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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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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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修封鎖及禁制方針 | 42 | 5 | LuciferianThomas | 2023-12-05 11:04 |
2 | 再议RFA指引修订 | 1 | 1 | Jimmy-bot | 2023-12-07 00:14 |
3 | 修缮并完成事件类条目的“关注度”指引 | 59 | 12 | MilkyDefer | 2023-11-30 21:45 |
4 | 通用關注度與特定領域關注度的綜合判斷 | 25 | 7 | Factrecordor | 2023-12-03 22:56 |
5 | 拆分及合併管理員人員復任程序的相關條文 | 10 | 6 | LuciferianThomas | 2023-12-04 20:08 |
6 | 對於雪球法則用於關注度判斷方面的較具體意見 | 7 | 3 | Factrecordor | 2023-11-29 01:24 |
7 | G1. 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 | 5 | 5 | 132.234.229.68 | 2023-12-01 09:38 |
8 | 提议设立:插队投票保护期 | 44 | 15 | Lopullinen | 2023-12-02 23:50 |
9 | 建立过滤器助理和移除回退员查看私有过滤器详情权限的后续 | 4 | 4 | Yichen Ding | 2023-12-06 22:29 |
10 | 同名(地理)分类的消歧义应该采取哪种方式 | 1 | 1 | Ohtashinichiro | 2023-12-06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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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封鎖及禁制方針[编辑]
@路西法人:抱歉,讓您久等了;感謝您整理及草擬方針的努力,使條文變得沒有那麼雜亂。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
(+)贊成:Special:Diff/76271880,如果給予新的理由或提議,應該可以重提過去的討論。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
(~)補充:傀儡是有可能互相模仿,CU外不能100%肯定與主帳號的關係,其後的中維破壞者多數已被鴨子封掉,社群是否掌握事情的全貌。 -- 月都 ※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
再修封鎖方針[编辑]
已更改提案;如有意見,歡迎在框內提出。 -- 月都 ※ 2023年6月28日 (三) 23: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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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種程度上,路西法人是說對了,最終還是為了阻止再犯,意義是確實存在:阻嚇或嚇阻是指使人害怕而停止某種行為,威懾是指使用封鎖來讓人恐懼屈服。
- Deter,尤其是指出阻止的方法,既可解為做某事將有壞結果的威脅;也可解為使某人難以做某些事情,對於破壞者設置自動封鎖,技術上阻止24小時內繼續編輯,事實上禁制時段視為不允許繼續編輯。
Google Translate:
- 阻嚇 ⇒ deter
- 嚇阻 ⇒ deter
- 威懾 ⇒ deterrence
- deter ⇒ 阻止/嚇住/威懾
- deterrence ⇒ 威懾/妨礙物
- 從2021年2月2日起,通用行為準則(UCoC)屬於維基媒體方針:任何維基媒體項目的當地方針不得規避/削弱/忽視此方針。
當某人實際上或被認為具有權力/特殊權限/影響力的時候,對別人採取不尊重/殘酷/暴力行為,就會構成濫用職權。在維基媒體的情境,它可能以辱罵或心理虐待的形式出現、以及可能與騷擾的部分重疊。
- 公務、官方和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獲委任的公務人員、維基媒體基金會或分支的官方和工作人員,利用權威/知識/資源,以恐嚇或威脅別人。
- 濫用資歷和權勢:利用自己的職位或名譽來恐嚇他人。我們希望在運動中具有豐富經驗和權勢的人表現得格外謹慎,因為他們的敵對言論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強烈反應。具有社群權威的人,擁有被視為可靠的特殊權限,不應濫用此權限來攻擊反對者。
- 心理操縱:惡意地使某人懷疑自己的知覺/感受/理解,以贏得辯論或強迫某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 LTA:原因不在於罪大惡極,如何製造寒蟬效應,而是數個月來發生同類的事情,短期內較大可能繼續破壞;不管一個人,還是一群人,只要通過鴨子測試,明顯的模仿或分身均可被封鎖。
- 危險性:防止他們威脅用户的安全。
- 嚇阻理論,我認為詞彙常用於刑罰,透過嚴懲他們來殺雞儆猴;設置較長的封鎖時間,因為較短的封鎖時間,不足以防止同類行為。
- 維基百科的警告訊息,起初是用於促進溝通協作,鼓勵有成效或和睦相處的行為;指明用戶可能會被封鎖,目標不在於把貢獻者嚇跑,讓他們有心理準備,預告是副作用較小的方案。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23:24 (UTC)
- (-)強烈反对以上觀點:
- UCoC明顯不阻止依照方針指引作出防止破壞的嚇阻性封鎖,顯然不屬於「辱罵」、「心理虐待」、「騷擾」、「濫用職權」、「濫用資歷和權勢」、「心理操縱」任何一點,您引用了卻完全沒有說明如何違反了。請停止過度詮釋UCoC。
- 「我認為詞彙常用於刑罰」不代表詞彙就只能用於刑罰。
- 封鎖方針指明封鎖應具有嚇阻性質跟警告訊息用什麼語調完全無關。
- 請你說話不要一塊一塊,「設定較長的封鎖時間,因為較短的封鎖時間,不足以防止同類行為」連句子都稱不上,我讀你的留言讀得很辛苦。--路西法人 2023年5月18日 (四) 02:25 (UTC)
- 我想說的是阻嚇或威懾,不認為是一個較好的詞彙,上方留言是我的重新翻譯版本,意義上相對接近於英文版本。
- 我認為阻止一詞可以應對所有情況,LTA怎麼嚇他們也不肯離開,根本就不感到害怕。
- 76937184/76937767,回應關於警告訊息的部分。
- -- 月都 ※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
- (!)意見:請問何謂「預防性措施」呢?--Kriz Ju(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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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涵蓋範圍較廣,英維沒有補充,只說是它是常使用的原因,所以提議修改位置;純破壞用户,常見程度較高。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23:33 (UTC)
現行條文已被修改;如有意見,歡迎在框內提出。 -- 月都 ※ 2023年7月17日 (一) 23: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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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 月都 ※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
( ! ) 將於七天後公示:如有意見,歡迎在下方提出。 -- 月都 ※ 2023年6月18日 (日) 23:39 (UTC)- 您移除「嚇阻」我就繼續(-)反对,封鎖必須同時有強烈的嚇阻及教育意識,缺乏任何一個作用均不可;阻止當前及未來擾亂行為正是嚇阻。且閣下此部分修訂方式極具誤導性,「原提議條文」部分可讓人以為是現今方針條文,以致他人沒看清就不知道什麼條文被移除了。--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9日 (一) 02: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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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嚇阻的贊成理由:對於累次被封鎖的維基人來說,設置較長封鎖時間的原因是較短封鎖時間不足以阻止同類行為。
➖️ 嚇阻的反對理由:對於首次被封鎖的維基人來說,設置較長封鎖時間可能製造恐慌,被封鎖者的情緒變得不穩定,因而做出激進行為。
➕️ 嚇阻的贊成理由:對於曾經建設維基百科的參與者,他們會擔心封鎖帶來的後果,那就是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有助於打消他們擾亂維基百科的念頭。
➖️ 嚇阻的反對理由:對於持續破壞維基百科的參與者,他們會無視封鎖帶來的後果,任何禁制是家常便飯,自動封鎖過期後繼續搗蛋,相信其他方法不能阻止破壞行為,威嚇可能讓他們變得雀躍。
➕️ 嚇阻的贊成理由:使用封鎖來讓人知道不可以擾亂維基百科,因此被視為有效的做法。
➖️ 嚇阻的反對理由:教育用户可以使用提醒的方法,禮貌地指出您認為不妥當的地方。
👤 月都的綜合意見:我認為阻止一詞能夠全方位應對所有情況,任何做法都是圍繞着阻止的中心;此提案以討論的理據作為主要考量,選擇較為穩妥的方針條文。 -- 月都 ※ 2023年6月28日 (三) 23:40 (UTC)
- 仍然(-)反对,一日移除「deter嚇阻」一意而只剩「stop/block阻止」就仍然是與英維不一致(封鎖的目的必定是一致)且剝奪了一定意思。還是那句,任何移除「嚇阻」一詞而沒有適當同義詞取代的提案就會無限期反對。--路西法人 2023年7月1日 (六) 07:26 (UTC)
- 回應Special:Diff/76259549,嚇阻理論的英文版本是Deterrence_(penology),Penology的中文版本是刑罰學;這裏的方針以中文為準,deter/stop/block的翻譯只供參考。
- 回應Special:Diff/77282709,即便不代表詞彙只能用於刑罰,嚇阻一詞帶有讓人害怕的意思,最終目標是阻止某人做出擾亂維基百科的行為;威懾一詞只有讓人恐懼屈服的意思。
- 修訂位於名為「原則」的章節,這裏的原則是指所有封鎖的基本準則,如果繼續保留嚇阻/威懾的相關同義詞,那就是說基本上封鎖必須有讓人害怕/恐懼/屈服的效果,但有可能使得被封鎖者感到惶悚不安,再加上被封鎖本身帶來不愉快情緒,因而造成混亂失控不是奇怪現象。
- 雖然您和我都希望維基百科不會變差,但是經過綜合考量後,我認為需要剝奪在條文裏嚇阻或威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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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路西法人的建議。 -- 月都 ※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
公示7天:修改防止擾亂章節的提議條文。 -- 月都 ※ 2023年7月28日 (五) 16: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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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應具有【阻嚇/嚇阻/威懾】作用,意思是讓用户害怕後果而不做出破壞,相關詞彙傾向於懲罰的重心。為甚麼封鎖不應該有懲罰的用途?在阻止用户損害維基百科的同時,思考對用户未來建設維基百科的影響。 -- 月都 ※ 2023年7月17日 (一) 23:23 (UTC)
有關封鎖應否具嚇阻作用的意見,可參考User:月都/Edit3816。 -- 月都 ※ 2023年10月15日 (日) 08:08 (UTC)
公示一週:修改原則章節的提議條文。 -- 月都 ※ 2023年10月24日 (二) 15:46 (UTC)
- 仍然反對,顯然反覆強推沒有共識的提案,提案人以個人解讀「嚇阻等於懲罰」扭曲、超譯方針條文原意。--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16:15 (UTC)
- 「阻止當前及未來擾亂行為正是嚇阻」請問為何使用帶有歧義的詞語,以及您認為嚇阻的原意是甚麼。 -- 月都 ※ 2023年10月24日 (二) 16:53 (UTC)
- 嚇阻就是「使人明知不想要的後果而阻止特定行為」,本就沒有歧義。現實中套用於刑法,固然後果是懲罰形式,但因為此而將「後果」視同「懲罰」就成了滑坡謬誤。維基百科的封鎖並非懲罰,但仍然是後果,也實際是必須以封鎖的後果使屢次違規者因不想被剝奪編輯權而停止不當行為。除了「阻」,封鎖仍必然存在「嚇」以告誡不應違規,只有阻沒有嚇就會導致不認知自己不當之處的情況。閣下解讀「使人害怕」只是主觀想法,客觀表達就是「使人知曉情況而不願意持續」,顯然不存在問題。--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17:53 (UTC)
- 「阻止當前及未來擾亂行為正是嚇阻」請問為何使用帶有歧義的詞語,以及您認為嚇阻的原意是甚麼。 -- 月都 ※ 2023年10月24日 (二) 16:53 (UTC)
- 仍然反對,顯然反覆強推沒有共識的提案,提案人以個人解讀「嚇阻等於懲罰」扭曲、超譯方針條文原意。--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16:15 (UTC)
移除「封鎖應具有嚇阻作用」的理據如下:
- 即便閣下認為「使人害怕」只是主觀想法,然而嚇阻通常讓人聯想到「使人害怕來阻止」的意思。
- 嚇阻講求編輯權限、使氛圍變得不和睦,增加了衝突風險,導致社群離心離德;相反以鼓勵方式,幫助維基人克服困難與正面地前進,容易取得別人的支持與諒解。
- 如果想要「防止作用」,現行方針已有相關條文;如果想要提出申訴請求,建議參考封鎖申訴指導,管理員禁止用户編輯的原因:為了防止維基百科繼續遭到破壞及擾亂。
- 方針與指引均由社群訂立,志於列出最佳做法、闡明原則及解決紛爭;爭議解決的最終目標是為了幫助編者和諧地編輯百科全書;共識最終將根據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素所決定,並且理想情況是條文獲得整個社群支持。
-- 月都 ※ 2023年11月4日 (六) 08:00 (UTC)
- 過度理想化。這裏使用嚇阻與社群沿用已久的「警告」一詞情況完全相同,「警告」一詞亦經常被人(尤其是新人)認為是「威脅」,但社群歷久以來均不認同「警告」是威脅。威懾、嚇阻等用詞與「警告」性質亦是相同。始終封鎖是執行方針的措施而非協作措施,是面向不遵守方針指引的用戶,而不是面向有改善意圖的用戶。提醒、警告均以封鎖的「令用戶害怕後果」的效果而責令其停止行為。正是因為這是面對破壞及擾亂行為,所以更加不存在「鼓勵」的情況。什麼都那麼正面能鼓勵,那這個社群就亂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4日 (六) 09:10 (UTC)
- 第一,即便阻止擾亂的目標一致,然而警告不等於封鎖用途,從被封鎖者的角度來看:這次封鎖應該具有讓我害怕封鎖來防止擾亂的作用/這次封鎖要讓我不想被剝奪編輯權限來停止不當行為;第二,保護維基百科以及文明協作應當同時兼顧,無視任何一方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福祉;第三,這不是說鼓勵破壞/毋需阻止損害維基百科的行為,而是鼓勵方式較容易取得別人的支持與諒解。 -- 月都 ※ 2023年11月4日 (六) 11:03 (UTC)
- 封鎖是執行措施,不是協作措施,這是無可辯駁的。封鎖本身就是阻止不當編輯行為,是阻止(不良)協作的措施。經驗可鑑鼓勵是半點皮毛都沒用。--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5日 (日) 07:49 (UTC)
- 第一,「封鎖是執行措施」這句話以WP:LOP來說沒錯,封鎖用於保護維基百科免受損害;即便不是協作措施,也應當遵守文明協作規則,而非將它排除在外。第二,現行方針已有「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的條文。第三,訴諸嚇阻或威懾可能有短暫的效果,然而長遠來說削弱協作精神,擴大管理員與被封鎖者之間的鴻溝,造成雙方精神上的負擔;即便看起來接受了,恐怕不是心悦誠服。第四,鼓勵方式提醒他們如何做得更好,這種做法較容易得到編者認可,凝聚一群志同道合的維基人、創造一個和睦共融的氛圍,齊心協力寫好百科全書。 -- 月都 ※ 2023年11月14日 (二) 23:03 (UTC)
- 不願意理解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就是會被封鎖的用戶本來就不是在協作。跟不是在協作或不打算協作的人談什麼協作?--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5日 (三) 01:01 (UTC)
- 儘管別人不合作也應克盡己任,做到「以禮待人,以理服人」,禮貌地釋出協作的善意,解釋相關行為不當的理由、給予討論空間來解決紛爭,互相聆聽並回應彼此的需求,在可行情況下提供協助,上述的一切用來成就維基百科,愈來愈多這樣的人有助於締造和睦協作氛圍。任何封鎖的目標必然是降低擾亂風險,有些潛在妨礙公眾閱讀百科全書,牽連到接觸世界各地知識的福祉;然而採取行動時將文明協作扣連起來,能夠使維基百科福祉最大化。 -- 月都 ※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00 (UTC)
- 幻想過度。非常顯然與維基百科實際情況不對應,被一些人善待的擾亂者只有愈發猖狂的情況。隨便列幾個近期的大名字都是這樣:Mosowai、Longway22、Wpcpey、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Q28(霜奶仙)、Cyron Choi(Seikan Tunnel)、Fumikas Sagisavas、Assifbus,這些都是屢屢被放過的擾亂者,不論社群給予多少改善機會,全部都未有改善,更有囂張到叫囂要社群封鎖他們。實務上給予過機會解封的(如Dragon17cc等)都未見有改善行為的情況,我沒看過您社群有多少個因長期擾亂被indef後解封的能維持正常貢獻而不再重蹈覆轍。
- 請停止強推完全沒有人支持的提案。--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13 (UTC)
- 首先參考避免衝突升級的方法,至少盡能力解決問題,雙方都可以分享自己的想法,討論有助於思考優缺點,效果相對威懾或阻嚇持久,而非仗着高大的權勢;「請停止強推完全沒有人支持的提案」共識以有說服力的理由來作出決定,當然我有回覆慢的問題。 -- 月都 ※ 2023年12月4日 (一) 22:56 (UTC)
- 封鎖並不是解決衝突的方法,衝突亦並非封鎖的原因,破壞、擾亂等行為更不屬於「編者衝突」而是單方面問題,封鎖和衝突解決無直接關聯,勿再胡亂關聯。共識仍是要求採納多數人的意見,社群顯然沒有接受您的意見,請停止強推完全沒有人支持的提案。--路西法人 2023年12月5日 (二) 03:04 (UTC)
- 首先參考避免衝突升級的方法,至少盡能力解決問題,雙方都可以分享自己的想法,討論有助於思考優缺點,效果相對威懾或阻嚇持久,而非仗着高大的權勢;「請停止強推完全沒有人支持的提案」共識以有說服力的理由來作出決定,當然我有回覆慢的問題。 -- 月都 ※ 2023年12月4日 (一) 22:56 (UTC)
- 儘管別人不合作也應克盡己任,做到「以禮待人,以理服人」,禮貌地釋出協作的善意,解釋相關行為不當的理由、給予討論空間來解決紛爭,互相聆聽並回應彼此的需求,在可行情況下提供協助,上述的一切用來成就維基百科,愈來愈多這樣的人有助於締造和睦協作氛圍。任何封鎖的目標必然是降低擾亂風險,有些潛在妨礙公眾閱讀百科全書,牽連到接觸世界各地知識的福祉;然而採取行動時將文明協作扣連起來,能夠使維基百科福祉最大化。 -- 月都 ※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00 (UTC)
- 不願意理解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就是會被封鎖的用戶本來就不是在協作。跟不是在協作或不打算協作的人談什麼協作?--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5日 (三) 01:01 (UTC)
- 第一,「封鎖是執行措施」這句話以WP:LOP來說沒錯,封鎖用於保護維基百科免受損害;即便不是協作措施,也應當遵守文明協作規則,而非將它排除在外。第二,現行方針已有「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的條文。第三,訴諸嚇阻或威懾可能有短暫的效果,然而長遠來說削弱協作精神,擴大管理員與被封鎖者之間的鴻溝,造成雙方精神上的負擔;即便看起來接受了,恐怕不是心悦誠服。第四,鼓勵方式提醒他們如何做得更好,這種做法較容易得到編者認可,凝聚一群志同道合的維基人、創造一個和睦共融的氛圍,齊心協力寫好百科全書。 -- 月都 ※ 2023年11月14日 (二) 23:03 (UTC)
- 封鎖是執行措施,不是協作措施,這是無可辯駁的。封鎖本身就是阻止不當編輯行為,是阻止(不良)協作的措施。經驗可鑑鼓勵是半點皮毛都沒用。--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5日 (日) 07:49 (UTC)
- 第一,即便阻止擾亂的目標一致,然而警告不等於封鎖用途,從被封鎖者的角度來看:這次封鎖應該具有讓我害怕封鎖來防止擾亂的作用/這次封鎖要讓我不想被剝奪編輯權限來停止不當行為;第二,保護維基百科以及文明協作應當同時兼顧,無視任何一方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福祉;第三,這不是說鼓勵破壞/毋需阻止損害維基百科的行為,而是鼓勵方式較容易取得別人的支持與諒解。 -- 月都 ※ 2023年11月4日 (六) 11:03 (UTC)
再修禁制方針[编辑]
當前不允許繞過封鎖,實際上相當於禁制;若想解除可提出封鎖申訴,所以不建議提出禁制申訴。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23:24 (UTC)
- 离个题,我建议各位提案的时候在标题概括一下自己想做什么,不然存档到讨论页一排都是「建议修订xx方针」「再修xx方针」「建议修订xx方针 2」什么的
囧rz……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5月18日 (四) 01:15 (UTC)
- 封鎖和禁制都是不允許繞過的,但封鎖是針對帳號,禁制是針對個人,所以實際上有更廣的執行度。提出的理由跟上次提案通過前已被回應的理由相同,討論過於近期,基本上是為無效論點。反而是這兩種列明狀況應走完整的社群共識解封而非單靠管理員解除,能列出來的兩個情況都可嚴重了,僅僅一個管理員的判定未必足夠。--路西法人 2023年5月18日 (四) 02:32 (UTC)
修订WP:BANEX[编辑]
引入en:WP:CTBE[编辑]
- 節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WP:BANEX建議引入CTBE的相關留言。--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日 (一) 03:16 (UTC)
- 建议同时引入en:WP:CTBE以对应单向互动禁制时骚扰被禁制用户的情况。--Mys_721tx(留言) 2023年8月19日 (六) 17:59 (UTC)
见上方,提请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7日 (日) 16:08 (UTC)
- 原則上支持,但您維需先排除用戶使用原就中性的詞批評他人就被指控人身攻擊的思想。建議先把什麼才構成人身攻擊釐清再說。--路西法人 2023年8月27日 (日) 16:55 (UTC)
- 佔位防存檔。--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日 (一) 00:58 (UTC)
- 似乎沒什麼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日 (一) 02:10 (UTC)
- 桐生君能否提供譯本以供進一步討論及公示?--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7日 (六) 13:44 (UTC)
再议RFA指引修订[编辑]
修缮并完成事件类条目的“关注度”指引[编辑]
原标题为:修订并细化NT:TEMP:关于“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判别标准
第一階段討論[编辑]
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0/22#2023年国会山抗议的讨论中,浮现出了两个有关NT:TEMP的问题。
其一是关于标题:个人认为NT:TEMP说的是“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所以关注度(自动长期)是否存在的判别标准在于是否“有效介绍”(如果我理解的有误还请更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在引述NT:TEMP时似乎在说“本条目具有一时关注度,没有长期关注度”,这给讨论的正常进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因此,建议修改标题为“关注度不具期限”并添加副标题“但要求有效介绍”,这样,投票时可以写:
其二是关于内容:事后发现一些人称此条目“一时关注度”可能是想说条目未得到有效介绍,因为Hoben7599看到了我列出的多个主流媒体对此事700余词至1000余词的多篇专题报道后,仍称此事“缺乏深入报道”且和他“出去广场静坐一小时”类似,猜想提删者A1Cafel引述NT:TEMP可能是持类似观点,BlackShadowG称此事“一时关注度”我不确定他什么意见,但有可能是类似观点;至此,即有约1至3人认为此事未得到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或未得到各界重点讨论,或未得到深入报道。如果社群形成共识以此为理由将此条目删除,将具备一定的里程碑意义,因为这些意见(除提删者外)给出时条目所包含的参考文献包括:
- Ephrat Livni. About 300 protesters pleading for a cease-fire were arrested on Capitol Hill, organizers say.. 纽约时报.
- Hannah Ray Lambert; Jon Raasch. Inside the chaos on Capitol Hill as hundreds of pro-Palestinian Jews arrested: ‘A moral catastrophe’. Fox News. 2023-10-19.
- Smith, Jillian. Hundreds arrested after Pro-Palestinian demonstrators flood Cannon Rotunda, Capitol complex. FOX 5 DC. 2023-10-18.
- Jewish activists arrested at US Congress sit-in calling for Gaza ceasefire. 半岛新闻 (英语).
- Sales, Ben. Hundreds arrested at Jewish US Capitol rally demanding Israeli ceasefire in Gaza. 以色列时报.
- 史正丞. 美国左翼犹太团体闯国会山集会呼吁巴以停火:要与巴勒斯坦人站一起. 网易. 财联社. 2023-10-19.
- 猶太團體佔領美國會大廈 抗議華府偏袒以色列. 大公报.
这些主流媒体的专题报道(第二手来源)多在800至1000词之间,也就是说一旦社群形成共识认为多国多家主流媒体针对某事800至1000余词之间的专题报道不足以保证“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各界重点讨论”或“深入报道”(注意我不是说“不能是”而是说“可以不是”),可能影响到“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的判别标准,而且我觉得应写入NT:TEMP,即应蕴含如下两个意思:
- 超越千字不能保证是有效介绍,专题也不保证,二者共同依然不保证是有效介绍或确立关注度;
- 是否有效介绍需要社群针对具体事例主观判断,字数少不代表不是有效介绍。
否则基于NT:TEMP目前的叙述方式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一篇千余字的专题报道理解成不是有效介绍,这样未来还可能有不少人看了NT:TEMP后写了条目被删,浪费能量。就目前来看,此类共识很有可能达成,但无论结果如何,我期待社群能针对“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的判别标准有所澄清,以便让条目存废讨论有法可依,并准备根据讨论结果修订该方针的内容。--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04:06 (UTC)
- 我的意见是,WP:EVENT升格为指引闯关失败才是最大的问题。 --MilkyDefer 2023年10月26日 (四) 07:06 (UTC)
- 兩者都是很大的問題。--Hoben7599—論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02 (UTC)
- 受到MilkyDefer君意見的啟發,我建議社群可以用這次討論探討事件關注度的問題,然後一併的讓WP:EVENT升格為指引,針對這次的問題讓部分章節升格為指引也可以。--~~Sid~~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17 (UTC)
- (&)建議:WP:EVENT确实会有帮助,但是确实也有不少问题,除去已经提出的不良翻译问题,还有以下两点:
- 当不同判别标准给出不同答案时,应如何设立优先级,或大致如何处理。如果完全不说,那意味着社群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保留看得惯的条目并删除看不惯的条目(即约克客所言“明确判读不得违背其他维基约定和约束而主观并单一地使用个别条款诉诸于限制个案存续之活动”),将导致维基百科产生系统性两岸四地偏见(正如英文维基自己承认具有英美偏见);
- WPEVENT的性质必须给出,如果属于关注度标准的一部分,必须同时修订NT:TEMP以便二者不自相矛盾;如果不属于关注度性质而属于额外标准(即Ghren所说的“WP:EVENT本则上所依的条文是WP:NOTINFO和WP:NOTNEWS,而非关注度条文。”),也应明确指出并在NTTEMP交叉提及。
- 至于WP:SENSATION短期内问题很难修复,但与其他章节关联不大,牵涉较少,完全可以先剔出去独立成条,以后有条件再讨论。目前中文维基的水平要求WP:SENSATION也不现实,可将其余内容先行讨论通过,日后如果二者均通过了可以再整合。
- 这两点修复起来应非常容易,方法有很多,结果也不同。无论按何种方法解决,请自动算我(+)傾向支持,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修复则算我(-)反对。不要怕错,能翻译翻译,不能翻译从头胡写一个也可以,通过后按约克客所说的“有必要将该升格程序分拆及设定周期检讨期限,一旦发现该规限是被滥用或不合比例地适用,就应当启动中止及重新审订之程序”试行30天,30天内如出现大量建立垃圾条目、大量不当提删事件则随时可收集10个签名紧急叫停并回滚试行期间的提删创建,否则收集意见再行30天,如到第60天还未被紧急叫停则永久通过。公示之后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必须同时给出解决方案,解决后由上轮反对者主持再公示,再解决再公示,直到通过为止。这已经不是“没坏别修”的问题了,能把NT:TEMP解读成关注度分长短期,几天讨论毫无建设性,算是整个体系严重坏掉不得不修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比英文维基还差吧?
- 如果产生了标准,国会山这次示威的讨论可能将很好解决。如果实在通不过,可以转而解决几个典型例子(如国会山、李泼水、江杀人),已经完成的例子按照制定标准的心态重审(比如李泼水也许能删,但是以NT:TEMP为删除理据完全是扰乱,所以即便删除也应重新讨论),做成判例法(OTHERSTUFF仅在新闻动态中不可翻案,其余情况提OTHERSTUFF就意味着修订判例法,除非是以“无法类比”的理由提OTHERSTUFF)。判例法与成文法无明显界限,前者可总结出后者后者可演绎出前者,总之不能再拖了。
- 注意楼下2023年10月26日 (四) 13:20 (UTC)的“基本上同意两点”在此发言之前,指的不是这两点。--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2:49 (UTC)
- (*)提醒:请提出过反对意见的@Easterlies、Ghren、Longway22:参与此讨论,非常感谢几位提的反对意见,说到在下心里去了。我们像美国众议院选议长一样讨论,相信过不了几天就能确立标准。--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2:56 (UTC)
- 基本上同意兩點,但有一些疑問:既然「是否有效介紹需要社群針對具體事例主觀判斷」,那麼會不會令到NT:TEMP標準進一步模糊?如果社群無法取得共識應如何處理。--Hoben7599—論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20 (UTC)
- 他已经很模糊了,我的意思是社群如果喜欢模糊性就要明确地讲出来,不要写一套做一套。如果有这两条,就算确立了民主共识优于标准,将维基提删操作归为民主政治;这样日后写条目的时候就可以先想想写这样的条目讨不讨社群喜欢,不讨就不要写,写了被提删了也不要用力解释,免得浪费能量。--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8 (UTC)
- (!)意見:事件條目的關注度問題未必是因為來源不達「有效介绍」,也可能是因為一些新聞與事件時間較接近,不是WP: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粗體為後加),可以參考en:WP:PRIMARYNEWS的Breaking news、Reports on events、Interviews and reports of interviews。假如僅憑即時新聞寫條目,事件全貌和前因後果未必清晰,所以需要等二手來源分析、總結、評價,假如沒有此等來源則自始不符合WP:GNG(即WP:PERSISTENCE所謂的衹有一時報導,雖然後者未訂為指引),這與「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沒有矛盾,一時長篇報導不代表關注度,但一旦有關注度(獨立可靠的(二手)來源有效介紹)則不會失效。——(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20:33 (UTC)
- 阁下的意思是将有效介绍解读为“第二手来源+分析”?单纯的第二手来源数量再多内容再长也不足以确立关注度?以此次的案例来说FOX明显无法解释成第一手来源,是新闻多少带分析,带多少分析可以算有效介绍这也需要标,对此阁下可有建议?如果全文长度不宜做标准,那分析部分长度的标准也还是要写入NT:TEMP以及WP:EVENT。--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47 (UTC)
- 不是,在下的意思是第一手來源的有效介紹不足以確立關注度。例如這篇由受訪人士「told Fox News」的部分全部屬於第一手來源,參見WP:8S,這篇引述拜登的看法亦是第一手來源(en:WP:PRIMARYNEWS: "Interviews and reports of interviews—The reporter quotes the politician's speech.")。這不排除該兩篇有作為第二手來源分析總結的部分,需要考慮的是其作為第二手來源的部分是否達到有效介紹。——(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10:45 (UTC)
- 另可以參考en:WP:PRIMARYNEWS的引文
A recently published journal or newspaper article on the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Supreme Court case would be read as a secondary source, because the author is interpreting an historical event. An article on the case that was published in 1955 could be read as a primary source that reveals how writers were interpreting the decision immediately after it was handed down.[1]
事件發生後不久的新聞報導很少是二手來源。——(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10:56 (UTC)Characteristically, primary sources are contemporary to the events and people described [...] In writing a narrative of the political turmoil surrounding the 2000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a researcher will likely tap newspaper reports of that time for factual information on the events. The researcher will use these reports as primary sources because they offer direct or firsthand evidence of the events, as they first took place.[2]
- 非常感谢阁下的insight,被那个存废讨论折磨了许久后见到如此有建设性意见真的倍觉欣慰(至于那个存废我们至今还在扯皮,真尬啊……)。WP:PRIMARYNEWS或许是能解决掉那个存废的唯一希望(不代表我认同其细节,下述),不过阁下忽视了严重的问题:
- WP:PRIMARYNEWS至今在enwiki上都是无约束力的论述,连指引都不是。即便通过了也无法确定共识;
- 即便中维上次通过了WPEVENT,由于NT:REL的存在,WP:INDEPTH等都只能作为保留理据而不能单独作为删除理据。删除必须说“基于INDEPTH的精神我理解的XXX(如N、PRIMARY等)是不支持本文的保留的”,然而英文维基不少把这些独立当删除理据的,其结果就是我喜欢的就用NT:REL挺不喜欢的就用EVENT挡,可诱发严重的Anglo-American bias(en:WP:GLOBAL),可以说是病入膏肓了。我们绝不能和英维学,为两岸四地偏见或非地域性的系统偏见创造土壤。
- 即便中维上次通过了WPEVENT,且明确了NT:REL不适用与EVENT,依然无法解决本次存废的问题,因为时稳定版本说“部分编辑认为记叙文体裁的新闻报道是第一手来源”,这句莫棱两可的话基本跟没说一样,这样的INDEPTH难以带来任何帮助。注意到WP:PRIMARY中既未提到新闻稿也未提到新闻报道,我相信大多数人的直觉是将新闻稿归为一手新闻报道(常带分析)归为二手,因此缺乏PRIMARYNEWS的指引很难进行。
- 可以说英维的初衷是好的,给EVENT偏严格的标准然后通过NT:REL放松,但明确性过低全靠社群自觉。我的想法是定个较松的EVENT并明确反向NT:REL(关系复杂稍后介绍),然后把WP:PRIMARYNEWS拣几条重点写入EVENT,使EVENT中任取两点即可共同做保留或删除理据,而不需要其他标准的直接参与。但问题是昨日我感到对INDEPTH经验不足实在缺乏信心需要外部帮助,所以今天您给的PRIMARYNEWS真的是帮了大忙了。--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6:47 (UTC)
- 再说说PRIMARYNEWS的问题,他过于严格了,可能导致大量过去的条目被删(这一担忧上次曾被人提出来作为反对理据)。比如Interviews当然是一手,但reports of interviews会有意识地拣选不同人物的interviews汇总,是由作者总结的,真的适合做一手吗?比如这次的新闻综合了拜登的反应和国会议员的联合动议,言外之意作者认为这个抗争已经和美国政治动向息息相关了(似乎是认为该动议鼓励了抗议?),这真的能算一手吗?我想听听Ghren对PRIMARYNEWS的看法。--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7:22 (UTC)
- 非常感谢阁下的insight,被那个存废讨论折磨了许久后见到如此有建设性意见真的倍觉欣慰(至于那个存废我们至今还在扯皮,真尬啊……)。WP:PRIMARYNEWS或许是能解决掉那个存废的唯一希望(不代表我认同其细节,下述),不过阁下忽视了严重的问题:
- 不可取,就拿这次事例来讲,除非以“第二手来源+深度分析”为标准,并明确提出深度分析的标准,是绝无希望将这些报道归为无效介绍的。比如福克斯新闻就提到了美国国会议员联合信声援此次抗议以及拜登对此次抗议的看法,这已经明显不能用“无分析总结”来形容了。所以如果阁下持这种观点,就应修订出“深度分析”的标准并同时修订“有效介绍”要求深度分析。--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1 (UTC)
- 然而這樣的說法沒有出現在WP: EVENT的「收錄標準」中。而且您維編者對於「第一手來源」使用上滿寬容的,要用「第一手來源」不作分析,不作原創研究寫條目其實也不難。當然個人是反對這種態度的。
比如說「Wikipedia:政府來源一般屬於可靠來源」,這個論述是來自於香港九巴、小巴的刪除問題的。政府來源先不論是不是獨立來源,那些九巴、小巴的報告文件、會議報告顯然是屬於一手來源,不合關注度要求。然而,大量的巴士、小巴條目因為「政府來源」也可證關注度而被保留下來。
而且要引用WP:N中「來源」一節的難點是在判別「第一手來源」和「第二手來源」。這個問題雖然我在上次討論已經思考過,還是沒有一個很好的答案。比如說,記者A對人物B作訪問,一個是用傳記體形式記載,一個是用一問一答式的訪問稿形式記載,兩者的來源性質雖然不同,然而仔細一想兩個來源本質上根本沒有不同。 Ghren🐦🕛 2023年10月27日 (五) 16:02 (UTC)- 又例如說馬瓊芬。整個條目全部都用一手來源。又或者鄧炳強的順帶提及。然而能上DYK。我不是說反對WP:EVENT引用WP:N中「來源」一節,而是怎樣讓它明確化呢?怎樣讓社群執行這項呢?怎樣讓社群接受呢? Ghren🐦🕑 2023年10月27日 (五) 18:03 (UTC)
- 跑题了老兄,我非常同意您的观点但你说的都是人物类的,这是事件类的主题,而且明确指明优先级覆盖掉NT:REL。日后有时间可以再讨论人物类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铲除NT:REL并保证维基所有关注度标准相互一致的。
- 如果我们维基对事件性条目标准严于人物型,那别人只能批评我们中维比较怪,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对某地(或某意识形态)条目严于另一地(或意识形态),那就是系统性地域歧视或偏见效应,是不能接受的。孰轻孰重孰缓孰急,望阁下明白。--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6:08 (UTC)
- 但阁下说的判别“第一手来源”和“第二手来源”完全不跑题,上面火腿肠提出了PRIMARYNEWS解决方案,望移步楼上我们一起讨论不要分散。--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7:05 (UTC)
- 又例如說馬瓊芬。整個條目全部都用一手來源。又或者鄧炳強的順帶提及。然而能上DYK。我不是說反對WP:EVENT引用WP:N中「來源」一節,而是怎樣讓它明確化呢?怎樣讓社群執行這項呢?怎樣讓社群接受呢? Ghren🐦🕑 2023年10月27日 (五) 18:03 (UTC)
- 阁下的意思是将有效介绍解读为“第二手来源+分析”?单纯的第二手来源数量再多内容再长也不足以确立关注度?以此次的案例来说FOX明显无法解释成第一手来源,是新闻多少带分析,带多少分析可以算有效介绍这也需要标,对此阁下可有建议?如果全文长度不宜做标准,那分析部分长度的标准也还是要写入NT:TEMP以及WP:EVENT。--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47 (UTC)
我写了个草稿(INDEPTH章节仍需大量扩充),请各位审审,提提意见。
附:某条目内文“刘世芳在回应记者就李克强离世的提问时表示blahblah”这种虽不构成条目但是否也可纳入判例?--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41 (UTC)
- 我没看出来这笔修改的意义何在,这笔编辑将一些条文模糊化(加入“通常”“一般”);删除了不少说明(“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是否受到媒体广泛报道(以事发国家地区或海外媒体报道作为考量条件)”),“煽情主义”一段更是被完全删除(虽然上次讨论中这是一个争议点,但不代表这段条文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还对“报道层面”相关标准给出“三取二”的规定,在我看来这明显没有必要,而且条文的原意显然不是“三取二”,“收录标准”章节的列表就已经明确说明这些标准该怎么用。故我已经恢复到稳定版本。
- 我同意将WP:EVENT升级成正式指引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上次讨论中的主要争议点是“煽情主义”一节。查阅上次讨论,@Longway22修改了“煽情主义”一节,加入了很多关于政治宣传相关的内容,随后@Easterlies、@百战天虫、@Ghren都指出政治宣传和煽情主义没有关系,而且新增条文的文笔很糟糕。最后讨论没有继续进行下去,无疾而终。我认为这次讨论可以考虑把“煽情主义”一节恢复到最初由英维翻译的版本,再检视是否有其它的问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0月28日 (六) 03:52 (UTC)
- 看来BlackShadowG没有阅读我先前对修订的说明(我在编辑说明里提到编辑理由参见讨论页而不是参见客栈),似乎也没有阅读上面的「(&)建議」中的部分细节,我来综合解释一下吧。煽情主义章节非常重要,但是无论是最初的英文翻译还是修订版都遭到社群的反对而无疾而终,因此独立出去以后慢慢讨论。添加模糊性词汇的目的是方便在其上级添加精确性词汇,从而解决上面「(&)建議」中的优先级一条。此外为解决第二条我稍后回复完htc润色后再做解释。「(&)建議」的精神是反对者要提出解决方案主持后续修订,以求尽速通过,但BlackShadowG提出的版本是被否决过的旧版本,未总结过上次社群的反对意见。如果按照BlackShadowG所说“把“煽情主义”一节恢复到最初由英维翻译的版本,再检视是否有其它的问题”,恐怕再过两个月也达不成共识。--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58 (UTC)
- 首先,重启提案也应该在原有稳定版本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而不是阁下径自大幅修改条文后拿来提案。更何况原先的条文除了“煽情主义”章节外基本没有争议,反而是阁下的版本除了删除无争议条文外还加入了大量争议内容,我不认为这有助于达成共识。如何处理“煽情主义”一节也是需要社群达成共识的,而不是为了尽速通过直接删除,而且我没有看到社群希望尽速通过提案。--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0月28日 (六) 08:05 (UTC)
- 暂时剔掉是ASid(讨论 | 貢獻)的意见,其余您说的“大量争议内容”均基于上次社群内的反对意见。既然阁下认为争议,那请阁下来主持修订可好?或者阁下提出争议点我看看我能不能修订。我建议谁反对谁主持,通过为止。--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8:43 (UTC)
- 是如您所说没有从来没有“谁反对谁修订”的规定,不过那怕您等着5023年完成您的“升级成正式指引是非常有必要的”吧。--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8:50 (UTC)
- 首先,重启提案也应该在原有稳定版本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而不是阁下径自大幅修改条文后拿来提案。更何况原先的条文除了“煽情主义”章节外基本没有争议,反而是阁下的版本除了删除无争议条文外还加入了大量争议内容,我不认为这有助于达成共识。如何处理“煽情主义”一节也是需要社群达成共识的,而不是为了尽速通过直接删除,而且我没有看到社群希望尽速通过提案。--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0月28日 (六) 08:05 (UTC)
- 個人承認在站內既有基礎之下,溝通技巧確實仍可能需要盡力磨合之,而對於「煽情主義」方面修訂爭議,認為在於實際上本站域目前無論於本地化或重新理解維基主軸方面,在適用之目標、手段、理念和程序等等各元素,於真正實踐層面其實是有很大差異,不論在站域間或使用智識、概念等角度,而恐怕
- 當下狀況亦不利於理想地推進維基基礎目標,在框架無法衡平有效地維持多元及不同表達整合之情況下,只能說,全靠實踐者本身來自行代表自己表達維基人之利益,因為,整個當前進程中相當程度上是不能確定,相應脈絡實踐可能忠實地維持維基社區自治之合理基礎。--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07:17 (UTC)
- 看来BlackShadowG没有阅读我先前对修订的说明(我在编辑说明里提到编辑理由参见讨论页而不是参见客栈),似乎也没有阅读上面的「(&)建議」中的部分细节,我来综合解释一下吧。煽情主义章节非常重要,但是无论是最初的英文翻译还是修订版都遭到社群的反对而无疾而终,因此独立出去以后慢慢讨论。添加模糊性词汇的目的是方便在其上级添加精确性词汇,从而解决上面「(&)建議」中的优先级一条。此外为解决第二条我稍后回复完htc润色后再做解释。「(&)建議」的精神是反对者要提出解决方案主持后续修订,以求尽速通过,但BlackShadowG提出的版本是被否决过的旧版本,未总结过上次社群的反对意见。如果按照BlackShadowG所说“把“煽情主义”一节恢复到最初由英维翻译的版本,再检视是否有其它的问题”,恐怕再过两个月也达不成共识。--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58 (UTC)
第二階段討論[编辑]
原标题为:再議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
前次討論中社群積極推動了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一事,並積極完善了草案條文,然而遺憾的是在Longway22對草案進行修改後,Easterlies對Longway22的修改有相當大的異議(此外我也觀察到Ghren也對Longway22的修改有一定程度上的異議),而草案在當時也無法通過。考慮到Longway22現已被Mys 721tx永久封鎖(雖然我個人對於這樣永久封鎖的處理方式有一定程度上的保留),如果當時草案無法通過的癥結在於Longway22的修改的話,或許排除掉Longway22的修改的草案能獲取社群的共識,因此我已經把草案內容回退到Longway22修改前的狀態,看看這樣做能不能讓草案凝聚到共識。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4:33 (UTC)
- @Newbamboo、S8321414、LuciferianThomas、Kriz Ju、BlackShadowG、MilkyDefer、Hoben7599、ASid、HTinC23,在上方文段因{{U}}模板提及而已被ping到的不在此處另ping。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4:33 (UTC)
- 我看了diff。被你刪掉的內容主要涉及的是他舉出的幾個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东方集团的媒体与政治宣传」、「黨媒姓黨」、「威爾遜·愛德華茲虛假新聞事件」這三個例子。我認為為了讓方針易於理解,採用我們所熟知的媒體事件是有必要的。那個「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是什麼東西,簡直聞所未聞,條目也沒有,更無從以這個例子瞭解什麼是「媒體偏見」。--MilkyDefer 2023年11月9日 (四) 14:52 (UTC)
- @MilkyDefer:這點可以詳細討論,畢竟我本意並非不顧一切地推進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你這番話至少可以把這裏的討論的焦點放在要不要替換掉“失蹤白人婦女綜合症”的例子,這無疑對於推進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有建設性作用。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5:28 (UTC)
- 条文中的规定是关于“煽情主义”,这些例子是关于“政治宣传”,前次讨论中Easterlies和Ghren都已经指出。我觉得用什么例子对条文本身没有很大的影响,且即使“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的例子不合适,也应该找一个更适合用来表现“煽情主义”的例子;或者把那篇条目翻译过来也可以。--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1月10日 (五) 08:13 (UTC)
- 闻所未闻的话我给翻译出来就好了。关于Longway的提案版本我的意见和上次相同,BlackShadowG已说明。如果本地能就事件例子得出共识自然是可以的,有困难的话照搬英文不会产生大的争议。--东风(留言) 2023年11月10日 (五) 11:39 (UTC)
- 我重新梳理一下逻辑,或者准确来说是约克客的逻辑,会让争端变得更加清晰一点。
- 前提1:确立事件的关注度需要新闻的报导。
- 前提2:新闻报导照章全收会有很多问题。
- 现状:当前的条文指出了三大不安要素:新闻饥荒导致什么鸡毛蒜皮都报(脱了!这位美女大胆解放!)、媒体偏见导致对某一类事件不分大小统统报导(失踪……综合症,我觉得可以考虑替换这个例子)、媒体报导可能为了煽情而发出鸡毛蒜皮的文章(一位黑人遭到警方暴力引发抗议后,突然一夜间全美各地都有了警方暴力的事件报导)。
- 论点:上方的条文应该加入第四个不安要素:媒体可能为了政治宣传而发出问题文章。
- 论据1:依照中文世界的现状,政治宣传(尤其是共产党发起的)严重影响对事件关注度的判断,包括但不限于为了达成政治目的而撰写不实文章、小道消息等(例如天天对那个人某次视察时说的几句话做深入探讨,社论一篇又一篇)。
- 论据2:ENWIKISAID,各个语言的维基百科社群有权力依照自身的情况在英文版本的基础上增加或修改内容。
- 结论:应该修改现有措辞,举出上述第四个不安要素的例子。
- 在何种程度上你们认同上述的论证?--MilkyDefer 2023年11月11日 (六) 03:25 (UTC)
- 其他部份我暫時沒什麼意見,但維基新聞那一節最後一句是不是有點怪怪的?應該是在百科這邊建立到新聞的Wikipedia:软重定向?--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1月11日 (六) 08:56 (UTC)
- 我看了diff。被你刪掉的內容主要涉及的是他舉出的幾個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东方集团的媒体与政治宣传」、「黨媒姓黨」、「威爾遜·愛德華茲虛假新聞事件」這三個例子。我認為為了讓方針易於理解,採用我們所熟知的媒體事件是有必要的。那個「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是什麼東西,簡直聞所未聞,條目也沒有,更無從以這個例子瞭解什麼是「媒體偏見」。--MilkyDefer 2023年11月9日 (四) 14:52 (UTC)
- 考慮到話題相似性,整合相關討論。這不影響探討提案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0日 (五) 08:00 (UTC)
考慮到對於Longway22修改前的版本的惟一爭議已被解決,現公示該版本7日。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9日 (日) 01:08 (UTC)
- 正如上次所說的,我還是不理解啥是「例行報道」。另外,這個關注度 (事件)和關注度到底是啥關係?是優先於關注度指引嗎?可是我看英維卻不是這樣寫。--Ghren🐦🕙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00 (UTC)
- enwiki的體系較複雜,故不採用,而是遵循zhwiki的體系“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例行報導”的定義指引中的對應條文應該已經解釋的足夠清楚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29 (UTC)
- 例行報道那段所謂的解釋根本沒有什麼邏輯可言。第一個「按照維基百科方針,諸如公告的例行新聞報道不是創建條目的基礎」,「按照維基百科方針」給了Notnews的連結,但是notnews沒有提到「公告」,沒有提到「例行新聞」,沒有提到啥東西是「創建條目的基礎」,引來不知道有啥用。第二句「已確定好發生日期......」沒有說明說體育比賽這種已有確定日期的事件算是什麼,「已確定好發生日期」和「例行報道」兩者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沒有說明清楚。之後的段落也不知所云,突然提到「其他可以豁免進行關注度討論的事件」,啥是「其他可以豁免進行關注度討論的事件」(英維寫的是「免於新聞價值討論」的事件,也不好懂),為啥對這些事件的報道算是「例行報道」;「不顯眼、平常、普通的事件屬於並不引人注意的日常事件」之後的東西,更像是上邊收錄標準的東西,而不像什麼「例行報道」裏要提的。結果是,我沒法在中維、英維的頁面,和那段引用的論文讀出您維想要的Routine coverage是什麼。--Ghren🐦🕑 2023年11月20日 (一) 06:01 (UTC)
- 另外如果是「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的話,麻煩將「Wikipedia:关注度#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同時修訂,並提出修訂的理由。--Ghren🐦🕕 2023年11月20日 (一) 10:22 (UTC)
- 我不認為「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的處理與現行NT:REL的規定有任何衝突之處。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23:11 (UTC)
- 「優先於(母)方針」的意思就是當條目合NT:的時候,但不合NT:EVENT的時候,條目依然應該要被刪除。不是這個意思嗎?--Ghren🐦🕛 2023年11月21日 (二) 04:58 (UTC)
- 我不認為「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的處理與現行NT:REL的規定有任何衝突之處。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23:11 (UTC)
- enwiki的體系較複雜,故不採用,而是遵循zhwiki的體系“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例行報導”的定義指引中的對應條文應該已經解釋的足夠清楚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29 (UTC)
- 我说的还没得到回应呢怎么就公示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21 (UTC)
- Easterlies的原話是“聞所未聞的話我給翻譯出來就好了”,然後那個條目他確實是翻出來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30 (UTC)
- 你的意思是我的意见要被另案处理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21日 (二) 02:31 (UTC)
- Easterlies的原話是“聞所未聞的話我給翻譯出來就好了”,然後那個條目他確實是翻出來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30 (UTC)
参考資料
- ^ Primary and Secondary Sources. Ithaca College Library. [June 15,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June 18, 2017).
- ^ González, Luis A. Identifying Primary and Secondary Sources. Indiana University Libraries. 2014 [March 18, 2021].
- ^ 林行健. 事實或偏見 印度真是「性侵之國」?. 中央通訊社. 2023-11-29 (中文(臺灣)).
通用關注度與特定領域關注度的綜合判斷[编辑]
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1/03#李卓賢想起一個一直想聊聊的事宜:符合特定人物關注度但記載極少的人物。舉一些我留意過的例子:
- 具有全國政協等身份的個人條目,符合人物關注度,但人數龐大,以往很多條目都是僅引用一份名單作為來源,但名單只有名字,沒有任何背景描述。我以往曾主張至少給點來源提供其背景資訊,及証明是同一個人。
- 歐鎮灝,符合音樂關注度中的選秀五強,同時也是一個音樂組合的成員,但一度被質疑沒有任何有效介紹,當時管理員判為重定向至所屬組合。在存廢討論中出現了這兩種觀點的爭論:「符合指引中具體的條件就可以收錄(不必再考慮其他因素)」及「指引只是幫助判斷的標準(應當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這也是我希望大家能夠更進一步討論的地方。
- Robert Lay,流行曲作曲家,多首作品符合音樂關注度,但記載極少,他被判為保留,有點像前者的相反事例,當然前者也是有可以合併之處,還不算真的刪除。
說說我的想法(不一定正確,也不是主張什麼,只是開個引子,看看大家怎樣理解)。先從通用關注度說起,沒什麼明確仔細的特定條件,說到底就是觀感,對於來源數量、可靠程度、來源獨立性、有效介紹程度的綜合觀感,譬如有些條目是主要依賴一個很可靠且介紹非常詳細的來源,有些則是來源勉強符合有效介紹或擦邊,但來源數量多。而符合了特定領域關注度的一些具體條件,不能等同完全取代通用關注度,但可以視為在綜合判斷中很大程度上取代它,或者說可以寬容很多,例如只要另有一個有效介紹擦邊的來源就可以接受了,或者就算介紹的來源並非獨立也無妨,只要不寫成廣告(如某位全國政協所屬的組織/部門網站對其介紹)。比較歐鎮灝及Robert Lay,同是符合音樂關注度,但在常人觀感上也會有分別,歐鎮灝只是在一個選秀節目僅僅進入五強,而Robert Lay則有多首作品曾獲得主流音樂獎項。--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4日 (六) 10:45 (UTC)
- @Shizhao、AT、Ericliu1912、日期20220626、虹易、Sammypan、YFdyh000、Milkypine:召喚一下幾位。--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4日 (六) 12:04 (UTC)
- 雖然我沒被ping到,但是可以一提的是Wikipedia:关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假定」款有説明用戶可在特定情況下達成共識,認為不應為某符合關注度的主題新立條目。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5日 (日) 04:04 (UTC)
- 另外,如果不考慮關注度指引的話,我可能會更傾向於將Robert Lay改成比如“Robert Lay作品列表”之類的東西,畢竟中文維基百科也不是沒有在主條目不存在的情況下先建立子條目的做法。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5日 (日) 04:08 (UTC)
- 感謝提案人開誠佈公就著其專注之課題在此開啟議程。就著本地存有專門明示以關注度本地規例,對個案做出強制適用等之問題爭議,提案人需留意,個案被強制使用無論通用或特定之關注度基準,並不代表存在高低級別,或哪一級別比哪一級別更高而可取代之,當且僅當產生如此差異全由當時個案中產生自行個別理解所致;
- 整體而言,如提案人所引用之開波個案所示,無論如何一旦存有立案先決,在於必須刪除某一或特定一類案目,疊加本地系統偏好等實際問題時,就可能並不容易完滿達到應可衡平理解及採用關注度等本地框架之情狀。即而言之,提案人所引出之主題可能更在於所謂綜合判斷究竟會因立案先決、立案標的物及過程背景,當期環境限制條件等,產生甚麼,影響到本地實際個案中明確引用關注度時之觀感及效果。
- 陋編略有參與過本地商議音樂關注度相關議案,就著提案人所引用之開波個案,認為相關問題,可能更在於不同專業或目標立足之維基使用者,是否可能在未有充分理解本地理應複合化之條目及採編機制下,就徑自且未夠謹慎地,訴諸於直接消極處理一些合規但且並未即時得到維基本地機制協作之條目。認為應當可以在此,對關聯之案情爭議等,延展商議之。--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07:58 (UTC)
擬修訂人物關注度指引[编辑]
@Factrecordor:就你所説的第一點,我感覺你説的有道理,因此我提議修訂人物關注度指引如下:
以上。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4:47 (UTC)
- 此情況下我傾向背景資訊的來源可放寬為接受一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10日 (五) 12:07 (UTC)
- 我是不贊同一手來源,參考先前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3年7月#Spotify音樂播放平臺來源是否可靠?的討論,唱片公司、歌手藝人自行發表的生平介紹不算可靠。當然這只是一種一手來源,但這樣變成要討論哪種一手來源能開放使用。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1月10日 (五) 13:16 (UTC)
- 支持當前版本,反對背景介紹採用一手來源。關注度英文notability本來就是「值得寫」的意思,如果連二手來源都沒寫過這些資訊,百科全書作為三手來源就不應該寫。--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3日 (一) 10:38 (UTC)
- 由於這裡談的情況是已依靠一些特定條件獲得關注度,只需補充一些基本資料,因此我認為應參考Wikipedia:可靠来源#采用在线或者作者自行发表的来源裡的精神。@Sanmosa @Milkypine @LuciferianThomas--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13日 (一) 15:08 (UTC)
- 背景資訊能舉例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14日 (二) 00:57 (UTC)
公示此案7日。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3日 (四) 08:13 (UTC)
-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3年11月24日 (五) 08:22 (UTC)
- 我想起其實自己有個例子:第七屆、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教授謝志成 (1931年),獨立來源只達順帶提及程度及引用自述,全憑一張清華大學校報《新清华》截圖中的有效介紹確認身份。--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2:11 (UTC)
- 既然「背景資訊」要求寫出來內容不能A1,那不合要求的直接A1不就好了嘛。為什麼非得寫進方針裏。而且這充其量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案而已。運動員啊、學者啊,完全也可能只有一手來源。英維的標準不玩您們這樣一套,人家滿足NT:POL、NT:SPORT的意思是,滿足這些要求的人物很大機會會有來源來滿足這個GNG,而不是反過來,滿足SNG就可以當GNG沒到了。en:WP:NSPORT的FAQ1寫得很清楚。我看不出中維有什麼理由繞過GNG。我也不接受因為現在是這樣,所以您維也可以這樣這種「習非成是」的說辭。--Ghren🐦🕚 2023年11月28日 (二) 15:37 (UTC)
- 但我們並不是英維,我也不能認可將架構體系的差異說成「習非成是」的做法。如果你是對架構體系不滿,你應該做的是自己提案擬議調整架構體系。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59 (UTC)
- 英維的制度和中維的制度是有不同,更準確來說,是同中有異。但是按路西法人的說法,您的修訂依然是不合中維本身的結構的。--Ghren🐦🕕 2023年11月30日 (四) 10:02 (UTC)
- 仔細讀WP:ABOUTSELF,前4項條件對於爭議不多的人物一般不成問題。問題在於第5項「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可不可以這樣理解:獲得了某種身份或獎項,是其關注度的主要部分,同理,內容中相關描述及其來源才是主要部分,簡略的背景資訊補充只屬於附帶描述,可適度採用一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2月3日 (日) 14:56 (UTC)
- 英維的制度和中維的制度是有不同,更準確來說,是同中有異。但是按路西法人的說法,您的修訂依然是不合中維本身的結構的。--Ghren🐦🕕 2023年11月30日 (四) 10:02 (UTC)
- 但我們並不是英維,我也不能認可將架構體系的差異說成「習非成是」的做法。如果你是對架構體系不滿,你應該做的是自己提案擬議調整架構體系。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59 (UTC)
拆分及合併管理員人員復任程序的相關條文[编辑]
現行管理員的復任條文被分拆在兩個不同的頁面,且RFA及RFDA等頁面都沒有提及。鑒於條文並不適合直接合併到Wikipedia:管理员裡,且此離任準則後續有可能可以擴展到其他管理人員,加上上方提到的無連結等原因,提出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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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次修訂實際上沒有造成任何實質程序變動,僅是重新整理位置而已。--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1日 (六) 15:14 (UTC)
- (-)反对:不認為有必要如此調整。當初引入制度時就是這麼設計的,鑑於復任制度並不多麼複雜,所以只在各該權限頁面提及相關程序即可;該制度預設就是不包含其他類型的管理人員(可預見會有不小爭議,所以當初本就沒有考慮過;甚至還特別寫了一句「本制度不適用於行政員、介面管理員、使用者查核員與監督員。」我覺得夠明顯了吧?),我想若以後社群有此意、且「確實」通過相關提案以後自當有配套措施,但目前看來尚沒有憑空多拆分出一個頁面的理由。個人希望社群不要為了嘗試處理不存在的問題而去製造「解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26 (UTC)
- 另外,若要在相關頁面中提及當然是可以(大概是因為本地分立頁面太多,當初引進制度時不慎疏漏了),而且根本不用大費周章搬東移西,多寫兩句就得了:
- (一)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不需要提到解任,因為解任並不是一種「取得權限」的方式,而且管理員申請在程序上也從不考慮過往是否曾被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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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理員的離任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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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53 (UTC)
- 眾所週知,如我於Telegram所述,我極度不需喜歡在VP留言,非常浪費時間。不過既然起草了這份東西,就有責任要回應你的質疑。請允許我在不使用編號清單的情況下羅列一二。一、你仔細對比內文,該程序準則補充、整合、優化、統一了所有用語。例如「特許」之類根本不應該出現的用語,我改為了「批准復任申請」。又例如「因基金會行動而解任」一項,原文根本沒有,但應有。二、該程序準則是為了未來改革做準備,不單止是明確「宗旨」等,還包括了明確「非因管理失當」、明確「權限」與「酌情權」的區別、明確「程序」與「酌情權」的區別。三、該程序準則具有兼容性,之後若有其他管理人員之解任欲適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適用範圍即可。四、次重要的一點:清晰脈絡,你可以直接跟小標題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確知道什麼人可以、什麼人不可以,行政員收到後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什麼是必須要按程序走的、什麼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員適用復任程序、拆頁面、還沒有用到,這種理由我認為在這種利益面前,顯然沒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時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不理解你講的什麼意思。首先,原文是「授權」,不是「特許」,我想這大概是既有不當地區詞轉換造成的誤會,所以就不多說了。第二,現在的劃分也沒見得什麼問題,基本的條件放在管理員方針,而行政員具體該做什麼事情就放在行政員方針下面,這還不容易分辨麼。另外,復任制度已明文規定僅適用於部分自願辭職或因不活躍而離任的情況,因基金會行動而離任顯然不適用。至於其他詞彙及細節問題,我想原文具體措辭及文段排版,若有某些不足夠清晰的地方,當然還可以有調整的空間,但為此要把原本簡潔明瞭的幾段話擴寫成一大串過於硬梆梆的法條,如此看起來本末倒置。基本上考慮到社群實踐經驗,我並不認為應該就目前還沒提上議程的東西去改方針,而且因為不同權限的特性,到時候說不著還得再改過一遍規則,現在這樣做意義著實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2日 (日) 12:01 (UTC)
- 眾所週知,如我於Telegram所述,我極度不需喜歡在VP留言,非常浪費時間。不過既然起草了這份東西,就有責任要回應你的質疑。請允許我在不使用編號清單的情況下羅列一二。一、你仔細對比內文,該程序準則補充、整合、優化、統一了所有用語。例如「特許」之類根本不應該出現的用語,我改為了「批准復任申請」。又例如「因基金會行動而解任」一項,原文根本沒有,但應有。二、該程序準則是為了未來改革做準備,不單止是明確「宗旨」等,還包括了明確「非因管理失當」、明確「權限」與「酌情權」的區別、明確「程序」與「酌情權」的區別。三、該程序準則具有兼容性,之後若有其他管理人員之解任欲適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適用範圍即可。四、次重要的一點:清晰脈絡,你可以直接跟小標題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確知道什麼人可以、什麼人不可以,行政員收到後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什麼是必須要按程序走的、什麼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員適用復任程序、拆頁面、還沒有用到,這種理由我認為在這種利益面前,顯然沒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時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個人更傾向於SunAfterRain原案,當初Wikipedia:管理員的復任就是我弄出來的(參頁面歷史),但有兩點建議:(1)新頁面名稱應作「管理員的復任」(命名一致性);(2)章節標題的序號予以移除,畢竟全文並不長。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3日 (一) 06:32 (UTC)
- 傾向劉醬版本,原先流程的寫法已經足夠清楚,大澤老師的版本過於法條式,變成生硬的規則。僅在適當位置補回對應連結就足夠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17 (UTC)
- 同路西法人,Wikipedia:管理人員復任程序準則实在不符合你维方针传统的样子。
- ( π )题外话:这看起来像香港法律,想知道如果把你维方针翻译成台湾法律或者大陆法律是什么样子。--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8日 (二) 06:42 (UTC)
- 必须的部分已作事实性修订;分拆页面留待继续讨论。--路西法人 2023年12月4日 (一) 12:08 (UTC)
對於雪球法則用於關注度判斷方面的較具體意見[编辑]
我曾經多次批評存廢討論中有濫用Wikipedia:雪球法则之名,繞過30天關注度程序的情況。雪球的意思是:「使用常識,對於有明顯答案或有共識之事情不應為了走過場而遵循程序。」「如果某一議題被特定程序接受的機會渺茫,那就不必走完所有程序。」然而,由於文中並沒有任何具體例子,總是有些人把自己的個人品味、自以為是、不謹慎的判斷當成那個「常識」。譬如: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1/24#Kenny_Chan,這顯然是純粹按傳主身份背景用自己的標準去判斷,連現有來源有什麼都沒看清楚。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1/26#陳曉淇,認為單靠簡單的google就可立即下定論的例子。當中一方提出她出過音樂專輯,不算雪球,一方提出既然搜到的就只有KKBOX、QQ音樂,所以是不可能有關注度。我是這樣看的,如果任何人物和事物都可以如此輕易判斷,關注度程序為什麼要走30天那麼久?3天也就夠了。要知道尋找來源並非只有線上google一途,還有線下的實體來源,還有各種不能google的資料庫。能否立即下定論,其一視乎人物的身份/事物的性質,例如Kenny Chan那種人,如果google不到可靠來源就不必浪費時間,真的是雪球,但有些身份是不能單靠google來判斷,以往在存廢討論就見過學者、作家、藝術家等類型人物被視為雪球,忽略NT:BIO的多種條件,不一定通過google就能判斷的,以及某些身份更多出現於線下來源。其二視乎時期,互聯網時代成熟之前與之後,在雪球上根本不適宜採用同一標準(我甚至會主張,在關注度判斷上也應該前者更寬而後者更嚴),例如一個演員活躍在2007年至2017年,這十年間有一些具有效介紹的新聞報道,新聞都線上化了,他要開個條目很容易,而且現在資訊的保存也非常長久,就算這個演員不太有地位,維基也不會到了2023年他已經多年沒有被提起而將他提刪;同樣地,一個活躍在1987年至1997年的演員,他在那十年間也有一些具有效介紹的新聞報道,如果我們能把這些報道找回來,也可以為他開個條目,然而互聯網成熟前的舊報刊,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有時只能隨緣,但大家應要明白,這是一種無可奈何,並非一種理所當然,那1987年至1997年的演員與2007年至2017年的演員在本質上終究是沒有分別的。換言之,越新近之事物如果google不到什麼,那就越接近雪球;但早期之事物,更需要花時間以其他途徑尋找來源,很難判斷是否雪球。陳曉淇之例,似乎2000-01年出專輯,這個時期雖已有互聯網,但很多報刊還未有線上化,早期也因為儲存成本較高,網頁已刪除的機會較高,還不能視為互聯網成熟的時期。而且就算是2010-2020年代,也不是沒有實體刊物的,有時冷門歌手沒線上來源但有線下來源,並非沒可能,所以出過專輯的歌手(當時更有獲得報道的機會、至少不會只是一個連自己歌曲都沒有的酒廊歌手)不能作雪球論,是有道理。--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8:31 (UTC)
- @日期20220626、YFdyh000、AINH、TimWu007、MilkyDefer:--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8:35 (UTC)
我知道你ping我的原因。就我发过言的陳曉淇来说,在Google搜寻“陳曉淇 -維基百科 -维基百科 -wikipedia”的结果中,前15条结果分别是:
- 陳曉淇的歷年專輯與介紹 — KKBOX
- 陳曉淇的個人檔案 — Facebook
- 陈晓淇的音乐主页 — QQ音乐
- 陳曉淇_百度百科 — 百度百科
- 陈晓淇 (@anzaixianmalegod) • Instagram photos and videos — Instagram
- 陈晓淇(Elkie Chan) - 香港女歌手 - Xmusic — Xmusic
- 陳曉淇共收藏1張專輯5首歌詞※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 魔鏡歌詞網
- 【 陈晓淇】 【 歌词】共有18笔相关歌词 — 魔鏡歌詞網
- 5 "陈晓淇" profiles — Linkedin
- 陈晓淇呀的微博 — 新浪微博
- 陳曉淇EP + 稻草人兵團鐳射唱片- 林心如 — YesAsia
- 陳曉淇-原諒 - R的港劇、美食- 痞客邦 — 痞客邦
- 淇淇-Niki — Twitter/X
- TA 关注的人- 陈晓淇(chen-xq223) — Gitee
- 陳曉淇專輯歌詞 — vlooksongs.com
你妈的连Gitee都搜出来了我也就无语了,这是经济公司(如果她有)都不想宣传一下的样子啊;十八线艺人说不定都比她好。所以我认为这次雪球没有问题。 --MilkyDefer 2023年11月28日 (二) 02:46 (UTC)
- 关于出道年份为世纪初的问题,我的想法是,这个人物的条目后面有提到
毕业后在香港任职全职钢琴及声乐老师,醉心于研究幼儿音乐教学 曾教授不少名人子女,包括“梁咏琪”女儿■■■■■,“安志杰”及 “Jessica C” 儿女■■■■■, ■■■■■, 著名新闻报道员“伍家谦”子女,及不少名人子女等
(名人之非公开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信息已隐去),这些事情可是非常新的,也不见报道。所以应该还是雪球。这些消息是哪里来的我都要划上问号。--MilkyDefer 2023年11月28日 (二) 03:05 (UTC)- 我上面一直針對的是她過往的經歷(約1999-2001年),陳曉淇的經歷簡單整理就是在香港出道,在短劇Y2K系列當過應該不重要的配角,在名氣很低的電影火武耀揚演出並創作及演唱主題曲,然後去了台灣發展出了一張EP,但還是不成功,離開演藝圈,而我認為這期間可能存在需要掘挖的線下來源,不能單靠google下定論,你繼續用google作理據,沒法回應。至於她現在從事的業務(廣告內容)有沒有關注度,不是我的考慮範圍。當然我並不是有信心能打撈,實際上也認為機會偏低,但不至於雪球定義上的渺茫。
- 再舉一例:1970-80年代演員梁雪薇當時依靠google根本是完全沒法救的,但一旦使用圖書館的舊報紙資料庫情況就全然不同,可是這個舊報紙資料庫極限是1991年,換言之對於只屬於1990年代的香港東西,就麻煩多了,如之前所說,這是一種無可奈何。我對這一類google以外來源的使用經驗,除了打撈過的條目,亦可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3年1月#1990年代香港歌手派台成績的準確程度。--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7:24 (UTC)
- 好像也沒看到「濫用」的情況吧,而且條目情況不同,只能個別事個別處理。--Abcet10(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5:16 (UTC)
- 不,我認為對自己不熟悉的範疇不謙虛、不尊重(或者根本對自己的「常識」還沒有自知之明),是一種的風氣,應該指出。翻看指引,「詢問條目的作者或這一方面的專家,獲取尋找這類來源的建議」這一句恐怕沒有誰理會過。--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6:51 (UTC)
G1. 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编辑]
移动产生的讨论页重定向是否适用快速删除方针中的G1。大多数情况下,移动产生的讨论页重定向应该没有多少用处。--Kethyga(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2:18 (UTC)
- 僅有在未曾有外部連結指向討論頁的情況下可以刪除(但不適用快速刪除)。若有其他頁面包含內連指向該頁,因導覽原因不宜刪除。--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29日 (三) 00:32 (UTC)
- 感觉不算,条文是没有(有效)内容而非没有用处,重定向是有明确作用的内容。如果是没有用处,被清空的页面、被废弃的模板,都是G1了。--YFdyh000(留言) 2023年11月30日 (四) 00:17 (UTC)
- 如果被移動的討論頁此前曾有相當數量/長度的討論,重新導向有一定的指向作用。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31 (UTC)
- 不適合G1,反而符合WP:R#K4,需要保留。--132.234.229.68(留言) 2023年12月1日 (五) 01:38 (UTC)
提议设立:插队投票保护期[编辑]
dyk,优良,典范……你有没有自己的作品参与投票时,本来明明票数已经达标,只剩最后几小时就可结票通过,但偏偏在最后一分钟,突然有一个家伙插队投了反对票,甚至并没有留下清晰的反对意见,于是投票告废,而你甚至来不及与对方沟通改进?
那么,是时候革新投票制度,改善现在只认一个截止时间的机器人一般的呆板的状况了!因此,魔女提议设立“插队投票保护期”,方案草拟如下:
任何条目相关决定性投票,在最后5小时内投反对票者,除须遵循一般反对票准则外,若该票对投票结果会产生影响,则该票必须通知决定性投票关联人才能生效,且应在该票投票后,该投票进入一个24小时的冻结期,以使得决定性投票关联人能有时间反应并与反对票投票者产生充分沟通改善条目,冻结期不得有新的投票,期间投票均视为无效,冻结期结束继续计算投票截止时间,该反对票一俟划票,不论24小时度过与否,均视为重新进入投票期。--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8日 (二) 20:50 (UTC)
- (-)強烈反对,憑什麼?--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01:51 (UTC)
- @RainBeforeSun @SunAfterRain我理解的这些投票的反对票不是“我看这作品不顺眼要踩”,而是“我觉得这作品还有问题我来告诉你我觉得该怎么改”。反对票就是要给编辑留下反应时间的,最后一分钟突然插进来的能改变投票结果的反对票并不太正当,这不是一种有利促进维基百科条目改善的现象--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04:00 (UTC)
- 既然都搞成纯投票制了,哪还用得着讲理
--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0:20 (UTC)
- 怕用機器人判斷會有誤判問題,或又出現其他爭議;不用機器人則怕沒有足夠的人手來執行的問題。--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3年11月29日 (三) 10:23 (UTC)
- 最后5小时内有反对票的人工结票?或者暂缓适用dyk等待技术跟进?--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08 (UTC)
- 社群把隨手投支持票的人拉出來噴一頓,噴到沒人敢投不負責的支持票,不就沒有這种事情了?另外我認爲不少提名「票數夠」說明不了任何問題,條目入選是情分,落選是本分。落選后有1個月冷靜期,有得是時間溝通,改好了下次再提就是。--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33 (UTC)
- 说到底还是不如改成共识制。--0xDeadbeef(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13:45 (UTC)
- 支持DYK、FA、GA共識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9日 (三) 14:58 (UTC)
- 这个就是为了推动评审制(共识制)--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8:53 (UTC)
- 投票也是一种共识的表现。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32 (UTC)
- 投票也是一种共识的表现。
- 说到底还是不如改成共识制。--0xDeadbeef(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13:45 (UTC)
- 社群把隨手投支持票的人拉出來噴一頓,噴到沒人敢投不負責的支持票,不就沒有這种事情了?另外我認爲不少提名「票數夠」說明不了任何問題,條目入選是情分,落選是本分。落選后有1個月冷靜期,有得是時間溝通,改好了下次再提就是。--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33 (UTC)
- 最后5小时内有反对票的人工结票?或者暂缓适用dyk等待技术跟进?--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1:08 (UTC)
- 要「促進維基百科條目改善」,理應改善目前評審制度水票氾濫的情況,而不是反過來還要試圖壓制需要有效理由的反對票。--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13:49 (UTC)
- @黑暗魔君本质上来讲支持票有多少并不要紧,重要的是社群还能否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反对票),很多投票实例都是相关编辑在投票期间听取反对票意见改进条目后反对票划票改为支持票。
- 由这个逻辑可以合理推知,支持票水票并非真正的问题。之所以支持票可以压倒未划票反对票,是因为有时反对票投票者无法进行后续沟通:比如说,可能条目已经完全吸取了反对意见,但假如反对票投票者投完票就是忙,没时间回顾相关投票怎么办?这些时候于是有了可以用多一些的支持票抵消反对票。
- 因此可以认识到,支持票多寡、水不水不关键,关键在于相关编辑能否和反对票意见者产生有效沟通达成共识,按共识改进条目(即得到反对票划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反对票提出来就是为了等待划票的机会的,然而最后一分钟反对票并不能给相关编辑和反对票意见人充足的这个机会,所以提出最后五小时决定性反对票进行冻结,以给相关编辑时间来和反对票意见人交换意见。这并不是压制反对票。--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11月29日 (三) 19:08 (UTC)
- 不能認同,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而且即使是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導致條目落選,也不會影響該條目在改進後再次獲得提名。不看條目不寫理由投支持票也是有效票,相反投反對票要花時間看條目、寫理由,天然上投反對票已經吃力不討好,現在還想進一步打擊用戶投反對票的意欲,必然(-)強烈反对。--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20:39 (UTC)
- 不一定,請參照我的先前經驗,這裏是真的會有人不是為了提出改進意見才投反對票的,更極端的情況是看了條目以後給出的意見與事實不符(這甚至還是老用戶的作為),我很懷疑反對票在現時的DYK的積極作用有多大。針對「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這個說法,我的觀察是同行評審能收集到的意見一般不多,且通常會比GFALC少。此外,雖然關係不大,但Jarodalien是一個投了反對票就拒絕劃票的人,就算問題已經解決了也仍然如此。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46 (UTC)
- 首先要搞清楚,評審的目的是判斷條目是否達標,而不是改進條目,改進條目可以是附帶的效用,但非必然。目前的制度也只是要求反對票附帶合理的反對理由,而非改進意見,也沒有規定條目得到改善後必須劃去反對票。如果社群能容忍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卻容不下所謂“最後一分鐘”投反對票,我覺得挺荒謬的。--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30日 (四) 09:30 (UTC)
- 我理想中的評審是,編者和評審者共同合作,幫助接近標準的條目達到標準。條目入選有編者(提名者)的貢獻,也有評審者的貢獻,所以評審者也會把這篇條目當成「自己參與的條目」——至少我是這樣。當然,這個理論在本站屬於小眾觀點便是。
- 現在的評審區基本是社會惰化,誰都不對評審負責。亂投支持票的,那顯然是不負責;找兩個(膚淺的)問題投反對直接走人的,這种給人的感覺很像破壞合作氣氛的「找茬」,那也說不上是負責;提名人從英維翻譯篇條目,自己不熟悉話題就敢提FA,同樣也是不負責。--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3:00 (UTC)
- 大致上認同你的說法,但客觀上來說,現行規定要求反對票要附上合理理由,也有人去判斷理由是否合理,然而對支持票卻沒有這樣的要求。如果提案只是單方面針對「不合理」或「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無視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是否只會助長水票氾濫的現象、打擊認真評審條目的用戶?--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14 (UTC)
- 如果什麽都不做,那條目就是0票支持0票反對落選,所以說,投支持票的人纔是在「影響條目入選結果」XD。所以公平起見,應該也讓投支持票的人來解釋一下,他們用了多少時間評審,看了條目哪些部分,抽查了哪些來源,對照標準檢查了哪些方面,然後讓社群判斷他們投支持的理據是否充足
--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37 (UTC)
- 如果什麽都不做,那條目就是0票支持0票反對落選,所以說,投支持票的人纔是在「影響條目入選結果」XD。所以公平起見,應該也讓投支持票的人來解釋一下,他們用了多少時間評審,看了條目哪些部分,抽查了哪些來源,對照標準檢查了哪些方面,然後讓社群判斷他們投支持的理據是否充足
- 大致上認同你的說法,但客觀上來說,現行規定要求反對票要附上合理理由,也有人去判斷理由是否合理,然而對支持票卻沒有這樣的要求。如果提案只是單方面針對「不合理」或「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無視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是否只會助長水票氾濫的現象、打擊認真評審條目的用戶?--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14 (UTC)
- 首先要搞清楚,評審的目的是判斷條目是否達標,而不是改進條目,改進條目可以是附帶的效用,但非必然。目前的制度也只是要求反對票附帶合理的反對理由,而非改進意見,也沒有規定條目得到改善後必須劃去反對票。如果社群能容忍不負責任亂投支持票,卻容不下所謂“最後一分鐘”投反對票,我覺得挺荒謬的。--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30日 (四) 09:30 (UTC)
- 不一定,請參照我的先前經驗,這裏是真的會有人不是為了提出改進意見才投反對票的,更極端的情況是看了條目以後給出的意見與事實不符(這甚至還是老用戶的作為),我很懷疑反對票在現時的DYK的積極作用有多大。針對「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這個說法,我的觀察是同行評審能收集到的意見一般不多,且通常會比GFALC少。此外,雖然關係不大,但Jarodalien是一個投了反對票就拒絕劃票的人,就算問題已經解決了也仍然如此。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46 (UTC)
- 不能認同,合理的改進意見隨時可以提出,不一定是透過評審期間的反對票來提出,而且即使是最後一分鐘的反對票而導致條目落選,也不會影響該條目在改進後再次獲得提名。不看條目不寫理由投支持票也是有效票,相反投反對票要花時間看條目、寫理由,天然上投反對票已經吃力不討好,現在還想進一步打擊用戶投反對票的意欲,必然(-)強烈反对。--黑暗魔君(留言) 2023年11月29日 (三) 20:39 (UTC)
- 第一分鐘投票(評論),與最後一分鐘這樣做,實際上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只是基於鼓勵儘早改善條目的想法來看,後者並不可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10 (UTC)
- 对于99%截胡的话,下面我提出缓冲期的反对详尽票的想法,可以防止一些无理由的反对票截胡情况。但对于详尽反对票的话,可能涉及到维基社群政治了:你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人缘不好或者得罪人多称呼人少
,居然争取不到絕對多數支持¿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31 (UTC)
- 先不說DYK七日不夠票可以馬上重新提名,GA / FA / FL不夠票的,一個月後再戰,這很難嗎?故完全不明白甚至看不出這個提議的必要。--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3年11月30日 (四) 12:33 (UTC)
- 如果反对票合情合理,那说明这篇条目确实有问题不适合上DYK/GA/FA/FL,我看不出为什么要因为其是临近截止时投出的票而将其划去。如果投票人真想针对提名人,那也不是只有卡线投反对一种方式。我大可以找点吹毛求疵的理由先投一票反对,然后装死不去划票,提名人又能奈我何呢?综上,不理解该提议有什么必要——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2月1日 (五) 00:13 (UTC)
提議改為共識制[编辑]
投票沒有具體結束時間,在經過討論:
- 社群達成共識或粗略共識之後,未參與討論的管理員、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可以結案;
- 投票已達7日,共識不明確,可依票數計算得出結果並結案;
- 顯然不可能通過之DYK、FA、GA,可以雪球關閉。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18 (UTC)
- 其實也就是半投票制,有共識按共識結案,無共識繼續執行投票制?另外就是7天只有3張無理由支持票(無其他意見),算有共識還是無共識? --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29日 (三) 15:30 (UTC)
- 虽然支持票给出理由有点难,但是有讨论才有共识,所以是倾向是无共识的,目前反对票必须给出理由,那么相对则倾向保持支持票必须达4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52 (UTC)
- 支持票其實也不是給不出理由;尤其是第一次評審,或多或少都能找出一些意見。比如我擅長文字,可能會提出一些關於潤色的意見;等編者改完后,就會說「條目在精心編寫方面符合標準」。我關心來源,會說「所有來源都由大型媒體發表,我沒有看到blog等自出版來源;抽查了來源23、46,確認來源能支撐條目內容。我認爲條目可以通過優良標準之2」。
- 當然,如果條目本身話題就小,且編者自己也很認真,那確實只能單寫
{{yesGA}}
了。不過問題是,中維投yesGA不給理由的,到底是真看了條目認爲條目而沒有問題,還是根本就沒怎麽看(甚至沒看)條目直接投的?大家平時都習慣不寫理由,所以{{yesGA}}
信度就是個迷。還有一些編者信手投票,即使講理由他可能也會套模板寫「條目符合標準1、2、3、4、5,所以全面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這就很成問題了。--洛普利寧 2023年11月30日 (四) 14:31 (UTC)-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理,评价好支持的可能会变成八股拍马屁的玩意,而评价不好反对的无论如何要能指出言之有物要改善的东西。支持写详细理由是可选,但反对写详细理由点都是必要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2月1日 (五) 01:09 (UTC)
- 虽然支持票给出理由有点难,但是有讨论才有共识,所以是倾向是无共识的,目前反对票必须给出理由,那么相对则倾向保持支持票必须达4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52 (UTC)
此处为本人重复留言,现已移除。--洛普利寧 2023年12月2日 (六) 15:50 (UTC)
- DYKC是4(快速)+3天;GAC是7天;FAC是14天。也不算没有具体期限?我认为魔女是替那些临门一脚被无理由扑出的情况打抱不平(?)。有一定道理,或者还是落实反对详尽意见票制度。建议:对于这种99%截胡情况,可以在原有结束时间基础上减一天(或者更多天,但不建议太多)作为反对缓冲期,这个时间内的反对票必须附有明确的指导或批评条目质量的意见,否则结算时管理员等以上判断视为无效票而抵消;如果允许非管理员结算的话,这种情况还是要管理员等以上介入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25 (UTC)
- DYKC的快速4天倒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快速4天必须要是全超4票支持才能快速通过,一票否却就转7天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1:25 (UTC)
- 這種判斷留給結案的人依常識處理吧,訂一天他可以在結束前 86400.00000~~1 秒投票來繞過限制--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43 (UTC)
- 玩到这么精准,秒追是吧?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5:48 (UTC)
- 玩到这么精准,秒追是吧?
- 我的意思是取消具体期限。--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30日 (四) 04:48 (UTC)
- GA、FA可以有这个考虑(虽然我不觉得这样好)。DYK等具有时效性的不太适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30日 (四) 05:48 (UTC)
- 上次不是提了个共识制怎么没下文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30日 (四) 07:17 (UTC)
建立过滤器助理和移除回退员查看私有过滤器详情权限的后续[编辑]
Wikipedia_talk:過濾器助理#通過後處理 似乎没有了后续,根据已经得出的共识(有共识移除 查看私有过滤器详情 abusefilter-view-private,无共识移除 查看标记为私有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 abusefilter-log-private),还需要:
- 确认一下要发送的User:ASid/回退員通告及通知名單User:ASid/回退員通告/SList,如果无异议,请管理员或MMS协助发送
- 发出上述通告一个月后,在phab:T344398上跟进移除回退员查看私有过滤器详情权限(abusefilter-view-private)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2日 (六) 09:16 (UTC)
- 大概是卡住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2月2日 (六) 11:34 (UTC)
- @ASid、Stang、Sanmosa:--(☎)dt 2023年12月3日 (日) 21:47 (UTC)
- ( π )题外话:究竟是怎样的提案才会在不同阶段卡住三次
囧rz…… --Yiningx_Puppet(留言|主账户) 2023年12月6日 (三) 14:29 (UTC)
同名(地理)分类的消歧义应该采取哪种方式[编辑]
分类名称的命名一致性通过已久,现有大量存在的Category:印第安纳州惠特利县和Category:艾伦县 (印第安纳州),此类消歧义方式应当决定出一个解决方案。->>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2月6日 (三) 03: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