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推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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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叻務推事法庭

推事法庭馬來語Mahkamah Majistret)是馬來西亞司法制度之下的最初級的刑事法庭,推事法庭可以審判所有牽渉及最高監禁10年或罰款的案件,以及刑事法典第392條文(打劫)和第457條文(夜間破門行竊)的案件;此外,他也可以聆審涉及不超過RM25,000的民事糾紛。它的審判官稱為推事Majistret),權力和地位不同於法官Hakim)。

推事可以宣判法律允許的處罰如下:

  1. 監禁不超過5年(除非有特定法令許可)
  2. 罰款不超過一萬令吉(除非有特定法令許可)
  3. 鞭刑不超過12下

另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