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為一種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各國警察體系一般都分為巡邏警察(治安警察)和刑事警察(司法警察)兩大系統,然後再細分為多種崗位及工作類別。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地區)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各有其專業性,在少數地區,警察機關成為軍隊的輔助武裝力量。在無軍隊指揮權的政權中,警察成為當地政府或者政權唯一可以直接調度的武裝力量。而在獨裁政體及極權國家中,亦可能存在秘密警察及宗教警察等警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