建成後成為該地段的標誌性建築。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島後,青島市內發電供電由中日合資膠澳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該建築被《接收青島紀念寫真》記載為「膠澳商埠電汽事務所」[1]。約1920至1930年代,該樓西側、北側增建裙樓,形成現今規模。1949年後,該樓曾為青島市電業局電力服務公司所使用,直至不再作為供電設施。約1990年代以後,該樓臨街部分出租為商戶至今[2]。2000年,該建築列入第一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名單[3]。2006年12月7日,該建築成為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青島中山路近代建築的一部分[4]。
建築特色
[編輯]青島發電所大鮑島配電所舊址位於中山路北端、中山路濟南路路口的三角地,建成之初時為一棟尖頂八角塔樓,據推測設計時便賦予標誌性功能。建成之初佔地面積僅45平方米,總高26米,地上3層,地下1層,花崗岩大塊蘑菇石砌基,清水牆面,主入口位於東立面,寬1.8米,為拱券式,以花崗岩條石及鵝卵石組成扇形裝飾。次入口位於西側通往地下室。二層設高2.74米的條窗,三層設高1.52米的券式窗,條石窗套。檐口蘑菇石裝飾。塔樓上部為圓柱支撐的迴廊觀景台,八面開高0.9米的方窗,塔頂綠色銅皮尖頂(二十世紀末曾拆除,現塔頂為重建)。樓內地下室高3.2米,為中國員工住房、廁所、浴室等。一層層高4.87米,設事務室與公眾室,事務室西側上部設電線引送口,樓梯間位於南側。二層層高4.26米,為配電室及值班室。三層為倉庫[2]。
該樓擴建後,現佔地面積305.33平方米,建築面積1121.37平方米。擴建時除通往地下室的樓梯保留外,地上原有樓梯均拆除,樓梯口封閉,在西側、北側重新開門增築樓梯,外牆面改為黃色拉毛牆面[5],同時使建築出現錯層等混亂狀況[2]。擴建部分為平屋頂,外立面基本遵照原有建築。[6][7][8]
圖集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班鵬志, 《接收青岛纪念写真》, 商務印書館, 1924-04
- ^ 2.0 2.1 2.2 袁賓久. 《青岛老建筑之旅》. 青島: 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670-1009-3.
- ^ 青島市規劃局. 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的通知. 青島政務網. 2006-05-20 [2018-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7).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06-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8).
- ^ 徐飛鵬. 《青岛历史建筑(1891-1949)》.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6. ISBN 7-5436-3519-4.
- ^ 國家文物局主編. 《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下)》. 北京: 中國地圖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031-4196-6.
- ^ 青島市文物局;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青岛文物志》. 北京: 中國出版社. 2004. ISBN 988-97146-6-1.
-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青島市建設委員會 (編). 《青岛优秀建筑志》.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06. ISBN 978754362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