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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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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hiu在话题“Category:地標”中的最新留言:1小时前

请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删除方针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查看被删除内容,请使用已删内容查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废复核候选

被標示為結束的討論並不代表不再受理或不可繼續回覆。只要討論內容未被存檔,若對結果有疑問,可繼續提出意見。

請按「添加新請求」按鈕提案,並據指示闡述理據,新案將會置底。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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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 Zhenqinli 2025-10-31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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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宿舍長好廚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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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Manchiu 2025-11-03 23:29
11 港台電視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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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Manchiu 2025-11-04 22:02
12 英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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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7 Srapoj 2025-11-08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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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Lady Hocho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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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經過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25/01/29#File:Lady Hochoy.jpg互助客棧方針頁連月來多位維基人的討論,已充分證明圖片遭到無理刪除,現申請恢復圖片,以便對相關的人為失當和漠視規則的錯誤行為予以糾正,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6月10日 (二) 15:44 (UTC)回复
    (-)反对:提案人仅因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提案且无法提出有效的新证据,违反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针。--Wcam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02:47 (UTC)回复
    不如您先回應互助客棧的討論吧,自己詞窮又不回應,對方針和規則的理解一片混亂,眾人對您的質疑又完全置若罔聞,這樣您是輸打贏要,還是您在平行時空?--ClitheringMMXXV 2025年6月11日 (三) 09:03 (UTC)回复
    Wcam不論在存廢討論,抑或在後續的互助客棧討論一再無視大多數的保留意見,而且胡亂解讀方針,甚至在上面竟然說出「提案人仅因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提案且无法提出有效的新证据」這種眼睜睜的謊言。鑒於個案已積壓多時,我要求臨時恢復圖片以便利討論,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7月7日 (一) 13:10 (UTC)回复
    又差不多兩個月了,夠膽刪圖,但不敢討論,這是維基百科管理人員應有的態度嗎?--ClitheringMMXXV 2025年8月26日 (二) 14:57 (UTC)回复
    社群沒有形成共識,管理員無從執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11日 (四) 19:57 (UTC)回复
    我不同意沒有共識之說,請看看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把相關的意見重新在下面摘錄一遍,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0日 (六) 18:21 (UTC)回复
    我也不同意没有共识之说,NFCC 方针写得很清楚:「只有当其呈现将有助于加深读者对条目主题的理解,而其缺失将妨碍理解时,非自由内容才能被使用。」而什么是条目主题,经社群通过的正式指引MOS:第一句有明确规定。本案将不是何才本人的照片用于何才条目,这张照片既不可能加深读者对“何才”条目主题的理解,其缺失更不会妨碍理解,因此根本不符合 NFCC 的最低要求。
    作为对照,Wikipedia:合理使用#不屬於合理使用中的绝大多数例子(如“用唱片封面上的玫瑰图像来说明玫瑰条目”)即使看似直接涉及条目主题,也仍被认定为不合理使用。本案的情况比那个例子更明显:这里甚至连「说明条目主题」的最低门槛都达不到,更谈不上必要性。
    因此,原存废讨论的关闭,正是对 NFCC 方针的正确执行。把这种显而易见的方针适用说成“没有共识”,不仅是对方针的曲解,更是在否认社群已形成的清晰结论。此存废复核提案本身亦是对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针的直接违反。--Wcam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17:23 (UTC)回复
    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已清楚顯示Wcam的詮釋犯下根本錯誤,Wcam在上面的留言只是把他之前已被反駁的論述重說一遍。--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2日 (一) 13:44 (UTC)回复
    方针指引的效力高过讨论发言(假如有100个人说杀人不犯法,不代表杀人真的不犯法),何况之前的客栈讨论中有相当显著的意见是反对你的看法的。不过我在此可以做出让步:基于客栈讨论中有相当意见认为黛瑪·哈金斯是具备关注度的主题,也有意见认为可以单独建立条目叙述,如果你可以创建黛瑪·哈金斯条目,我将不再反对删除此图片。--Wcam留言2025年9月23日 (二) 13:45 (UTC)回复
    「殺人不犯法」當然不對,但與我何干?我和其他持相同意見的多名維基編輯並非在此顛三倒四,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何您會把我和多名維基編輯在互助客棧發表的正當論說劃上這種等號。
    此外,我在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看不出「有相當顯著的意見是反對我的看法的」,如有請指出,我們可以在下面把其他維基編輯的正反意見逐一比照。
    關於為何才爵士夫人另立條目的建議,早前在互助客棧已有其中一位維基編輯回應指出「強行分出來一條獨立條目的處理過於死板,而且你們也沒能說明到底不分立的所增加的版權風險在哪裏」,我對該回應十分同意,沒有進一步補充,也歡迎其他維基編輯發表意見,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3日 (二) 18:28 (UTC)回复

早前不少參與討論的編輯亦傾向同意保留圖片,部分留言抄錄如下,以供參考:

  • Hehua:
  • 「(保留):並非「短短幾句話」,應該構成了有效介紹,且本段為合併而來。」
  • 「這也是條目主題的一部分,條目主題不是條目標題
  • IuyminirC:「我同意@Clithering和@Hehua的意見。另外,我認為@Wcam閣下對WP:NFCC#8的理解過於局限。根據WP:NOTDICT維基百科不是詞典,除了闡述條目標題的概念和定義以外,「亦應提供有關該主題的其他方面信息」(方針原文),因此相關內容均應被認為和條目主題有關,包括本討論中有關何才夫人的介紹。如果條目中某章節或段落被認為無助於理解條目主題,那麼該段落則不應該存在,應當整體刪除,而非只刪除非自由圖片。」
  • Aiden Dermot Young:「上面意見多是同意(○)保留,最起碼該討論也能在不久後作無共識保留處理而非直接刪除。」
  • Sanmosa:「我一直以來都很懷疑Wcam過度詮釋了NFCC。」
  • Liuxinyu970226:「確實,鑒於這個原因,我甚至懷疑閣下(指Wcam,非Sanmosa)是否仍適合作為共享資源的管理員,已有數個使用者反饋濫用PCP成癮。」
  • Ghren:
  • 「Wcam對於「條目主題」的理解過於窄了。Wcam給我的感覺就是一個獨立的小小作品的人物寫二三十字,也可以用非自由圖片;一節內容對於某人物談三四百字,也不能使用非自由圖片。這種硬生生解讀「條目主題」不見得是法律上和基金會的原意。」
  • 「我會覺得強行分出來一條獨立條目的處理過於死板,而且你們也沒能說明到底不分立的所增加的版權風險在哪裏。我會認為「主題」指的是關注度中「值得收錄的主題」,能達到關注度標準的,可以算是一個「主題」。但是這個「主題」是要獨立成條,還是並在其他條目裏,編者可以有自己的考慮...何才夫人...本身已經一個有關注度的主題,只是編者認為放在何才條目記述更為方便,讀者觀感更佳而已。」
  •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我是覺得應該整體看「有助於加深讀者對條目主題的理解」,而不是單把「條目主題」這四個字揪出來。比如人物傳記條目不能放有版權圖片的花的照片,原因應該是「這張花的照片不能加深讀者對傳主的理解」,而「花不是條目主題」只能算二級結論/經驗法則。」
  • Eric Liu:「我也覺得Wcam對於某些著作權原則詮釋過於狹隘。」

請明鑒,倘有其他意見,歡迎繼續討論,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10月10日 (五) 15:03 (UTC)回复

File:Sir Duncan Wilso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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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兩位參與討論的編輯亦傾向同意保留圖片,部分留言抄錄如下,以供參考:

  • Sanmosa(1):「按字面意思來看,「其他檔案」確實並沒有排除非照片檔案,甚至也沒有排除非圖片檔案。這屬於迴異詮釋了,Wcam也不是第一天這樣做了,你也不是第一個指出他的做法有問題的人了。」
  • Sanmosa(2):「據我理解,enwiki的合理使用原則在條文上與實際執行上都是比zhwiki寬鬆的,然而從來沒有任何因此引發的版權訴訟。由此可見,在佛羅里達州法律的框架下,把zhwiki的合理使用原則放寬至如enwiki一般並不涉及甚麽不可觸及的法律問題。」
  • Aiden Dermot Young:「我認為請求基金會對方針作進一步闡釋會更好,更能防止某些用戶壟斷解釋權。」

請明鑒。--ClitheringMMXXV 2025年10月10日 (五) 14:39 (UTC)回复

姉小路賴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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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中国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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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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炤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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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查无删除纪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0月13日 (一) 01:42 (UTC)回复
所以存廢覆核不能討論被重新導向的條目?
還是要怎麼辦,從這裡繼續討論嗎?我直接復原條目嗎?還是再開第二次炤熙討論呢?但我怕會違反方針。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10月13日 (一) 01:47 (UTC)回复
寫了:「收錄標準重新導向:這是可能不符合收錄標準的子主題向有收錄標準的母主題的重新導向。本頁面的主題因為可能不滿足收錄標準而合併或重新導向到母主題,請勿在找到足夠的收錄標準來源之前擅自修改重新導向,必要時可以去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申請。」所以可以在此提出。--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10月13日 (一) 02:00 (UTC)回复
@Shizhao有存廢討論紀錄,故重啟。—AT⊿⁴⁶ 2025年10月15日 (三) 15:26 (UTC)回复
@ShizhaoLouischen88888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1/16#炤熙,原始存廢。--)dt 2025年10月29日 (三) 01:36 (UTC)回复

宿舍長好廚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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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電視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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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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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TannedBurger对相关条目作出了WP:刪後重建。然而受到条目被剪贴移动及合并历史的影响,当时该条目的历史版本均位于一个新的草稿标题Draft:英雌。该决定似乎受此客观状况误导、是在未完全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作出的。
因此本人申请:
  1. 维持对英雌的删后重建决定;
  2. 将原“英雌”(含“英雄事迹中的女性”)的版本恢复到一个新页面,可考虑暂时使用标题英雄事迹中的女性。本人在别处提出了修正页面历史的方案(为避免误导,应剔除版本89811225)
  3. 将重建的页面(原“英雌”,页面内容实为通常讲的“女英雄”)发还存废讨论。
同时可恢复Jimmy-bot在2025-11-06 00:42 (UTC)以WP:G15提删的重定向:女英雄女侠巾帼英雄女性英雄
抄送@Iokseng魔琴--Srapoj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03:16 (UTC)回复
「維持對英雌的刪後重建決定」和「將重建的頁面(原「英雌」,頁面內容實為通常講的「女英雄」)發還存廢討論。」不衝突嗎?--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06:08 (UTC)回复
抱歉,想了一下确实如此。我也被绕晕了 囧rz……
还是用魔琴君已经拿出来的能指和所指来说吧:
  • 参照刚提删时的Special:Permalink/89693685,原“英雌”的问题是混合了本质是新词的能指以及所指的一般概念“女英雄”。条目看似是关于“女英雄”,但实际侧重于介绍此新词。原文没有提供可靠来源佐证新词本身符合收录标准,所以起初讨论认为可以直接重定向到“英雄”。
  • 讨论重开后@C9mVio9JRyGodCallMeGodKayamitha主要在讨论所指是否可以独立成条目,他们暂拟了标题“英雄事迹中的女性”、Kayamitha剪贴移动建立了新页面(Special:Permalink/89759327)。
  • 自东八区11月4日夜间,存废讨论页出现了新用户们。她(们?)提供的材料说明有第三方来源对该词的有效介绍。所以魔琴提出按照en:herstory介绍另一新词的做法拆分关于能指和所指的页面,为能指建立了新草稿Draft:英雌(最初版本为Special:Permalink/89813917)。
本人认为以草稿页的内容,能指“英雌”独立成条未见明显争议,所以想要“维持”;然而所指(原“英雌”)的存废似乎未有定论,比如是否应该独立成条还是重定向到英雄、以及独立条目用什么题目,所以提出“发还”讨论。
(...) 吐槽:新用户怎么突然又消失了,不会真都是一两个人操纵的傀儡吧。--Srapoj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16 (UTC)回复
理解您的觀點了,您是想發還存廢討論,以便社群考慮是否有需要把「draft:英雌」重新命名、或是維持獨立條目?--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32 (UTC)回复
个人觉得Draft:英雌可以占着英雌的名字,但原“英雌”(版本89693685及更早)的存废因为这个名字使得讨论失焦,所以还未得出“是否需要关于女英雄的条目”的结论。(我认为魔琴建的草稿是一个新条目,而原来的“英雌”或者“英雄事迹中的女性”是在写“女英雄”)--Srapoj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51 (UTC)回复
没有人在乎维基百科,真正在乎的人除外,绝大多数人只在乎自己爽不爽。把维基百科换成政治、民主、民权、平等、动物保护、环境保护、宗教,这句话都行得通。----GCMG(TALK) 2025年11月6日 (四) 14:33 (UTC)回复
已復原頁面以便討論,ref. Draft_talk:英雌#c-ATannedBurger-20251106061000-Srapoj-20251106004600--)dt 2025年11月6日 (四) 06:10 (UTC)回复
我是不認為存在所謂将原“英雌”(含“英雄事迹中的女性”)的版本恢复到一个新页面,因現在英雌條目裡的歷史只剩下重定向的內容,也不太明白為甚麼需要這麼複雜。既然都決定要刪後重建了,那沒理由留著舊的編輯歷史。--)dt 2025年11月6日 (四) 06:22 (UTC)回复
我的意见:女英雄并入英雄(我正在重写英雄条目)。英雌这个词作为单独的语言现象有关注度,主题是民国时期的英雌话语,可以开词条。另外各位有条件请上CNKI下一下论文,据说“英雌小说”还是一个特别的现象,某文作者说女性形象在这类民国小说里去人格化、纯英雄化,后来又异质化地引入了性、爱情,可以介绍一下。英雄条目里,秋瑾和秦良玉放在第一段正中央了;英雄不包括女性,这是部分用户的性别偏见,我是这么认为的。----GCMG(TALK) 2025年11月6日 (四) 14:37 (UTC)回复
其实,原本的“英雌”质量实在太差了,根本没法保留,我之所以提了折衷的意见,也是为了调和几位特别强调性别平等问题的编辑,现在既然有了新的“英雌”,那么原来的就全部删去好了--Kayamitha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48 (UTC)回复
直接移動草稿到主條目?--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49 (UTC)回复
不知道魔琴觉得草稿写完没有。--Srapoj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4:52 (UTC)回复
目前質量似乎可以。之後要修改/重命名也可以在討論頁進行。也可減省新用戶突然關注存廢討論情況。
@魔琴。--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5:07 (UTC)回复
没有。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6日 (四) 15:46 (UTC)回复
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6日 (四) 20:07 (UTC)回复
我目前的正式看法是認為就用英雌來創建條目,不要使用女英雄了,另外英雄事蹟的女性跟英雌目前的內容都還不到極為完整,所以把英雄事蹟中的女性合併到英雌並成立一個條目即可。--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6:13 (UTC)回复
目前新建的Draft:英雌就是为了描述这个词本身、故意不涉及“女英雄”。如果没有女英雄或者英雄事迹中的女性条目,那么关于“女英雄”的内容就只应放在英雄,或者日后有人重建内容更充实的条目。个人不反对这样,但不确定讨论是否充分。--Srapoj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19:22 (UTC)回复
@Srapoj已移動到主條目。關於編輯歷史處理該如何?--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6日 (四) 23:55 (UTC)回复
我不知道啊🤦
我其实没明白ATannedBurger的WP:刪後重建决定只是针对当时删掉的两个重定向页做的,还是说“女英雄”的主题已经有共识“有发展成为符合百科全书目标页面的潜力,但短期内无人改善……”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没决定那个历史条目的存废;如果是后者,我其实没看出后面有在讨论“女英雄”是否应该单成条目,且那些历史版本可以留在一个重定向页面而不是删除(所以我在复核理由说原条目应该打回存废讨论,类似于魔琴稍早的观点
使用简体中文的网络女权主义者的观点应该是否认“英雄”可以为性别中性的、只能将其理解为男性英雄,且须有一个相对的“英雌”作为女性英雄的名称。不过这只能算是社会上的边缘观点。--Srapoj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00:32 (UTC)回复
我看到iokseng在合併了,稍後再看看如何處理。--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00:57 (UTC)回复
这次调整完的效果好像只是把2008年最初的重定向版本放回了“英雌”,没有做我在复核理由及条目讨论页说的其他调整。感觉心累……虽然我经常把意图和操作步骤混在一起说、容易搞得令人费解,但我会感觉没几个人在意历史版本如何……或者干脆告诉我魔琴重写的草稿在历史意义上就应被认为是发展自原条目的都行。--Srapoj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16:13 (UTC)回复
@ATannedBurger抱歉再打扰,可否解答本人这一处问题?--Srapoj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17:26 (UTC)回复
大致支持Srapoj的覆核意見,把「英雄事迹中的女性」發還AfD討論就行,我個人猜測這個主題是符合收錄標準的,但是要不要合併進《英雄》就另說。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7日 (五) 03:37 (UTC)回复
已提刪。--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04:19 (UTC)回复

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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