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淵
外觀
黎淵(1879年—1935年)[1],字伯顏,貴州遵義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官員、法學家。
生平
[編輯]早年,他在蘇州中西書室普通學就讀一年。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他獲四川總督派歸四川官費,保送入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光緒三十年(1904年)6月,他畢業並取得優等文憑。此後,他繼續在該大學高等研究科就讀,專研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等科。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8月,他畢業獲法學士學位。同年9月,他奉召回國。歸國後,他獲賞舉人,任直隸總督署文案(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的幕僚)。後他奉旨籌辦北洋法政專門學堂,並於1906年被袁世凱任命為北洋法政專門學堂首任監督(此後該校先後更名為北洋法政學堂、北洋法政專門學校,他仍任監督)。他還曾任直隸全省自治籌備局參事、天津習藝所參議、天津審判廳創設委員、法律館參議官、資政院秘書。[2][3][4][5]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歷任北京政府大總統府秘書、京師法政專門學校憲法教習、政治會議議員、約法會議議員、參政院參政。他獲授中大夫、四等嘉禾章。[2]他還曾任北京政府國務院法制局參事。[3]1915年袁世凱稱帝,黎淵反對,並離開了大總統府。1916年春,他曾被袁世凱的兒子袁克定接到袁克定當時居住的團城,詢問應對當時局面的轉圜之策。袁世凱死後,他離開政界,在北京閒居。[5]
1923年,北洋法政專門學校舉行18周年校慶活動,黎淵應校長李秀夫的邀請回校觀禮。黎淵遂作詩一首,內有「門前桃李見孫枝」一句,並注云「門人白興亞、李季常、夏敬民諸人皆有聲於時,門下受業者甚多,故云」。內中的李季常即為李大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