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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討論: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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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意見,像是這類的黑道組織,有必要弄成現在的每一個堂口或每一個分會,都開一個獨立的條目嗎?
  1. 條目內容,難以查證。
  2. 大量列舉仍在世的非公眾人物的名單,恐涉及現世利益。
  3. 只差沒把聯絡方式寫上?【維基百科】想變成黑道通訊錄嗎?
  • 故此,建議將相關條目的內容進行合併……

P1ayer 2007年9月26日 (三) 23:08 (UTC)[回覆]

Category:山口組這個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存在很久了。--百楽兎 2007年9月27日 (四) 00:01 (UTC)[回覆]
日本的黑道組織(例:ja:Category:山口組)比較正常化,但香港算是頗忌諱的(除了一些電影系列),台灣的情況不清楚。其實也不用想得太壞,很多都是公眾人物,身份又是已知的。注意多點參考資料和不要誤放「良民」到那些條目就好。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7日 (四) 14:30 (UTC)[回覆]
的確,我完全支持P1ayer的意見,山口組在日本是合法的(唯一一個黑社會合法的國家)。—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28日 (五) 06:48 (UTC)[回覆]
我建議合併該類型條目,第一:百科不該出現張OO類似字樣,第二:無來源,第三:涉及違反生者傳記方針。--winertai 2007年9月28日 (五) 03:40 (UTC)[回覆]
To 石榴兄:日本並沒有讓黑社會合法。山口組幹壞事一樣要被抓。--百楽兎 2007年9月28日 (五) 14: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