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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提高条目评选投票资格门槛[编辑]

如题,本站以前曾有过不黯规则的新手未有详细检查条目(虽然是说这样的老手也好几个,呜呼哀哉)即在GAC、FAC投下符合标准(Special:Diff/81702620),敝人认为应该将GAC、FAC、FLC投票资格统一由原先的“编辑注册7日且编辑次数达50次的使用者/自动确认用户”改为延伸确认使用者。毕竟即使很多老手都没有能力评选条目(就不点名了),相较之下认为“编辑注册7日且编辑次数达50次的使用者”显然不可能有评选能力,只有这样的经验显然不适合评选放在维基百科门面的条目。--Sean0115 2024年3月31日 (日) 04:58 (UTC)[回复]

支持提升GAC、FAC、FLC三者的投票者标准。不过可以的话是否也能提升下DYK投票者的标准,目前仅需自动确认用户的标准未免有些过低。--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3月31日 (日) 05:33 (UTC)[回复]
DYK个人觉得可以提升至XCON。近期有不少傀儡案件都是透过发现DYK的大量灌票而提报(见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Maccomcre/存档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Cq521/存档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PoisonHK/存档)。GAC、FAC、FLC我认为虽然这三类评选还没到“坏掉”的程度,但确实有许多评选上可以改善的地方,或许可以从其他方面著手而不是单纯提高门槛。
不过在DYK个人觉得急需提升至XCON的情况下,把GAC等较高级的评选维持AUTOCONFIRM确实有些反直觉。这方面(GAC、FAC、FLC三类)或许需要更多讨论。--)dt 2024年3月31日 (日) 07:49 (UTC)[回复]
话音刚落就有人来DYKC捣乱了,望社群能正视这个问题--Sean0115 2024年3月31日 (日) 14:58 (UTC)[回复]
感觉意义有限。未必没有评选能力,要看理解程度和花费时间,完全的维基新人如果了解条目主题,也可能给出有价值意见。或者格式、内容、来源等分开评审和发表意见(以及最终公示期?),或者某些短意见或者较新用户算半票。以上只是想法,不构成建议。--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31日 (日) 06:23 (UTC)[回复]
抑或者只能投反对而不能支持?只是个概念,毕竟主要是希望避免乱支持造成不合格条目通过。—Sean0115 2024年3月31日 (日) 11:03 (UTC)[回复]
不能完全排除新用户故意或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投反对票的情形(比如上面提到的Maccomcre)。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31日 (日) 15:56 (UTC)[回复]
您提议的内容是不是就是我屡次提议但是社群不肯接受的评审制?--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3月31日 (日) 21:43 (UTC)[回复]
“抑或者只能投反对而不能支持”——其实就类似于DYKC最早期用过的规则:“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且其异议受到其他人的认同觉得推荐有点不妥时,5天以后如果反对意见占多数,则应该撤下这个条目”,当年的DYKC基本上是不用支持票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4月1日 (一) 07:11 (UTC)[回复]
您要找的是不是,五分之三妥协或者OpenReview?--MilkyDefer 2024年3月31日 (日) 11:56 (UTC)[回复]
提高投票资格能治到几多水票先不谈,毕竟都说了很多老手也是乱投的;不过能够令傀儡伪造投票的成本和难度大幅增加(时间和次数都增加了至少十倍),即使仍是治标不治本,但还是乐见的。至于老手乱投支持的问题,我以前提过了这么的一个设想:“有一种情况倒是可以明显揪出来:见Talk:全国土地日,里面投支持票的明显连历史也没有看(别说这还可以假定有看,有看的话无可能连条目不够长也不知道;也别告诉我评选不用看历史,基本推荐资格部份规则与条目历史有关,所以投票人有责任看历史),也许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诸如当被宣告取消资格时,投了支持票的人会被视为乱投票,当乱投票达到若干次后须在某一期限内被暂停投票权”,就看这个设想这次能不能抛砖引玉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4月1日 (一) 07:22 (UTC)[回复]
我对于“暂停投票权”的设想有些抵触,这让我想起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日 (一) 09:55 (UTC)[回复]
新人来的时候是一张白纸,根本不知道评选是何物。老手按en:WP:FAC的程度来提意见,新人模仿不出来,那自然不会随便发言。但现在评审页是清一色的* {{yesFA}}--~~~~,那新人可不有样学样?--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12:40 (UTC)[回复]
我下面也说过类似的,但我觉得所谓水票是投票制下的自然成果。如果说不仔细检查条目是老手都能犯的错误,那这必然是系统的问题。提高投票门槛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当你维真正投入共识讨论制,大家都要关于为何自己认为条目符合标准写下意见的时候,自然不会有那种没有意见的、只读了条目的一部分投水票这种事情。--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4:45 (UTC)[回复]
共识制也好, 投票也好,本质都是如何让更多有能之士参与条目评审的问题。首先是要有编辑愿意来审条目,其次是怎样回报鼓励他们,并防止他们被报复。--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8:19 (UTC)[回复]
关键就是FA和GA有标准,而DYK没有标准,甚至连WP:WIACCA这样模糊的标准都没有。既然DYK没有标准,那条目只要过提名门槛,大家想怎么投就怎么投;我不同意你的票,就用一张相反的票(而不是针锋相对的理由)抵消。然后DYK坏习惯传到FAC和GAN那边,最后搞成现在没有任何地方是来根据标准提意见的。DYK就是一个选首页内容的地方,怎么搞成条目品质评审主阵地了?我真想说DYKN是中文维基毒瘤。--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4:21 (UTC)[回复]
DYK和FA/GA还得两说。DYK是选首页展示条目,FA和GA才评估条目品质。很短但格式整洁的初级条目合适上首页展示,而内容丰富但格式粗糙的乙级条目则难登大雅之堂;但从完整度来看,后者远胜于前者。像英文维基编者那样,谈品质就不要谈DYK,FA和GA才有出路。至于DYK,就看社群希望怎样的条目上首页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4:44 (UTC)[回复]

分段:DYK[编辑]

由于前段提到的近期DYK遭遇大量傀儡投票问题,个人认定提升DYK投票门槛具有较高急迫性,故拆出此段以促尽速商议。

现行条文

投票须知

  • 投票者须于投票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不可投票予自己主编之条目。
  • 投票者请使用**号,而不要使用*号或#号,以保持版面清晰美观。
  • 投票者可用{{支持}}、{{反对}}(或{{support}}、{{oppose}})进行投票,动用到自定义参数修改预设显示文字的模板不计票。可用其他模板作为引子来表述观点。
  • 若在投票结果确认后投票或发表意见,请同时清空DYKEntry模板的result参数,以免影响自动更新。
  • 关于投票的有效性,请参考上方“获选标准”中,“关于投票的有效性,采取下列规定”的文字。
提议条文

投票须知

  • 投票者须于投票发起时已为延伸确认使用者。不可投票予自己主编之条目。
  • 投票者请使用**号,而不要使用*号或#号,以保持版面清晰美观。
  • 投票者可用{{支持}}、{{反对}}(或{{support}}、{{oppose}})进行投票,动用到自定义参数修改预设显示文字的模板不计票。可用其他模板作为引子来表述观点。
  • 若在投票结果确认后投票或发表意见,请同时清空DYKEntry模板的result参数,以免影响自动更新。
  • 关于投票的有效性,请参考上方“获选标准”中,“关于投票的有效性,采取下列规定”的文字。

--)dt 2024年4月1日 (一) 03:45 (UTC)[回复]

如果只就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Cq521类似的案例的话,这几乎没啥作用,例如举例的三个账号都有延伸确认的,然并卵(也就是预谋已久的傀儡是很难挡住的)。我认为还是针对支持者是否有仔细核对条目来判断或者指正可能有所效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1日 (一) 08:44 (UTC)[回复]
目前比较容易发现的是在已经有人提出合理且明确的反对意见,却仍然莫名其妙投支持的人(还不少呢)。这种人不应该有资格投票,但实行什么又怕会有寒蝉效应。--Sean0115 2024年4月1日 (一) 10:38 (UTC)[回复]
本来任何硬性措施就是没有办法避免预谋已久的傀儡。虽然可能有个别案例是农到了延确,不过(起码另外两个列出的case)就大多数状况来说把投票资格提升至延确还是有一定的效果。
当然之后也可以再讨论要不要把延确标准再往上拉,不过那大概又要再开一个串了。--)dt 2024年4月1日 (一) 17:28 (UTC)[回复]
这个方案不一定有实际效果,一是你维在DYK灌水票中有不少是延伸确认用户,二是那些滥用傀儡的人(比如Elmond、CQ521)很多都把自己的傀儡养到满足延伸确认用户。——Aggie Dewadipper 2024年4月2日 (二) 03:15 (UTC)[回复]
我持(-)反对意见,自动确认的门槛很低了,如果是“延伸确认”,门槛更高,不能说提高门槛就能解决问题了。关键是看用户素质怎么样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4月2日 (二) 16:13 (UTC)[回复]
重点是就算某用户素质不怎么样还是可以投票,即是说就算知道他的素质也不能改变什么。--Sean0115 2024年4月3日 (三) 00:32 (UTC)[回复]
只能说水支持票是DYK的一部分,或者自认为觉得条目不好不想让它上却被其他编辑抬了上去而感到不满,不服别玩。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避免类似这个案例的长久准备作案傀儡问题、还有如何正确地提出自己的条目质量评价意见来说服别人“这个条目不值得上DYK”。——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3日 (三) 00:37 (UTC)[回复]
对于此类提案是否能有效处理提案欲处理的问题持悲观态度。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3日 (三) 07:55 (UTC)[回复]
可以考虑提升部分评选至延伸确认使用者。新条目推荐候选的话,门槛或维持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11日 (四) 16:32 (UTC)[回复]
支持该次修订。本来这次修订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根治评选中出现的滥用投票问题,而是为了让那些大部分情况下根本不懂如何审评条目的用户无法进行投票。我们不排除会有自动确认用户给出有价值的意见,但就目前而言这样的用户十分少见,也不能因为可能有给出有价值意见的自动确认用户,而去忽视目前评审中出现的大量来自自动确认用户的“水票”--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12日 (五) 14:28 (UTC)[回复]
  • 建议提出有效的反对意见并挂模版。如果这样依然不够,可考虑修改DYK规则,进一步增强合理反对票的力量。--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12日 (五) 19:21 (UTC)[回复]
    • @Temp3600那就会有人在投票结束前的十几分钟前来投“强化反对票”,不但让编者根本没时间反应,没时间改,还害整个评选失败被要整个重来,甚至还会因为讨论被关闭了,无法进一步地与反对者商讨有关意见的条目改善方案(因为评选讨论会马上变成“这个投票已经结束,不要对这个提名做任何编辑。”)。我就被这样恶心到了Talk:大小#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User_talk:A2569875#大小User:FradonStar留言,“被恶心到了”这一词是我从这里学来的,之前不知道有此词汇用法)。我担心“进一步增强合理反对票的力量”会出现大量的这种擦边球,让人被恶心到了,情绪上来,完全无助于改善条目。故认为“强化反对票”可能对“有效地改进条目”可能有负面效果。--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4月12日 (五) 22:47 (UTC)[回复]
      的确有这个可能,但理论上应该不多。因为DYK规则是"基本投票期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届满时,如获得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或以上,投票即会结束并获通过;否则,投票期将自动延长3天,并待至延长投票期届满时方为结束投票",所以如果是首4天内被投下反对票,投票期会自动延长。如果想解决7天评选期结束前吃反对的问题,可以改规则,容许在6-7天被反对的条目可以再获得几日的修改期。DC实际上就采用了这种"截止报名但容许修正"的方法。--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8:12 (UTC)[回复]
(-)反对,中文维基百科仅有不足5000名延伸确认用户,为傀儡一事而影响其他(可能有上万名)用户的自由是不应该的。而且,正如其他用户所说,这样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User:WiiUf|WiiUf{{colour=green¦}]]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14:18 (UTC)[回复]
任何条目质量评选(DYK、GA、FA)使用投票制都是属于败笔。拿英维的存废讨论举例子:因为不是投票而是讨论,所以不用方针支持的删除/保留理由本来就弱。与此同时 若是新用户则会有使用{{spa|Example}}Example讨论)在本主题以外只有很少或没有编辑方便让关闭讨论的人做决定。
娜娜奇鲜果茶上面说的问题本来就是DYK投票制本身存在的问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20日 (六) 04:40 (UTC)[回复]
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曾经提议支持票不用理由,而该提案又真的通过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7:37 (UTC)[回复]

要先讨论清楚问题,才能对症下药:

  • 问题是"傀儡刷票": 提高门槛以阻止养傀儡,重罚刷票者
  • 问题是"新人/老的"新人"滥投支持票":提高反对票的票效,令支持票再投也没意思,并最终过渡到评审制
  • 问题是"没人愿意投反对票,害怕开罪其他编辑":这个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即所谓"人情票"。我觉得只有引入匿名发言制度才有解。
  • 以上。--Temp3600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8:19 (UTC)[回复]
疯狂一点,干脆DYK手游体力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22日 (一) 15:16 (UTC)[回复]
  1. 每位维基人一天(24小时)内拥有7次提名体力和7次支持票体力
  2. 反对票或不合要求不设置体力
  3. 体力于午夜(太平洋标准时间)补充,上限为7次
  4. 先前未使用完的体力并不会保留,因此不会有昨天胜3次过了午夜变成10次的情况发生
  5. 活动期间如动员令可解除体力限制或增加次数
  6. 如果维基人的提名、投票被指出不合要求,将受到体力减少惩罚,每次减少1次体力,最多减少7次体力
  7. 受到惩罚减少的体力于每周日午夜(太平洋标准时间)补充,每周补充1次体力,上限为7次体力
将维基当成游戏并不是好的方法,反而增加官僚化成本。只能说水票是DYKC的一部分;防止傀儡就要有针对傀儡筛查的改善,防止无意见票应该提升附带意见(尤其是针对条目格式质量的意见)票的意义(另外当年支持票带意见就是被指责过支持意见容易八股化才不强制的);或者可以考虑负票制,不使用支持票,通过有意见的反对票来表达对推选条目不足的表达,通过限定天数(建议7天,无快速入选)和限定票数(适当提高票限,例如7票等)来确定入选,可以算是另类的评审制;匿名很难实现,wiki有记录编辑历史的能力,安全投票(暂时现在来看)不适宜快速投票的流程,自建系统缺乏信任和人手(连搞过LIPBE的跟踪系统都拖拖拉拉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5日 (四) 01:07 (UTC)[回复]
水票目前是DYKC的一部分,但大可不必,私以为投水票跟刷编辑数概念是一样的,只是无法可管。概念上我同意Temp3600的说法,并且敝人认为对于DYKC可以建立类似AFC的专题页面,即是说提交DYKC需要先经过类似AFC的程序审核(确保条目品质)再开放投票,这样一来就算有水票,也可以大大降低水票投到坏条目的机率。只不过这个程序怎么实行又是另一回事了。--Y. Sean 2024年4月25日 (四) 04:29 (UTC)[回复]
@Y. Sean,参考AFC目前的效率,我对于目前能否有足够的有审核能力的人来去审核持悲观看法。如果是条目品质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从收录的标准入手,至少也应该写一篇怎样的条目才能入选DYK的论述。--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5日 (四) 14:11 (UTC)[回复]
条目入选,主要编辑者、提名人、审核人都有功劳,现在名声却全算到所谓“主编”的头上,人家当然懒得给你审核条目。(按照现在的状况,你花十五分钟读完一篇条目,再花十五分钟敲意见,你认为你会得到什么?社群会认为你对条目做出了贡献吗?编者是发星章感谢你让条目更完美,还是虽然没有明说但心里骂你找茬?)审核人应该有自己的权利,也应该有自己的义务:审核得当那审核人就有一份功劳(既是对条目,也是对社群),经常审核不当社群也应该追究审核者的责任(如限制他的审核)。现在基本就是投票人既没权利也没义务:只要支持票够,你仔细审核的意见可以被无视;而你乱投票也不会受到社群的点名谴责。提名人(一般是主要编者)也应该有权利和义务:你提名的条目品质好,大家都愿意帮你审核;而经常提名问题条目,那自然会发展成无人帮他审核,这种冷处理我想比一堆反对票效果好得多。有审核能力的人是足够的,只要提名一篇条目前审核另一篇条目——想享受条目上首页的权利,就相应的去审核其他条目。--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0:37 (UTC)[回复]
强制用审核换提名?是个好主意,不过提名数和审核数的比例问题或可以进一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6日 (五) 14:11 (UTC)[回复]
对于部分DYK编者是否有能力审核持保留意见,一般新手都是先开始学写条目再慢慢观摩如何审核,强制让不会审核条目的人去试著审核条目未必不是坏事(可以多练习),但这样提出的意见实际上作用不大。此外如何算是“审核”?下面举几个例子。
  • 点出字词转换的问题({{noteTA}})
  • 点出条目一句话没有来源。
  • 点出翻译腔。
  • 点出内容与来源不一。
  • 发现条目有问题然后自己手动改了(逻辑来说明没有给出意见,算是审核吗?)
不知道标准是什么,如何界定(毕竟如果长期专挑没有来源的条目审核,算不算经常审核不当)?这些都是后续可以讨论的。但简单来说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审核条目,敝人比较倾向Temp3600的方案。
说到“而你乱投票也不会受到社群的点名谴责”,敝人认真认为可以试试看。
( π )题外话(...) 吐槽中维有个很可悲的规矩就是时常会有人对条目给出意见投了反对票,一旦主编修好被提出的意见就画票改支持。画票自然是可以,但有问题的条目就是有问题,除非有百分百把握能找到所有问题交由主编解决,否则台面上的问题就算解决了还是有问题啊,怎么这么容易就改支持了呢( 捂脸)。--Y. Sean 2024年4月26日 (五) 15:04 (UTC)[回复]
不算规矩吧,难道是潜规则。如果评价者是 有条件支持,改正后支持,那么没问题。没看出问题所以支持,哪有人能“百分百把握”,但到底找出多少问题算条目/评议的合格、怎样合规范,目前很难评判。--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5:56 (UTC)[回复]
不违反核心方针指引,内容没有明显断层,断言有来源支撑,格式美观——所谓是否适合上首页展示,可能只有跟着感觉走了。评审人愿意对结论背书且社群无异议,条目就可以按评审人的结论处理。评审人没把握,也可以只评审不结案,留给其他编者裁定。开始一段时间是需要磨合的;就是不知道社群敢不敢给这个磨合的机会😂--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8:12 (UTC)[回复]
@Y. Sean,不反对采用Temp3600的方案,然而这个方案仍存在一些问题。
  1. 目前Temp3600的方案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投票人滥用其投票权,但这个方案既无法解决DYK中出现的人情票和水票现象,也无法很好的遏制傀儡投票。
  2. “提名、投票被指出不合要求”中“不合要求”有点模糊,具体怎样的票和提名才能被称上“不合要求”?若将其限制至基本推荐资格和判断原则,那么那些投给明显不符合投票标准的条目的支持票,或是明显存在翻译腔问题或是POV问题但却有数人支持的提名,这样的话又应该如何处理?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7日 (六) 12:53 (UTC)[回复]
哦,您已经写改善方案了啊,那当咱没说(--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7日 (六) 12:55 (UTC)[回复]
审核换提名不就是类似游戏积分制?--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5:56 (UTC)[回复]
良性发展的话,您按标准来评审条目,是帮助他人的条目达到标准(当然随手提名的烂条目就算了,直接快速失格)。你愿意帮助他人,那他人就愿意帮你评审;你只写不评很“自私”,那他人以后也不评你条目。新手条目写得不好,别人花一天时间写了12页意见(包括Y. Sean说的几个方面),帮条目达到标准;以后这个新手就会不好意思,自己把条目写好一点,并且愿意帮另一个新手入门。当然中维是没走这条路的,原因很多我就不细说了😂
另外中维有点完美主义:怕一个人找不全问题,导致有问题的条目入选,所以让4/6/8个人评审。但这4/6/8个人又未必尽责,基本都是每个人都是粗粗看一眼条目,结果就是差条目墙倒众人推,真正有问题不大的条目反而没人处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7:10 (UTC)[回复]
FA和GA是有标准的,但是至少明面上,互助客栈那么多讨论,我没看到社群讨论过标准解读。比如“Wikipedia:典范条目标准”这个文章本身就有翻译腔,那你认为这种水平的文笔符合FA标准1a吗,符合GA标准1a吗? 系统评议条目这方面,我们确实是小白。假如DYK要实行这种“全新事物”,初期的长时间争论肯定没跑。--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7:25 (UTC)[回复]
感觉审核完再投票也会打击评审者的积极性。对评审有意见可以发起更严谨的重审;让那种不负责任的投票来judge是什么鬼😂--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0:56 (UTC)[回复]
吐槽一下一天只能做7次的事情能算游戏吗?当然算不算游戏另说,毕竟提名DYK和提升DYK数的过程某种程度也像游戏。这“疯狂一点”的方式仅试图解决Temp3600大前两项问题,毕竟处理魁儡不是DYK应该处理的问题,那就只能想想怎样才能实现“提升支持票水准”(透过限缩投票次数降低随便投票和水票的次数)。
当然限缩带来的弊端会让这里变成某种冰河时期,人们为追求少量流通的票和提名可能会导致更多魁儡与人情,但我想这问题即便是提升投票数或投票门槛也无法解决。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25日 (四) 14:20 (UTC)[回复]
写了一篇草案,虽然不是很完美但各位可以参考看看。U:Y. Sean/论述/条目评选新草案--Y. Se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7:00 (UTC)[回复]
非常不错的想法,我有几点小补充:
  • 第4条,关于获得额外体力方面,我认为对WP:PR中的条目给予评审也应当鼓励,故或许可以加上“对同行评审中的条目给予改善意见”;
  • 第7条,我认为乱投票是相当严重的行为,减少体力上限如果每日恢复的话效果甚微,至少应该等一个月甚至是一个季度再恢复;
  • 第10条可略加扩充,比如对参与亚洲月等编辑松的条目以及中小动员令条目不设限制等。——Aggie Dewadipper 2024年4月27日 (六) 07:15 (UTC)[回复]
关于第4点有热腾腾的例子,Special:Diff/82412619算不算是一种“改善意见”值得讨论。
第7点跟第10点支持你的看法。--Y. Se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7:51 (UTC)[回复]
吐槽一下,这白痴的体力提案是敝人提的...,冤有头债有主,到时候别人骂Temp3600大我会不好意思。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27日 (六) 11:55 (UTC)[回复]
好歹为了改善你维风气而被骂,应该是骂人的才要觉得不好意思吧。白痴的部分就先不管吧,拙见认为现在的投票制度也蛮白痴的,既然都是白痴那么换另一个白痴也没差。还有这个概念也没有很白痴,让我联想到社会信用体系。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在中维上也未必不能试试看。--Y. Sean 2024年4月27日 (六) 14:24 (UTC)[回复]
我认为一个“明确的改善建议”至少应包含“明确指出条目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解决方案”两个方面。就拿您举的例子来说,August0422君就不是一个明确的改善建议,因为他只是泛泛而谈了条目的字数太少,却并没有指出条目到底是少了哪些内容而导致字数太少,也没给出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7日 (六) 13:15 (UTC)[回复]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有用的意见是True,水票/无用的意见是False。现在的状况是 False or False or False or False or False。如果只为了减少水票,那就会变成 False or False or False。但是这两个状况的结果都是False,单纯减少水票并没有什么用。关键还是那个有用的True怎样才能出来。--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3:19 (UTC)[回复]
唔,单纯减少水票还是有用的,这么一来False和True的比率就会下降。至于如何找出True得靠耐心跟AGF了,就看这个R0有多少。光靠规范来逼出有用意见显然是不可行的,就好像不可能教新手读完方针就写出GA、FA。--Y. Sean 2024年4月27日 (六) 14:38 (UTC)[回复]
有True的情况下,False多点少点都无所谓,大不了把False当空气,就当评审只有一个人留言就行。理论上每个评审至少都要有一个True评审;就算条目真的没有问题,也是要有认真检查的True式支持,而不是水票的False式支持。现在的问题就是可以所有票都是False票,那一个True都没有,就等于条目没人评审。您说得对,靠规范来逼出意见很没意思,好比现在FA有标准,但大家可以都不遵守。所以怎样才能让人愿意积极主动地去提意见,就像给自己写条目那样积极?我想这是限制水票的更根本目的(而不是单纯为限制水票而限制水票)。--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0:34 (UTC)[回复]
当大家把方案想得天花龙凤的同时,也请想一想技术上要如何执行的问题。比如说限制每天衹可以投七票支持,技术上如何阻止某人在一天内投出八票?又或者当某人同一天投了八票时,如何尽快发现并及时标示为无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4月28日 (日) 03:29 (UTC)[回复]
其实草案都有囊括这些方面,也就是投票者需要强制编辑摘要,一方面可以知道自己剩几票,一方面也便于查阅。--Y. Se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5:01 (UTC)[回复]
也大还并不那么方便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8日 (日) 08:39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写一个适配新版方案的dyk投票工具,小工具可以自动记录用户的dyk投票记录并自动填写概要,若超出投票体力还会提醒用户填写反对票记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4月28日 (日) 12:02 (UTC)[回复]
  • 那这样是不是还要用技术手段给小工具加入标签(如编辑摘要后面出现的“(标签TW)”系统自动侦测该编辑由WP:TW小工具发出),让系统侦测该“投票”是不是用该“DYK小工具”投出,并用WP:过滤器禁止非该“DYK小工具”的“投票”? 不然任何人都可以透过直接使用编辑原始码功能绕过体力限制。这样感觉几乎是把WP:DYKC页给WP:全保护了,因为不用该“DYK小工具”就无法“投票”。--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4月28日 (日) 12:14 (UTC)[回复]
    除非发布内容含有{{支持}},不然其他都不用过滤吧。目前来说如果有小工具辅助的话整个概念看起来是可行的。
    嗯,看起来或许很蠢,一定会有人觉得不切实际,希望除了觉得不切实际顺便给出如何改善的意见。--Y. Sean 2024年4月28日 (日) 14:56 (UTC)[回复]
    这个方向顶多是“让每个人少投几张水票”,投水票的人还是可以继续投水票,这解决不了“投水票的太多”的问题啊。而且中维评审区基本上就四五十个条目在线,DYK评审期最长7日;真有丧心病狂的人来水票,7日*7票/日=49票,等于还是可以把所有条目都水一遍。所以回到上方Temp3600君提出的问题,你们到底希望改什么?--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5:43 (UTC)[回复]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都可能被当成“水票”,或者说这不是我们期待的支持票。
    1. 投票人根据品质水准来评估条目,并认为条目水准足够,因此投下支持票。尽管这个品质标准可能低到令人发指,例如“只要字数达到500字,有信息框和来源列表就可以,至于句子能不能读通无所谓”;但可以看出他确实是标准如一的,例如条目再长但没有来源,他都会投反对。
    2. 投票人根据品质水准来评估条目,且认为条目水准不足,但他还是因为别的理由投下支持票。例如鼓励新手。
    3. 投票人没有根据品质水准评估了条目,但直接投下了支持票。比如投票人感觉编者出品的条目都不错,所以直接不点开条目;或者单纯看三缺一,所以把票补够,想得反正错了也有别人一起背书。
    那么这三种票是否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要要解决,又分别应该用什么对策来解决?--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6:06 (UTC)[回复]
    • 不然就类似乙级检查表乙级检查表全填通过才算有效乙级),立一个“DYK标准检查表”,投支持票者必须附上检查表每一项的检查合格与否,全部勾选检查合格的支持票者才有效;其他编者可以质疑投票者有无乱填检查表(例如 [DYK3:列明来源:]但其他维基人一看,没列来源,这说明 [DYK3:列明来源:] 乱填,此票将无效),以确保条目都有被检查过。“水票”也不能乱“水”(不能乱填检查表)。投票模式可能类似 “(+)支持[DYK标准1:] [DYK标准2:] [DYK标准3:]”才有效,“(+)支持[DYK标准1:] [DYK标准2:] [DYK标准3:]”则该票无效(任何编者都可质疑或指出是否乱填)--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4月29日 (一) 23:34 (UTC)[回复]
不支持设立更复杂的规则限制投票。条目质量不会因为限制投票得到改善。建议可以适当增加反对票的权重。也赞同娜娜奇的意见设立DYK检查标准。--Steven Sun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02:31 (UTC)[回复]
半年都快过去了,今年FLC一共只出现过3票(还是4票?){{noFL}}而已,平均1个月1票,增加反对票权重在这种地方没什么用。上面的标准同样觉得可行,这几天我会试著列出一些标准供参。--Y. Se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4:00 (UTC)[回复]

水票的存在意义?[编辑]

看了诸位的讨论,我有一点很疑惑:现在长期关注DYKC的维基人总共就那么多,进一步提升评选门槛是想继续增加大家的负担,让其中某些时间本就不宽裕的编者完全放弃参与评选吗?另外,以我的观点,加上“体力”之类的种种限制还会让评选者更加倾向于关注自己感兴趣的条目,这对于很多冷门领域的条目将会是严重的打击。这个提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不认为当下DYKC评选参与者的数量足以支撑上述任何方案。--XuasdYX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0:45 (UTC)[回复]
您确实指出了两个关键的问题,“人”和“时间”:
  • 关于人的问题。英维的FA也不过四五人检查。那以DYK这个不高的要求,指定四个人检查是否本身就是最大的负担?
  • 关于时间的问题。英维的GA没人检查,那就放到有人检查为止;搁置90天的条目比比皆是,压多了大不了开动员令。编者时间不宽裕,那就按他的步调走,评审一个月、两个月也可以;DYK又不像INT有时效性,所以何必7日强结案逼死评审者?
  • 勇于清理冷门领域积压评审的编者可以给他发星章,甚至可以提名维基荣誉。考虑到社群现在对水票的宽容程度,我认为只要他尽力评审,就已经是做了莫大贡献。(你非要指责他不熟悉领域还敢做评审,那积压了那么多天你怎么不上?you can you up, no up no bb
  • 关于支持票的问题,很多支持票是“弱支持/中立偏支持/在某一方面支持”。比如:我草草读了下条目,没发现什么问题,虽然较真的人可能会发现两处病句;或者我的确认真看了每一句话,认为字面上没有问题,但我不是专家也不会查俄语文献,不知道那些纸制文献品质如何。怎样厘清大家的支持方向,我认为很关键。比如四个人都是5分钟草草看了全文投支持,而且谁都没看出什么东西,这基本就属于重复劳动,还不如一人用5分钟看一段。而且这4票基本完全可以被一个仔细阅读全文的“(行文方面的)强支持”替代。现在的投票制下,或许投支持时说明自己负责了哪部分会更好,例如“仔细阅读了第二段正文,没有发现语病和逻辑问题,对这部分表示{{支持}}”(不对来源和其他文字负责)。
我认为人和时间的问题,让水票的存在成为必然;或者说现在的制度下,评审圈子某种意义上是期待水票的,毕竟不水票就也选不出几篇条目。要解决水票问题,根本上还是要降低票数/延长时间,给予想做评审的人宽松的环境。但是社群对这一操作的反对声音很大,理由是放宽环境会让水票会得逞。然后这就成了死锁,水票喊了十几年,从来都无法解决。--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3:49 (UTC)[回复]
您提到的这种制度似乎与某些期刊的同行评审类似,对于评审质量的提升是毋庸置疑的,但我现在有一个担忧,以本人主攻的领域含能材料为例。依我的观察,本人似乎是中维目前唯一活跃于该领域的编者,那么我写的条目如果要提报DYK,行文方面所有编者都能检查,内容方面,化学领域的编者可以评审“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两部分,但“爆炸性能”部分就没有人能够完成评审,那么理论上这个条目的刊载就会陷入永久搁置,直至出现另一个熟悉含能材料、拥有编辑经验、愿意投身评审的维基人出现,但这个概率实在是过于低了。我相信对于冷门领域,尤其是理工类的冷门领域,这种制度会让仅有的编者对参与评审失去信心。--XuasdYX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4:53 (UTC)[回复]
由同行检查是最好的,但就如您所说,一些领域没有那么多同行。这就是我上面说的第三点,搁置一段时间后,条目就进入“清理积压”的状态,由其他领域的编者检查。DYK(和GA)不是FA,不要求达到专业水准,所以评审人在能力范围内检查就可以。例如其他理工领域编者当评审人,他们可以对“爆炸性能”章节抽查一个来源,并和编者交流,能否表述得更浅白。如果理工类编者不来,最后就只有文史哲甚至流行文化领域编者来接手了。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会检查一轮行文后再通过。(如果条目后来被发现有专业问题,那责任在社群:为什么中维不能吸引专业编者来评审?)不管怎么讲,这都比那种谁都不看条目的“4{{支持}}式绿灯通过”有实效。--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3 (UTC)[回复]
认同这样的操作比4票支持通过形式有效,但不认为跨界检查会有效果。例如,假设含能材料领域分类算是化学+爆炸工程,我对同属化学领域的制药工程、同属爆炸工程的矿业开采条目就无法做到完整评审,其业内术语在短时间内也很难准确把握,这还是在学科有所交叉的条件下,那更遑论物理、生物等等自然科学分支。“隔行如隔山”,要审核者在理解领域基础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审核(哪怕只是抽查一个来源),我个人持悲观态度。
另外,让主编者向业外人士说明相关知识、传递文献、解释术语,这工作量已经接近开设一门选修课了吧。--XuasdYX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1:39 (UTC)[回复]
所以尽力检查就好,未发现问题(而不是担保没有问题)就给通过,我们又不是在选完美条目 毕竟没有专业参与者,“我们最好的作品”只能到这种程度。将来有专业读者/编者指出问题,再修改条目或撤销资格便是。但现在中维连形式方面都不检查,能做的事情都不做,这就很成问题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3:29 (UTC)[回复]
OK,大概清楚了。我支持提升审核质量的努力,但对目前已有提案的前景仍抱悲观态度。--XuasdYX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2:12 (UTC)[回复]
4人的水票,我想当初是希望避免条目完全没有人来看﹐4张水票总比0票要好上那么一点点。"尽力评审"的贡献不被社群表扬是个老问题了,以前我也推动过评审奖励一类的东西,不过准则比较难订下来。--Temp36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5:54 (UTC)[回复]

再拟议立国际关系命名常规为方针[编辑]

有鉴于前次讨论中提及的所有合理异议已获解决,这里再一次重新提议将国际关系命名常规立为方针。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20 (UTC)[回复]

这里对于(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未获解决,但个人认为不甚合理的异议进行回应:
  • 捍粤者在被永久封锁前多度发表中华极端主义言行,在前次讨论中已有一次且因而被警告,前次讨论中的其他用户亦普遍不认可其见解,因此基于社群的主流意向不接纳其意见。
  • 有关页面分类排序的部分,由于提案只是为中文维基百科现行的排列习惯进行归纳,因此“排序毫无章法”一说并非实情。再者,将既有的排列习惯成文化并不会干扰现有的条目命名习惯,这算不上甚么“向前冲”,而这也与WT:共识#共识建立的递进步骤的提议会干扰社群成员参与讨论的习惯有本质上的不同。
  • “一堆难以下咽的文字”之说需要额外的客观举证,否则无异于单纯的谩骂。“能使用最简称呼就使用最简称呼”有机会违背易于识别的要求,比如该意见举出的“爱爱关系”例子虽然语义上确实仅可能指爱沙尼亚与爱尔兰两国之间的关系,但一般读者不太可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到“爱爱关系”一词中提到的两个国家名称的缩写分别指爱沙尼亚与爱尔兰。
以上。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14:46 (UTC)[回复]
(+)支持:我一向反对国际关系条目名用“单字简称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0:41 (UTC)[回复]
不知何时能进到“深水区”,例如中英关系中美关系,目前部分已更改,例如中日关系→中国—日本关系、中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另外在Wikipedia:命名常规#易于识别中提到:“条目标题应该易于识别,尤其是对于条目主题有一定认识者应该能够识别条目主题为何。”对于国际关系有一定认识者都应该能够识别了,更何况对于没有一定认识者,所以才更不能用“单字简称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2:29 (UTC)[回复]
但是传统的这几个国家(英、美、德、日、俄…)确实单字常用,如果检索Google Scholar的话,scholar:中英关系有相当数量的结果,还有日语维基百科也用的ja:日英関系,如此限制单字使用可能违反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可能也原创研究,真的会有人写书命名《中国—日本关系史》吗,可能除了中文维基百科之外很少有人用。--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3:48 (UTC)[回复]
所以有个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 #特殊情况。但对于已经更名的条目而言,又存在著不一致了。或许双边关系史的命名可以例外。--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2:42 (UTC)[回复]
双边关系同样,不只是历史。个人反对已经有可靠来源、且常用的情况下去原创。即使对于美日关系美国国务院都直接用美日外交关系大事记(日维用ja:日米関系)。本来单字也是中文(汉字文化圈)的习惯。类似的甲午中日战争中文会有人说甲午中国—日本战争吗?--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1:51 (UTC)[回复]
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全面的、广泛的,与纯粹的历史还是有所不同,所以我说“或许双边关系史的命名可以例外”,例如甲午战争、国共内战……,当然不会傻到改为甲午中国—日本战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内战,而且这些也不是目前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中所明确定义的实体(地方、国家、多国集团、国际组织)。日美关系于日前已改为日本—美国关系。--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3:01 (UTC)[回复]
@Kethyga我们可以规定仅在此类条目之标题命名上使用此种格式,但内文大可照用简称,其馀衍生条目亦不必更易,我认为这并不妨碍全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1日 (日) 14:33 (UTC)[回复]
@Ericliu1912还是想提一下我这里提议定为方针的是命名常规,命名常规本即不管束内文用词。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1 (UTC)[回复]
那得取决于您维当“条目标题”是啥玩意,想带出啥作用。《中国大百科全书》要求“XX,又称YY”的时候,不要用“YY”作主语的。我想是百科全书出于词典,有不宜更改描述主题的习惯;或者规范性的问题。不过我想这种情况不包括简称。另外,如Kethyga上边所说的,“中国—日本关系”既不见使用,那您维“中国—日本关系,简称中日关系”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错的,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全称。--Ghren🐦🕛 2024年4月27日 (六) 16:00 (UTC)[回复]
这样会背离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子命名常规本来就是为(在专题下)达致命名一致性而设的。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5 (UTC)[回复]
一致性弱于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个人反对在已有常用词的情况下原创和使用不常用的规定。真有中文读者看不懂中日关系指的是什么,“可识别性及避免产生歧义”哪里有问题,台湾学者蒋永敬近百年中日关系论文集》,个人检索台湾的华艺学术“中日关系”1700多条,“中国日本关系”4条,可以说“中日关系”绝对常用,“中国日本关系”几乎没人用。
此外,个人想提醒下之前订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册/朝鲜半岛用语(必然会涉及到条目命名问题),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不用或少用“朝鲜”、-“南韩”, Sanmosa基于港台常用"南韩"将韩国改为南韩,不知道是否违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来“南韩”就已经是基于地域中心的用词,虽然可能是地区常用词。
不要制定一个没人用的规则,回来还得修复。--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12 (UTC)[回复]
@Kethyga(1)然而子命名常规在执行上优先性高于母命名常规,而且“子命名常规本来就是为(在专题下)达致命名一致性而设的”这点依然成立。(2)上一个指控(注意我的用词是“指控”而非“提出忧虑”)地区词地域中心的人是钉钉,社群当时已经驳斥过不只一次了,我想我应该用不著在这里重新抄送当时的驳斥。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23:54 (UTC)[回复]
子命名优先的前提是该规定合理,维基百科还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要求,使用实际不用或很少使用的名称显然不合理,个人简单看了中英几个方针还没有哪些方针命名明显去违反常用名称原则的。本来使用常用名称,如果读者(不管什么程度的)去搜索能找到很多结果,现在很少的结果,是说中文世界对于该项议题没有研究吗?
朝韩的命名问题即使是现实世界的地域中心,依然是基于地域中心的,可能和编辑无关,另外还没解决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问题。--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5:56 (UTC)[回复]
依我看,钉钉所提出来的问题和Kethyga提出来的问题完全是两回事。可能您需要重新看一看他的留言。--Ghren🐦🕑 2024年4月23日 (二) 06:10 (UTC)[回复]
就算如此,这个问题也与国际关系命名常规无关,这顶多只能算是转换组设置的问题,这问题已经在走RFC流程了,如果继续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的话就属于FORUMSHOPPING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01 (UTC)[回复]
问一下朝鲜半岛南北关系这一标题根据草案要求应该怎么修改?--东风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05 (UTC)[回复]
当成一般的两国关系条目来命名,毕竟两国都相互承认对方的存在了。假如不考虑“命名先后顺序按照中文常用语序确定”的条件的话,一个是“Korea, North”,一个是“Korea, South”,我预期的写法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关系”。如果把“命名先后顺序按照中文常用语序确定”也纳入考量,那“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关系”或“大韩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都是可能的选项。不过,我也不是没考虑把朝鲜半岛南北关系也纳入例外,这点我认为并非不能讨论。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8:22 (UTC)[回复]
不同意如此改。朝鲜半岛情势有其历史及政治因素。若有德国、越南类似条目同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8日 (日) 08:38 (UTC)[回复]
那我也把它纳入例外就是了,这点我倒是持开放意见的。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07 (UTC)[回复]
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04:20 (UTC)[回复]
@魔琴考虑到现时的排序习惯就是以英文字母为准,个人认为英文字母已经足够好,而且国际关系命名常规影响的条目众多,如果其规定与现时的排序习惯不相同,将对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维护造成重大负担。再者,既然你声称“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那请你提出具体的排序方法。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03 (UTC)[回复]
个人更倾向于按ISO 3166或者衍生方案排,毕竟3166就能解决绝大部分政区的排序问题。不过如果推行不了的话建议在手册用“暂遵从英文……”留以后再议(等到双边关系全部建立完了就不需要议了)。反正规定直接写按其他语言排序总是感觉怪怪的,偷偷摸摸的好[开玩笑的]。本来想问土耳其是按Turkey还是Türkiye,不过好像没差,就没必要费心思担心这个了。开脑洞的话,各地中文名不一样其实也可以排的,有差异的按照最前面就好了:譬如象牙海岸和科特迪瓦,按拼音/注音排都是科特迪瓦靠前,就按科特迪瓦排,我觉得是没问题的。当然,如果拼音/注音不行还可以用Unicode、康熙甚至说文(逐渐离谱),但是都太麻烦了,不实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19:49 (UTC)[回复]
反对从ISO,会构成对台湾的歧视,这我上次已经提过了。不倾向于写成“暂遵从英文……”,中文维基百科的永久暂行办法已经够多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5:44 (UTC)[回复]
台湾有自己的代码啊,倒不如说歧视其他的科索沃、索马里兰之属(不过至少科索沃可以用RS-KM)。再说了这类情况特殊处理也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4月30日 (二) 07:05 (UTC)[回复]
@魔琴这本来确实不是维基百科的问题,但要真跟了ISO的话,那就真成维基百科的问题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9 (UTC)[回复]
用ISO排序,台湾一样是排到“T”的地方啊。表面上照搬根本不会有什么问题。--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7:52 (UTC)[回复]
我担心的是一旦在这里引入了ISO,那其他地方势必也会要求同样引入ISO,这里ISO没构成对台湾的歧视不代表在其他地方ISO同样不会构成对台湾的歧视,因此我不能开这个头。ISO就是个Pandora's box。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9 (UTC)[回复]
(+)倾向支持。◯澳关系、中◯关系之流名称根本不符合通用的命名常规的防止歧义、易于识别两大原则,早应更正,仅仅在常用一个原则上胜出并不符合命名常规文意。本案算是在国际关系上加以明确。至于“无特定中文常用语序”情形的排序,英文字母最为简便;若为免所谓“英文”中心,可考虑页面ID为奇数则顺序、偶数则倒序,或者相反;事件条目国际反应章节亦可采用此法。--— Gohan 2024年4月26日 (五) 03:50 (UTC)[回复]
我也反对一刀切禁用单字标题,如上所说大国关系一般单字压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09:45 (UTC)[回复]
我的草案也好像没有一刀切禁用单字标题吧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4月26日 (五) 10:19 (UTC)[回复]
“实体名不得使用单字简称,以提高可识别性及避免产生歧义。”还有下面不也说现行的只是临时措施,在未来也应该逐步废除?还是我理解错了?--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22:28 (UTC)[回复]
“特殊情况”的规定可以override“基本原则”的规定。“特殊情况”的规定虽然属于临时措施,但未来具体应该如何逐步废除还需要另外的社群共识,至少我看不到短期内废除“特殊情况”的规定的可能性。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10 (UTC)[回复]
既然已经有人将中日关系移动到了中国—日本关系,就说明这条限制性“临时”规则会误用。使用一字线(“—”)属于外语中心主义的译名。类似的话,是否可以将彭定康改为克里斯·帕滕(Chris Patten)--Kethyga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03:30 (UTC)[回复]
@Kethyga这不属于误用,草案本质上就是discourage单字标题的,“特殊情况”只是不要求使用单字简称的条目名必须全部改用非单字简称。不赞同“外语中心主义”的论调,我已经提过了“提案只是为中文维基百科现行的排列习惯进行归纳”,连接词或符号到底该用甚么在现阶段讨论并不适合,这样只会妨碍共识形成的进程。彭定康的情况不同,外交关系与人物不是同一回事,而且“彭定康”属于当时香港的官方译名,有名从主人规则背书,然而外交关系作为“称不上有‘拥有者’的情事”,被名从主人规则所认为不能适用名从主人规则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8 (UTC)[回复]
按您的标准,类似的条目日俄战争会变成日本—俄国战争英日同盟会变成英国—日本同盟,然而Anglo-Japanese Alliance在香港教育局推荐的英汉词汇和中国大陆百科全书都是也是英日同盟[1]。既然你认为名从主人,那首尔政权也不应该按照地区词改用“南韩”,也不清楚为什么一个坚持使用常用名称,而另外一个却要限制使用常用名称。此外您限制使用常用名称,还有原创研究之嫌。--Kethyga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02 (UTC)[回复]
外交关系与战争、外交同盟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我认为不能称之为“类似的条目”,而且就算这真能算“类似的条目”,我的草案目前规范的只有外交关系条目,你这里如此外延曲解了我的草案,故而是不适当的。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6:04 (UTC)[回复]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发表原创或初级研究 ,例如提出新理论及解法、原创意念、自创定义或词语等。”--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0:40 (UTC)[回复]
我倒是认为你这种不适当的外延才是真正的原创研究。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21 (UTC)[回复]
涉及到维基方针就不正面回答。
您自己说的“使用‘国际关系’一名是考虑到日后社群有可能会打算为其他国际关系专题下的条目的命名作规范”,当然是类似条目和合理的扩展。--Kethyga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1:49 (UTC)[回复]
我下方有提过我调整了草案用词了,就现时的草案用词而言,你说的并不成立。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3:40 (UTC)[回复]
目前讨论中存在的分歧还比较多,比如部分单字关系实际上更为常用、南北(东西)朝鲜/德国/越南此类命名问题、排序问题,还有我自己认为的草案内容举例问题,如草案中的中国—俄罗斯关系实际上为重定向,不宜作为前边论述给出的条目例子,还有后续提到的多个红链应该以本地现有的条目为例,如果没有,可能的理由是这种标题事实上在本站非常不适用。还有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就是文中提到的“国家与地方关系”以及“两地方关系”是否适用于标题“国际”一词,如果仅取狭义的“国”与“国”之意,草案标题可能需要改成“双边”之类。因此,在讨论达成比较圆满的共识之前,暂不支持轻易公示及通过。--东风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7:10 (UTC)[回复]
@Easterlies
  1. 国际关系命名常规主要是想要确立命名一致性,并确保条目名称符合防止歧义与易于识别的要求,而且现存大部分的外交关系条目都使用“XX—YY关系”的格式,我这里也只是把中文维基百科现行的排列习惯归纳起来而已。
  2. 你说的“举例问题”我不认为是问题,红色连结的出现也有可能意味著到现在还没有人建立该条目,或是该等类型的条目本身不宜建立,然而我没看到社群有达成过任何类似后者的共识(就国际关系专题层面而言)。至于中国—俄罗斯关系的情形,我认为现状是不适合的。
  3. 使用“国际关系”一名是考虑到日后社群有可能会打算为其他国际关系专题下的条目的命名作规范,这时候新规范可以直接写入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而无须另立页面。
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5 (UTC)[回复]
方针指引命名可以写“国际关系”(取国际关系专题之意),但实务上涉及条目多是双边关系条目(也包含非国家之地区或国际组织间关系),所以内文用“双边关系”较为清晰,也可省去计较国家地区地位的多馀麻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2日 (四) 12:31 (UTC)[回复]
内文用字调整了,然而“省去计较国家地区地位的多馀麻烦”却不见得。比如“任何情况下均不当使用‘<国名/国号乙>—<地方(特定时期)甲>关系’的格式命名条目”这条条文就限制了国家与地方关系条目的命名中,地方必须置前。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2日 (四) 13:27 (UTC)[回复]
目前的草案有对中国大陆—香港关系作规定吗。--东风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58 (UTC)[回复]
@Easterlies由“两地方关系条目命名”章节规范,而且现时的命名是符合该拟议规范的,倒也不用更动条目名称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0:38 (UTC)[回复]

修订删除方针明确允许删除没有来源30日以上的条目[编辑]

修改WP:DP#REASON当前的7:

现行条文

彻底尝试后仍无法由可靠来源查证的条目,尤其是不符合任何关注度指引(《通用关注度指引》或者其它专题关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板30天的条目

提议条文

所有版本均没有可靠来源查证的条目,尤其是不符合任何关注度指引(《通用关注度指引》或者其它专题关注度指引),已经挂相应模板30天的条目。

删除方针中的“务必先考虑改善页面”和“彻底尝试后”在实践中导致了某些页面“现在没有来源,但是仅仅因为可能有来源”而保留。其指导的行为导致了读者得到不可靠的信息,影响了维基百科的质量。

现在的cat:缺少可靠来源的条目cat:缺少来源的条目的统计数和约为4.5万,足以证明可供查证方针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执行。--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0日 (六) 14:52 (UTC)[回复]

虽然这能增加存废提出和倒逼质量提升,但这与过往实践有很大不同。“或已经”似乎意味着没有来源的条目能直接提删。怀疑社群无力妥善处理众多条目,同时,有来源但不够或不准的条目也有很多,只删除无任何来源的条目可能留下漏洞,且某些可能明显有来源。对于“不可靠的信息”而未做查证,倾向更显著和充分的标注。--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3:17 (UTC)[回复]
@YFdyh000:“无力妥善处理”可以通过有序的逐步删除得到处理,后面指出的其他问题确实是对可供查证的违反。但是两者均不是本提案的讨论范围,这里讨论的是“完全没有来源的条目该不该删”--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7日 (六) 14:12 (UTC)[回复]
你不想著去找来源,只想著删,就是无序,很多地方都指出先尝试改进,实在是找不到来源再去提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4:15 (UTC)[回复]
意见:标识++,清理+,直接移除-,直接存废--。如果提案是大量标识无来源内容供之后清理和预告移除,我可能会中立,但计划需有序逐步。目前不应删除整个条目,只因没人查证而非无法查证,删除是使内容不再可用(无法查证、贡献灭失);草稿的自动过期删除相似,我就不太赞成。--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4:30 (UTC)[回复]
“且”改“或”意味著只要挂著模板,就算实际上已经不再需要挂模板也依旧需要提删,我不认可。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01:31 (UTC)[回复]
这种情况显然应该移除模板而不是提删,如有这种情况发生,应该提示这位用户注意常识和本维基的目标,而不是方针的问题。而且实际上不应删除的会在存废讨论被保留。--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7日 (六) 14:17 (UTC)[回复]
"彻底尝试后仍无法由可靠来源查证的条目"和“尤其是不符合任何关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板30天的条目”才是两类不同的条目,这样改法会过度扩大删除范围,甚至还会波及部分老旧且本来就没有脚注来源的条目,即使这些条目并没有标注。还是认为没来源的情况,挂标识作为留意,而不是做删除派。——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3日 (二) 01:14 (UTC)[回复]
对,原本方针讲的是提删无关注度条目,现在被落花有意扩大成提删无来源条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3:38 (UTC)[回复]
如果认为没有关注度应该提删,我不反对,可以另开一条,而不是原来那样的and关系。关注度和可供查证是两个方针,应该一并遵守。--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7日 (六) 14:39 (UTC)[回复]
如果是条目内部有文字没有来源,可以删除,但不是一定要删除,整个条目也是如此,不应该让没有来源的条目强制删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5:08 (UTC)[回复]
原本的方针挺好的,不必修改。有来源也不代表什么,理论上可以学折毛,乱塞来源;维基百科本身就是不可靠信息,加不加来源都不改变这个性质;删除方针第二段明确写有“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提案与这句话精神不符,应该尝试去找来源,而不是想著去提删,实在找不到来源可以挂关注度模板,而且中维要是一堆条目缺失,也让中维失去存在的意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3:21 (UTC)[回复]
@日期20220626
前面的发言是针对有来源的条目质量如何,不是本讨论的范围。
既然已经挂模板30天了,说明大概率没有人愿意找来源,上面提到的积压数也是一个侧面证据。既然如此,我们需要讨论的就是无来源的条目是放在原处更好还是删除更好。我的意见是删除更好。
如果您仍然认为这些条目有改善的空间,那么我认为转草稿也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7日 (六) 14:29 (UTC)[回复]
“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可供查证是方针之一,“删除更好”是倾向之一,但目前不是一直挂着POV、BLP就应该清除内容以免违背。
除非有作业小组和流程持续,并且这些草稿不会自动过期,不然转草稿肯定不是正确选择。维护模板更显著能做到类似草稿的目的,或者新设“伪草稿”。--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4:41 (UTC)[回复]
@YFdyh000:现在似乎存在一种假设,就是没有来源的内容似乎是什么天然的奇石一样,不需要积极改进也能很好看。但是事实上这些内容是泥沙和金沙的混合物,辨别哪些是金子的成本并不少于重新制造金子。并且对于读者,他们不能被期望能够做那些连“维基百科编者”都很难做成的事情。我认为,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掺着沙子的粥,因为网络上已经不缺少这种信息来源了。--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2 (UTC)[回复]
有来源的也是泥沙和金沙的混合物,所以表面上的有来源才真的是看上去很好看而已。--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2:56 (UTC)[回复]
提一点,有些书籍会循环引证维基百科内容,如果无来源内容被删除,不利查证,重新编写时可能错误引用。所以我倾向尽量少的删除历史——甚至哪些条目、内容涉及伪造而被移除,也难以查证了,无人整理。维基百科不应,但理论上,作为不可靠来源它永远在“提供掺着沙子的粥”,真正经过评审与讨论的内容才比较可靠。--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4:04 (UTC)[回复]
不需要兼容错误的使用方法,特别是已经提醒的情况:无论是引用本页还是维护模板,都是很明显的通知。
不能达到完美,但是可以趋近。移除这些没有来源的内容可以改善整体的质量。
@日期20220626:我们在讨论是否应该提删无来源条目,和有来源的条目的质量无关。如果您认为这一问题的确急切,请您另开讨论。--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日 (三) 07:32 (UTC)[回复]
因为既然你提到泥沙和金沙的混合物,那我就觉得由于维基百科声称自己是不可靠来源,那其实有来源和没来源,并没有差多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44 (UTC)[回复]
这个言论不论动机(或许基于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已经直接挑战WP:五大支柱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也将直接影响维基百科采用中立观点的运作。--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57 (UTC)[回复]
没来源的条目,读起来可以像是个百科全书的条目,也可以写的很中立,有来源也能写的不中立,所以单纯因为无来源就要将条目删除就不应该。--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01 (UTC)[回复]
条目删除只是其中一个主题,但不能因为其中一个主题而尝试让网站本身只有样子像是个百科全书。
(*)'提醒'看起来像是不代表本质是,我只进行这个回馈,其他文字不提供进一步的回馈--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05 (UTC)[回复]
如果自己努力找,却找不到来源,可以走关注度流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02 (UTC)[回复]
@日期20220626
1.我已经多次提醒您这与本讨论无关了。这个条目加了来源,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显然是对它的质量有益的,不能因噎废食。我们的讨论是关于“加来源”以前的条目,之后的与此次讨论无关。这次回复后如需再讨论,请另开讨论。
2.所谓“因为维基百科是不可靠信息,所以加来源的和不加的条目并没有差多少”是错误的观点
首先,所谓“维基百科是不可靠信息”正是可靠来源指引的内容。将该方针的内容解释为与其精神相悖的含义,显然违反了法的精神。
第次,在编写维基百科或严肃调查时,因为(所有)维基的内容是志愿者维护,因此不能作为事实的参照,而应该追回到该内容所依靠的来源中,自行核查来源。在这些情况下,对事实的需求很高,因此说维基百科是不可靠的,也就是在说维基百科并不总是真的(即“存在内容为假)”。
相对地,对于维基百科的读者,这句话并总不是真的。对于非严肃调查目的者,他们的事实需求并不那么高,而维基百科中确实存在真实的信息,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参考价值。所以这里说它是不可靠的,是在说“不存在内容为真”,即“所有内容为假”,是片面的。
3.“没来源的条目也可以写的很中立”,这里偏离了讨论重点。无来源的条目的主要问题是违反可供查证方针,而不是同级的中立的观点方针。
4.论证“无来源内容不代表一定是质量差”应该举出无来源条目质量好的例子,而不应该举有来源条目质量差的例子。“存在a非P1,P2”和“存在a P1,非P2”并不等价。--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2日 (四) 16:35 (UTC)[回复]
而且无来源内容不代表一定是质量差,有来源内容也可以写的像广告,或者就像折毛创作的条目,卡申银矿倒是都有来源,到头来还不是被发现只是恶作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57 (UTC)[回复]
转草稿就导致条目看不到了,中维少了很多有价值的内容,不能这样做。--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5:04 (UTC)[回复]
增加查看难度可能就是目的之一,逼迫阅读者推动改进。目前的维护模板过于司空见惯了,不在意条目品质的人直接忽略。{{or}}的着色也是这个目的。至少比彻底删除好。转草稿问题是移动日志不适合一般读者,条目合并麻烦,以及部分内容达标时的处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5:10 (UTC)[回复]
现在某些用户,几乎将草稿空间当成“万能灵药”(aka:垃圾桶,或者不会被看到的地方),甚至搞不好放到草稿空间,期待别人去改善(然后自己拍拍屁股走人),等待无人改善后,又以“废弃草稿”为由,合理地拿去提删,而且由于关注的编辑有限,可能很容易通过删除。搞不好,扩大删除理由,就是方便了这种只会指手画脚然后将问题抛出后自己不想认真地改善的编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2:50 (UTC)[回复]
废弃草稿会被机器人提交到速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52 (UTC)[回复]
我有个想法,对于长期无来源或明显不足的,使维护模板更显著一些,如更大横幅,黄色警告标志(黄底,而非当前{{无来源}}较温和的橘红色)等,以督促解决和提高警惕。甚至整个条目加底纹。至少,这比删除要温和一些。如果time参数控制让人担心,可以用单独模板或参数控制。--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42 (UTC)[回复]
好主意。--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7日 (六) 14:21 (UTC)[回复]
很多基础常识条目没有来源,不代表它是虚假不可靠的或者应该删除。比如加仑。--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24日 (三) 15:15 (UTC)[回复]
针对被回复文字,如果是文字中提到的页面类型,跨维基通常可能具有页面且对应页面中有记述来源(对应页面具有从跨维基页面扩充来源的可能),仅提供上述文字回馈。具体执行或修改不提供其他意见。--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14:18 (UTC)[回复]
(+)赞成在维基百科上转了一圈,发现这种基础条目几乎都没参考资料--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0:51 (UTC)[回复]
建立的时候比较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0:54 (UTC)[回复]
有些东西就没法找参考资料,但是又不能不写--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0:59 (UTC)[回复]
基础条目应该不存在找不到参考资料一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1:01 (UTC)[回复]
基础条目人人都明白,所以都没什么人看,没人看自然就没人编辑,进而没人找参考来源--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1:04 (UTC)[回复]
另外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被墙,因此一些只有中国大陆编者才可能有动机编写的条目无法被编写--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1:06 (UTC)[回复]
一方面如此,另一方面,其他地区的编辑呢?这些基础条目部分是古早时期创建并且可能篇幅有限,之后就鲜有后续维护,不应该寄希望于有外语条目“链接”而不用去自己亲手改善。所以一直以来不将“没来源”作为提删要求。或者有些编辑非常热衷于提出一些不必要的理由去提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5日 (日) 12:16 (UTC)[回复]
(+)赞成--Dnaimfz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4:11 (UTC)[回复]
WP:TRUE?除了懒得写“常识”,其他的要担心原创性,“没法找参考资料”如果是不存在就麻烦了。--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5:46 (UTC)[回复]
主要考虑到的是不少老旧条目(例如偶然找到:),既没有脚注参考或者列出参考,也没有挂没来源参考的条目。这类条目是否足够严重到影响中立性巴拉巴拉的高大上的支柱?有没考虑过这类还没有留意到的条目的丢失会对本项目的重大影响?(我想,某些人大概只是方针机器人,没有考虑吧?)方针很重要,但我们还有IAR,我认为不应该将没来源视为必须删除的必要条件,甚至多花些精神去整理这些条目(无论是自己找来源实现本地“原创”,还是翻译补充),都比在这里花口水去论述自己对方针的遵守的伟光正,更加实际。——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2:44 (UTC)[回复]
因为在我的文字下方,简单提供对炉的回馈(呼应原本 2024年4月27日 (六) 14:18 (UTC)文字的回馈内文)
  1. en:Fire_pot
  2. ja:炉
  3. sv:Fyrfat
  4. fa:آتشدان
  • 除了回馈外的个人心得,只有zh的页面没有来源,状态比较尴尬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2:57 (UTC)[回复]
所以像这类基础性条目,会选择彰显自己的伟光正,直接拉去提删(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毕竟按照方针,肯定不合规而删除)?还是花时间去补充修复?还是标记上“没来源”,条目保住了,但的确存在问题,谁爱修谁去弄?而且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3:12 (UTC)[回复]
@Cwek (※)注意我没有对删除程序是否进行做出任何表态,你在我没有表态是否需要提删的话题上臆测我的想法并尝试产生我的观点并质问,我很讨厌这种行为。--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3:15 (UTC)[回复]
需要留意的是,是你主动回复我这段单独提出的问题,我并没有回应你上一段的发言,也没期望你会主动回应我这一段的发言。只是对于为了维护支柱而对条目删除这个提议这么正向的言论,是不是针对不介意这个条目损失的问题,为了方针的伟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3:19 (UTC)[回复]
@Cwek如果我没误会你意思,你希望我提方针,我仅这一次提出我的观点(出自方针),这个提案本身如果认真探讨,是否满足WP:DP#REASON的第6项存疑(个人观点是几乎不能满足第6项)。要我阐述我的看法,我的看法是,这个提案容易无效且价值低落。--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3:24 (UTC)[回复]
肯定不满足,这里举了很多例子,都是很知名的事物,来源一搜一大把。--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3:30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我针对那些“拿方针当删除的令箭”,但你实际没这个观点的话,那这部分说得不是你,不做出头鸟。但如果存在有这种想法的编辑的话,我提醒一下,这可能不是你看到的那么少有问题的。花嘴皮容易还是改条目实际,自己想清楚。针对Rastinition的“这个提案容易无效且价值低落”,我的看法是:你说得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3:34 (UTC)[回复]
一部分找到的例子(之后会抽量陆续补充):美国特勤局流体动力学压缩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3:15 (UTC)[回复]
@Cwek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想提删这些页面,如果你希望提删这些页面,没有任何一个满足WP:DP#REASON的第6项--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3:29 (UTC)[回复]
我没说过提删,但如果根据提案的观念,可能能引用这个理由去“符合提删的”不只是已经挂了没参考的那些。——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日 (三) 13:34 (UTC)[回复]
(+)支持--August0422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0:22 (UTC)[回复]

提议英维指引en: MOS:TVINTL经本地化后引入中维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编辑]

目前,英维en: MOS:TVINTL有限制维基百科应收集怎样的播放资讯,但中维没有相关限制,导致各电视节目(包括剧集及日本动漫)均记录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区的播放资讯或重播资讯,本人认为条目内记录每一地区的播放资讯或重播资讯是非常冗长而没经筛选,更甚有条目的播放资讯比例占整个条目一半或更多,有机会违反WP:SOAPWP:NOTTVGUIDE。对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许可解决问题。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这样本地化: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 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其馀地区除了特殊情况外,包括如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否则不应被记录。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资讯
  • 电视延后播放资讯(只记录该地区最先出现的资讯)
  • 马拉松式播放资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关串流平台官网、其他可靠来源均没有记录相关节目的准确播放地区且相关播放平台设置了IP限制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资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路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由于此条文适用于所有曾于电视广播的节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尽快通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应如何extend则交由社群决定。
  • “频繁的重播”当然是琐碎,难道要准确收录何时重播?
  • “播放时间”见下方解答
  • “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不是电视节目条目编辑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后那点,请参阅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 § 提议将WP:MOSACG跨媒体部分提升为指引的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点:想法是只记录该集数最先出现的播放平台,例如“A节目在B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时间是1200…”,这样写实在太冗长及无谓。想法是“A节目于B、C、D平台上架。”
第二点括号内的是我个人想法,当然是不会加入条文之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总之曾在电视广播的节目条目也适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为“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会更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编辑]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资讯
  • 马拉松式播放资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
  • 夸地区网路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准确上架地区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资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及相关代理公告了的网路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特摄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之后的内容,不是英维既有的内容,不少看起来过于一刀切,个人认为相关条文有些不合实际操作:
第一条,日本动画作品的时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记录“播放时间”,只记录日期很容易出错
第二条的实际操作预计会删除很多内容,需要更多人参与讨论,以减少潜在的编辑冲突,以还珠格格#电视节目的变迁举例,要删掉“复播”的内容。一些记录特定电台的播放节目模板,如{{中视八点档}}《还珠格格》几轮重播都有记录,这些又如何处理。
第三条个人认为有记录必要,一来是平台发布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发布的,二来中国大陆节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剧四星”,之后是“一剧两星”([2]
可靠来源才加入内容,这应该是一般的内容要求。“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赘,完全可以合并成一句话概括:“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
PS:错字“地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编辑者有责任将日本30小时制转换至中文地区的24小时制,这样可提高条目可读性。(注:近期日本动画条目已停止记录30小时制播放时间表,仅列出24小时制首播及完结日期。)
2. 不记录重播资讯,只记录首播资讯是英维要求。节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删除,反正第二条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会更正,并放在首段。
整个句子可能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资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顿完TV后就该整顿TV anime,电视联播网也不知道是什么…英维已有部分条目采用电视联播网归纳全日本电视台,与中维日剧条目差不多处理方法。
况且播放时间能证明什么?
时段可以,但准确时间万万不可。试想想,如果上一节目时段因为紧急直播10分钟而导致此节目延迟10分钟结束节目,编辑者通常在条目解释为何延迟播放此节目,唯解释普遍没有来源且与节目条目无关,备注长度砧比节目介绍,香港电视条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这里该处理整体电视条目,而非单指日本电视动画…
  • “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在日本条目实属少见,唯香港条目是普遍。
  • “23:00”时段即可,免得又说因为xxx事而延误xx分钟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编辑]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资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电视节目即日延误播放资讯(包括为何延误播放及延误时间)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准确播间是类似香港TVB晚上八点档爱回家,电视节目时间表写20:00播放至20:30结束,但实际播放时间是20:03-20:27。
故写播放时间时只需提及“此节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时正首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与原有时段严重不符的特殊偶发延误资讯应可记录,例如延误半小时以上。亦即经常延误的节目不宜记录,例如习近平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其后的电视剧等节目;据称胡锦涛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延误极少,由此导致的节目延误应容许记录。--—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
请提供相关记录的例子,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与本问题无关(即不应因部分内容无来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牵连有来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时……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难しい’を放送……报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时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开された。その后、2时间15分押しで深夜1时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员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3]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爱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议第2点改为: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再者,一个节目若在渗透率二成的卫星电视或收费有线电视频道首播,而后在渗透率九成的地面电视频道重播,后者应容许记载。故建议第3点改为:
  • 重播资讯,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此外,“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文法不通,难以理解,应予修改;“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资讯”中,“系列”显然是机械翻译,亦应修改。
另外,建议条文可能致使编者以为跨国播出只能在“播出国家/地区”栏目列出原产国或中维六地(例如以为GEM TV ASIA的此列法违规)而令所示播出范围小于实际,需要澄清;“广播”一词有歧义,在部分地方仅意味大气电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第二点有点麻烦,毕竟以“渗透率”作标准有争议。
  • 第三点是英维要求,应如何改善?
  • 第四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GEM TV ASIA是采用内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馀东南亚地区是嵌入英文,故列出东南亚地区其实是不符合最后一点原则。
  • 英维是采用“广播”,中维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统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何必作出区隔?省去几个字国名?如此致使读者以为GEM TV ASIA在此时段香港才播出此节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张在任一地方满足条件即可;同样,在任一地方属于首播即可,而不应刻意遗漏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同一节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这是英维“English licensee”所主张的。在英维,同一频道列A地区不列B地区是常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无相似主张。英维的Release章节并不规定: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应视为单一行为,不宜片面陈述,正如可标识跨国流媒体“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当然是查无主张啦,因为这仅是实际操作。
个人是反对“全球”一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结表示该名编辑者没有进行资料搜集、原创研究、发放错误讯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该串流媒体的任何任务区可看,“全球”无可厚非;或许只需一个自订或变态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释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务地区(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维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单(不论英维还是其他维),但我的条文中却只要求该播放清单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阅覧及能清楚辨认属地即可。
bilibili应该是不受影响,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爱奇艺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响较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无线财经 体育 资讯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无线财经 体育 资讯台更名为更常用的无线财经体育资讯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虽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张”是什么,但是在下意会有关主张后随机搜寻思绪中首先浮现的电视节目,竟就足以驳倒“确实是有这么做的”:英维“如懿传”条目国际播出章节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个越南电视台播出三次越南语配音的版本,无论如何设想都不符合“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或“不应记录”“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认同有关英维J2的评论,离题不赘。--—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后希望您在提出有关方针或指引的说法,请明示依据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无有关“原生英文的节目”的条文,否则请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无“原生中文的节目”一说,您提出“原生英文”所为何故?不免怀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属的一串讨论中的近两次留言已离题,也难以猜测“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么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说“东盟”或“东南亚”的话,请证明此动画可在泰国以Animax观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无渗透率作标准,而全面禁止重播资讯,则会导致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违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渗透率相当,显然不符合我所提议的条文中的豁免条件:“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渗透率作标准,则大大提高编辑难道或引起编辑争议。
“我认为A媒体渗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认为B媒体渗透高些,A没有人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较收视率或其他数字,渗透率稳定、透明、标准一致,最为可取。若无更佳标准、不取渗透率,可以改为禁止“同一收视方式或受众更狭窄的收视方式的频道重播之资讯”;若仍有争议,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频道重播资讯”;以免“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此外,或许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称可标注相应电视台或频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这个世界有基于广告的“电视覆盖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据目前资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区域内,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比率、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为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分母一致,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分母亦一致;A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一致、B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渗透率、覆盖率孰优孰劣,在我的提议条文(“渗透率倍增”)中没有差异。--—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愿不愿意愿意到相关地区收看是他个人决定,总之这个台在该版权地区是有提供服务。
以日本为例,TVer的覆盖范围与ABEMA一致,可观看人数达124,090,000人。
TVU福岛覆盖全福岛县,可观看人数达 1,817,228人
TBS电视台覆盖整个关东广域圈,可观看人数达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渗透/覆盖不到”即循此种方式无法观看,外乎意愿。--—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讨一下“范围”,以上面的全球和东协为例,难道要为了几个没有营业国家/地区而特地列出实际有播出的国家/地区吗?这对串流节目、大型赛事可是一大麻烦(例如欧洲歌唱大赛特地把俄罗斯以外的欧洲国家写出来)。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编辑]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内容越来越累赘,有些内容不妨说得再直白一点,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资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资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还有原生中文节目在还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者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来源是否可靠请通过讨论协商。”

英维原文可没有“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这段,而是建议讨论来源是否可靠,因为条目使用可靠来源本身就是“内容指引”,需要的是讨论来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对,第二段仅重申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只是外部链接,并非来源。更什有编辑者直接扔了Netflix连结出来,当开启连结时发现是Error。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证WP:外部链接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经不给使用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内容作为一手资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证的自身说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适用,不过结合“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的描述。更建议使用官方在官网、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预告节目播放的日期动态/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现行条文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路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资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资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关于个别播放平台节目连结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请在本指引讨论页讨论协商或评选,唯讨论重点应放在著作权法可供查证原则。

曾经有编辑者把盗版连结放入播放平台区域,故希望借此指引提醒编辑者著作权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欢迎任何具建设性的修饰句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为“原产地的首播资讯”就行,上面《还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资讯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况,我想起了近期一个例子《食草老龙被冠以恶龙之名》,日本轻小说,由中国大陆澜映画制作的动画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电视台播出([4])([5])。这种涉及跨国版权的节目,“原产地”算中国大陆,还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剧也不少,不过都属于“中文使用地区的”,所以反而没有这些记录争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编辑]

希望这是最终版


标题:播放资讯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资讯。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资讯,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资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可供查证原则。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对不起,不能使用“视频”字眼,因实际应用场合不同,放在繁体字地区,意思截然不同。
  • 网路电视是IPTV,网路播放平台是OTT。
  • “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这个可以。
  • 没有重复。
  • 意指不应收录恒常延误播放资讯。如果每一集也记录为什么延迟播放,那么与电视指南有什么分别?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没有特别大的问题,3日后将按照版本5进行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发现有些概念有待厘清,网络电视目前英维对应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译做“网络电视”。搞清楚条目内容和概念,可以更准确描述内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况。--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释及例子,因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认为OTT是类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湾有OTT协会,大部分台湾网络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换句话说,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该两个条目至英维内容,否则再改也没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维对OTT的理解是错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内无反对声音,现就版本5进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提议:允许使用开放代理编辑WP:RFR,并在WP:RFR中加入“注册账号申请”[编辑]

如题,现在在中国大陆注册中文维基账号很不方便,需要通过WP:IPBEMAIL发送邮件,然而IPBEMAIL的通过时间几乎是随缘,如果运气不好甚至要等一个月。如果直接在WP:RFR中申请注册账号和IPBE可能处理速度会快一些。--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5月6日 (一) 01:17 (UTC)[回复]

这大概有技术障碍。等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Unblock-zh.org吧。--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1:43 (UTC)[回复]

提议:对WP:日常计算做小修改[编辑]

现行条文

本方针并不限制日常计算的内容,譬如初等函数的计算、数值修约、单位换算、年龄计算或使用以上运算做的有限次简单推导,倘若众编者同意其算法和计算是正确的。但须确保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通过多个来源综合得到的数据的计算结果则不适合出现在条目中。

提议条文

本方针并不限制日常计算的内容,譬如初等函数的计算、数值修约、单位换算、年龄计算或使用以上运算做的有限次简单推导,倘若众编者同意其算法和计算是正确的。但须确保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通过多个来源综合得到的数据的计算结果则不适合出现在条目中。

原条文“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想表达两层含义:①所有信息要素需出现在同一来源中,②这种含有所有信息要素的来源至少有一个。然而,“在至少一个来源中”作“全部得到查证”的状语,很容易解读成“在这些来源中,这些信息全部得到了查证”,没有强调出“所有信息必须在同一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的意思。要精确地表达的话,其实应该是“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个来源中全部在同一来源内部得到查证”。但这样就有些啰嗦了。结合前后文,这句话想强调的是“不能通过多个来源综合得到数据”,而不是在强调“来源至少要有一个”(WP:可供查证方针里也没有特别强调“来源至少要有一个,多多益善”),所以不妨忽略“至少一个来源”的语义,直接说成“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同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30 (UTC)[回复]

提议对中国大陆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关注度豁免[编辑]

如题。--———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0日 (五) 06:05 (UTC)[回复]

阁下意指所有级别的“中国大陆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县级)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7:42 (UTC)[回复]
是的,全部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0日 (五) 07:43 (UTC)[回复]
至少排除县级。即使是在我所关注的地区,部分县级文保我也找不到达到有效介绍的公开资料。要写出一定质量的条目不会连能证明关注度的资料都没有,如果豁免范围过宽,就会保护那些没有改善空间的批量生成小作品。--Kcx36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37 (UTC)[回复]
找不到资料写条目的话会因为小小作品而删除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10日 (五) 10:43 (UTC)[回复]
凑字数还是能凑到小作品的,见分类:文物保护单位小作品。--Kcx36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7 (UTC)[回复]
路过看到这句,但时昭阁下其实曾言“小小作品并没有规定必须删除,也不应该必须删除”过。--WiTo🐤💬 2024年5月10日 (五) 11:35 (UTC)[回复]
县志里面也没有吗?一般来说方志都能找到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0日 (五) 10:49 (UTC)[回复]
是不是可以规定允许将此类条目重新导向至一种列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0日 (五) 19:49 (UTC)[回复]
WP:关注度 (地理特征)#建筑物现时的规定是获列入国家级及以上保护名单的文保可假定具关注度。对于中国大陆的地、县级文保可否假定具关注度我持保留态度,但省级应该还是可以的。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03:39 (UTC)[回复]
省级、直辖市级别可以找到,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也能找到不少资料。所以我觉得可以放宽到地级市级别的文保单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4:41 (UTC)[回复]
按《文物保护法》的分类,地级和县级其实算同一级别。现实中地级能找到的县级也差不多能找到。--———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5:04 (UTC)[回复]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过去的同类型讨论。Wikipedia_talk:关注度_(地理特征)/存档二#提议增设文化遗产关注度--AT 2024年5月11日 (六) 14:01 (UTC)[回复]
之前有注意到。不过当时的讨论的范围更广,且当时最终的成果是仅设立了草案,没有正式通过为指引或方针,这次希望至少能作为指引确立文物保护单位的豁免。--———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5:00 (UTC)[回复]
@红渡厨当时的讨论中未解决的争议点实际上只有是否“假定文化遗产的创作或保有组织具备关注度”这点,其他部分其实是已经有共识的。草案现时并没有包括“假定文化遗产的创作或保有组织具备关注度”,因此理论上现在把草拿去走公示程序也是没问题的,所以这里或许可以专注讨论中国大陆的地、县级文保可否假定具关注度,然后我们再根据讨论共识调整草案并定下最终公示版本。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6:28 (UTC)[回复]
您说的在理,我同意把本次讨论专注于中国大陆的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7:07 (UTC)[回复]

忘记说了,根据目前能够找到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省级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无一例外地要求在四普第三阶段,“县级人民政府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相信是全国统一要求,所以以后查找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相信会更容易。(《s:河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s: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5:41 (UTC)[回复]

但目录不是有效介绍,会变成WP:NOTDB吧。--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5:44 (UTC)[回复]
怪我,没讲清楚,我的意思是有了目录,能找到进一步的资料相信不是难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5:49 (UTC)[回复]
是难事啊,找介绍比找目录难,有介绍哪怕没目录、未定级也能写条目。关注度豁免,意味着允许只根据目录,自动生成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6:08 (UTC)[回复]
“允许只根据目录,自动生成条目”这个,应该可以直接删掉吧?已经违反了WP:NOTDB,感觉与关注度没什么太大关系。--———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2日 (日) 07:10 (UTC)[回复]
之前机器人建立的市镇、小行星等条目,都是这样。关注度豁免,意味着堆砌结构化信息的条目不用删,否则就必须有有效介绍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7:16 (UTC)[回复]
我认为可以比照既有草案,要求有多于简单统计数据的可供查证资讯,这就可以阻拦好一部分的堆砌结构化资讯的条目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4 (UTC)[回复]
什么是简单统计数据?能不能精确为能够在Wikidata中表示的内容就是简单统计数据?日后Abstract Wikipedia上线时,这种条目能批量出现的。--MilkyDefer 2024年5月13日 (一) 06:12 (UTC)[回复]
“简单统计数据的定义为‘甚么,是甚么,在哪里’”,这点草案的注释有说,但Wikidata中表示的内容确实符合“简单统计数据”的定义。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3日 (一) 13:43 (UTC)[回复]

附带有限追踪检查的无IP的IPBE[编辑]

由于现在IPBE申请积压严重,而且新增的授予员并没有加快解决积压,因此提出新的IPBE授予员类型,希望各位提出意见。

主要内容:这种IPBEG收到的申请不包含IP信息,因而不需要签订协议。为了反破坏,授权者应该检查新账户的编辑,直到用户做出足够多多笔有贡献性的编辑,期间如有破坏则提报。

这降低了要求,并且只需要检查用户名是否合规,应该能加快处理速度。

可能的问题和回答:

  • 破坏者可以积攒账户以供未来破坏:由于这种账户要有多笔好编辑,而破坏易于识别,所以利大于弊。并且现在的方法也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 可能“抢注”用户名,占用用户名存量:如果新账户数量和名称异常可以明显察觉
  • 要追踪的用户太多:可以通过RSS订阅集中检查

感谢桐生ここ和其他用户提供的灵感。--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1日 (六) 12:37 (UTC)[回复]

你要先跟IPBE授予标准过低的人说,不是我们不想处理,还有授权者应该检查新帐号的编辑这不切实际,申请人太多检查不过来,且这相当于给人背书,不会有人想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有的话我觉得很棒,一旦有人破坏却没有被检查到,授权者就准备被一些人骂了,说为什么没有检查到。
至于会有人问说为什么有人会骂,这是因为中维社群很难满足。
我提出建议有人反对,也没人打算解决,放著烂比较快。加油 (--~~Sid~~ 2024年5月11日 (六) 13:05 (UTC)[回复]
我问一个问题,您作为IPBEG,遇到IPBE申请者提供的IP是Range block,而不是Blocked Proxy,申请者用户名看起来正常,您是授权还是不授权?怎么判断出是误伤还是破坏者本人?
为什么当前的IPBEG授权后一旦有人破坏却没有被检查到,授权者为什么不会被一些人骂,说为什么没有检查到?--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1日 (六) 15:18 (UTC)[回复]
Range block不在IPBEG的处理范围,只有Blocked Proxy我们才能处理。
1-1.通常使用者名称看起来正常,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就会授权。
1-2.我们只能从申请者申请的用户名及IP看异常,用户名除了特征明显以外是无法看出什么,IP就没什么可判断异常的地方。
2.因为现有方针没有要求我们要检查新帐号编辑,所以不会有这种问题。--~~Sid~~ 2024年5月11日 (六) 16:32 (UTC)[回复]
换个说法吧,一个代理IP上有已知破坏者,现在有人用这个IP申请IPBE,授权就有可能会给破坏者授权,但是没办法,即便有IP你也无法知道是不是破坏者。
所以能看到IP并没有增加对是否为破坏者的判断。--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1日 (六) 17:04 (UTC)[回复]
我提过这个好几次。由于人工检查的滞后性和精力消耗,有必要搭配机器人等机制限制行为,不然破坏者等授予者下线再用不就绕过了。--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3:10 (UTC)[回复]
这给我一个新的思路,就是“考察版IPBE权限组”,利用AF限制“考察版IPBE”建立条目的权利,他们只能先发草稿然后送AFC,至于编辑条目,即使达到自动确认用户也不能编辑半保护内容,除非达到延伸确认或获得正式版IPBE权限。另外所有“考察版IPBE”编辑会被AF加标签以便追踪。--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1日 (六) 15:23 (UTC)[回复]
说句实在话与其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为什么不恢复CU让CU来查,不要说什么有人泄漏CU数据,所以不该恢复,那反之过往有管理员滥用傀儡,要不要把管理员全部废掉阿...
这样子的检查不仅消耗社群已经所剩无几的人力,还很没有效率。
我不是在指这个提案不好也不是要反对,只是无法理解为什么有治本的方法不用,要用一个治标还耗时耗力的方法。--~~Sid~~ 2024年5月11日 (六) 13:17 (UTC)[回复]
当前IPBEG的机制不能让人满意,因为实质上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一些本该有权处理的管理员无法处理
由于Unblock-zh.org的建立,该网站设计的申请流程似乎有不提供IP地址的选项,因此同意成立这种特殊IPBEG用户组。--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1日 (六) 15:11 (UTC)[回复]
“新增的授予员并没有加快解决积压”,所以料想可以解决问题的制度实际上(还)没有解决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1日 (六) 18:41 (UTC)[回复]
目前,申请申请iPBE授权后发现是破坏者的个案多吗?-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1:52 (UTC)[回复]
给人背书可能不太合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8 (UTC)[回复]

关于国籍的原创研究[编辑]

近日发现WP:CS4D内对于国籍的标记有所规范,然而发现当中有不合法律,原创研究的地方。中国很长时期对于国籍的法律编定都不上心,据站内中国国籍条目:

  • 1909年,清政府颁布《大清国籍条例》
  •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国籍法》
  •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MOS:NATIONALITY1912年(不含)前(未内渡的台湾(含澎湖)人则为住民去就决定日前)的大清臣民,其为大清臣民期间的国籍应表述为“清朝”。然而,“住民去就决定日”,即1895年时,清朝根本没有国籍法,怎何能标示其所谓“国籍”?
  • 1949年后,1980年前,中国缺乏正式的国籍法规(请参考 Shao, Dan. Chinese by Definition: Nationality Law, Jus Sanguinis, and State Succession, 1909–1980. Twentieth-Century China. 2009, 35 (1): 4–28. S2CID 201771890. doi:10.1353/tcc.0.0019. ,第五页)。MOS:NATIONALITY1949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其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期间的国籍应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国籍法规之下,将国籍硬说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合适?设有户籍则推定他有国籍这种做法又不知道是否合适?
  • 此外,如金毓黻。中华民国根本不承认满洲国,资讯框写1932年退出中华民国国籍,1936年重新加入中华民国国籍的说法,到底有没有资料支持?

--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3:04 (UTC)[回复]

没有国籍法=没有国籍 吗,值得探究“国籍”的含义、该填什么。按资料,用宪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法国1791年宪法,用单行法规定国籍最早见于1842年普鲁士(德国)国籍法。瑞士国籍法始于1952年,丹尼尔·伯努利的国籍(Nationality)瑞士为错误信息?“1901年取得瑞士国籍”于 物理学小词典[M]. 1987。“1923年,黑塞加入瑞士籍。”,英文条目“In 1923, Hesse was granted Swiss citizenship.”,而有些文章会写成瑞士国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3:54 (UTC)[回复]
同问,无国籍法即无国籍之说显然不合常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1 (UTC)[回复]
(+)支持U:YFdyh000的论点。国籍是现代概念,而在介绍国籍法出现前的古代人物时,依WP:常识即可认定其国籍。--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14 (UTC)[回复]
英文nationality有两层含义,一层是the official right to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一层是a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religion, traditions, etc.。当我们说伯努利是瑞士数学家、古腾堡是德国印刷学者,用的是nationality后者的含义。在中文中“国籍”是这样定义的:“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辞海》),没有法律定义自然没有所谓的“国籍”,没有nationality的第二种含义。您可以说李善兰是清朝数学家,但不能说他是大清帝国籍的数学家。不能这样硬套上去的。--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6:59 (UTC)[回复]
没有为国籍这一概念立法时,就不存在“official right”概念了吗。依旧有法律和现实意义上的国籍身份和权利义务,只是未成文或者以其他形式体现。[6]。当然,谨慎运用减少问题是应当的。另外,金毓黻条目那种,我会怀疑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7:17 (UTC)[回复]
我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于虽没有为国籍这一概念立法,但有“official right”的说法,算作有国籍或者合适。但再拉前到清朝立国籍法前的年代,实在有欠谨慎。--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7 (UTC)[回复]
另,马丁·路德现时标注的国籍是“萨克森选侯国”。国籍形成在民族国家之后的事,为其标注国籍是否不正当?--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50 (UTC)[回复]
民族国家产生之后一个人也不一定拥有国籍吧?
要没有来源不如不标国籍,而且国籍是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国籍法出现之前何来国籍之说呢?--newerdrawn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5:46 (UTC)[回复]
可以参考UNHCR对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阐述[7],【该定义中提及的“法律”应当宽泛理解为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部级法令、条例、命令、判例法(在有先例的国家),并在适当时包括习惯做法】,“包括习惯做法”。所以,正式设立国籍法前,在世俗意义上,仍可能认为和称之为国籍?比如获得了当地户籍、居住权之类的?--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6:08 (UTC)[回复]
所以您认为“萨克森选侯国”是合适的国籍?还是应该是“德国”?--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1 (UTC)[回复]
应该明确规定禁止擅自为近代以前历史人物添加国籍,这是对资讯框nationality参数的滥用。至于“中共”国籍的例子,我就觉得有点吹毛求疵,无论如何要说彼时中国大陆居民处于无国籍状态是不合情理的。但其实多数人物没有添加nationality参数的必要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2日 (日) 17:02 (UTC)[回复]
我承认有点吹毛求疪,但这是有实际问题的。像是韩战间来台的大陆的“反共义士”的国籍、国军与解放军间的驾机叛逃事件等等的国籍问题等等。中华民国当时不承认大陆国籍,自然不存在“反共义士”的“中华民国”国籍被取消的问题。实务上,我认为搞不清楚就不要填为妙,就用“效忠”栏位绕过他就好嘛。--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23 (UTC)[回复]
真要较真的话,那些人应该一直都是中国人(华籍),只是政府承认转换问题,与国籍本来无涉。但这其实是政治问题,我认为本站编者不应该为自己凭空制造麻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复]
或者没有可靠来源提出该人的国籍,就不应当在条目中或信息框中注明国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3 (UTC)[回复]
应该慎重考虑引进,尤其近年来原创研究现象一直很严重。试想某人生于美国、居于美国、死于美国,那推想其国籍为美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资讯框这样记载有什么意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08:48 (UTC)[回复]
生于美国、居于美国、死于美国,还真的未必就是美国国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3日 (一) 09:01 (UTC)[回复]
对呀!所以原创研究是不对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4 (UTC)[回复]
又顺带一提,像钱锺书这种标示国籍,在国籍里硬塞朝代变迁有什么意义呢?--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49 (UTC)[回复]

关于跨行政区域的实体,是否应该使用多个分类[编辑]

注意到@User:Yumeto阁下的这笔编辑→Special:Diff/80624989长城作为跨越中国半数的省级行政区的实体,我觉得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直接挂《分类:中国世界遗产》,而不是每个省的分类都挂一遍,这样就太多了,也不符合WP:CAT#几点重要的共识里的意思:一个条目可以归属于几个分类,但是归属过多的分类会失去其重心。

来问问社群的看法,如果没什么不同意见的话,希望可以作为共识纳入WP:CAT#几点重要的共识,也可以方便其他条目在遇到同样问题时有个指引好操作。--———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3日 (一) 09:18 (UTC)[回复]

基本赞同。但想了解Yumeto此举的理由。--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9:54 (UTC)[回复]
联合国宪章应该挂各国条约分类还是只挂条约母分类?我觉得这种分类原则可能要按个案判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11:22 (UTC)[回复]
阁下可能没看清楚标题,我说的是实体,不是条约。--———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3日 (一) 11:50 (UTC)[回复]
E是在用条约条目(如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与“×国条约”分类类比,并非无关。--绀野梦人 2024年5月13日 (一) 12:42 (UTC)[回复]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下面这些密密麻麻的分类给我头都看大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3日 (一) 12:45 (UTC)[回复]
基本赞同User:红渡厨君,不过依此逻辑,台湾大部分县(市)道等级以上的公路也应该都要改了,例如台17线,其Category:台中市省道Category:彰化县省道Category:云林县省道.....、Category:屏东县省道等分类全部都应该删掉,我认为这作法有待商榷。-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5月13日 (一) 11:25 (UTC)[回复]
那就删掉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3日 (一) 11:51 (UTC)[回复]
同时涉及多个政区的条目同时归入相应分类并无不妥,如青函隧道同时涉及青森县今别町与北海道知内町,AT就将条目同时归入了相应分类(特殊:差异/43748836)。这样的归类方式在本站拥有丰富实践,又如珠穆朗玛峰湄公河等。本次提及的“长城”条目同时归入多个“×省级行政区世界遗产”分类难谓不妥。--绀野梦人 2024年5月13日 (一) 12:36 (UTC)[回复]
可是理由呢?阁下仅仅只是因为有人这样做就依葫芦画瓢?您并未给出这样做的合理理由。--———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3日 (一) 12:43 (UTC)[回复]
这里牵涉到分类断层的问题,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确实有很多分类,不过如果都移除也会造成分类断层,我也实在想不到更好的方法可以平衡两者。长城的话,由于其由多个部分组成,那就在各个相对部分添加地区分类,主条目也就不用加了。另一方面,像台17线这种无法划分的话则沿用,不然都往母分类塞的话也会造成分类过于拥肿的问题。--AT 2024年5月13日 (一) 13:04 (UTC)[回复]
世界遗产的长城涉及17个省级行政区([8]),本站单独条目覆盖不了,从分类断层来说还是需要回归到整体的条目。--绀野梦人 2024年5月13日 (一) 13:18 (UTC)[回复]
如果长城的各部分仍然不足以细分的话,那当然沿用。--AT 2024年5月13日 (一) 13: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