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AG 4569防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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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O AEP-55 STANAG 4569是一項北約標準化協議,涵蓋「後勤和輕型裝甲車輛乘員的保護級別」標準。 [1]
1級防護
[編輯]動能彈藥
[編輯]在 30 米以 833 m/s射擊的[1] [2]7.62×51mm NATO Ball (Ball M80)
在 30 米以 900 m/s射擊的5.56×45mm NATO Ball (SS109)
在 30 米 以 937 m/s射擊的5.56×45mm NATO Ball (M193)
必須可以提供以上三種彈藥射擊的防護
手榴彈和地雷爆炸
[編輯]手榴彈、未爆炸的火炮碎片子彈藥和其他小型反人員爆炸裝置在車輛下方引爆。
火炮
[編輯]在 100 米上以 520 m/s飛來的 20 mm FSP(模擬 155 毫米火炮破片威脅) (由於破片在此距離保持足夠速度的可能性非常低,STANAG 4569 將此項目設為可選項目。 ) [3]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0–18°
2級防護
[編輯]動能彈藥
[編輯]在 30 米以 695 m/s射擊的7.62×39mm API BZ[1]
手榴彈和地雷爆炸威脅
[編輯]當量為 6 kg地雷爆炸:在任何車輪或軌道位置下激活的地雷爆炸壓力。中心下方的地雷爆炸。
火炮
[編輯]在 80 m 處爆炸的 155 mm高爆炸藥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0–22°
3級防護
[編輯]動能彈藥
[編輯]在 30 米 以 930 m/s射擊的7.62×51mm AP( 鎢芯)[1]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 0–30°
手榴彈和地雷爆炸威脅
[編輯]當量為 8 kg的地雷爆炸:在任何車輪或軌道位置下激活的地雷爆炸壓力。 中心下方的地雷爆炸。
火炮
[編輯]在 60 m 處爆炸的 155 mm高爆炸藥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0–30°
4級防護
[編輯]動能彈藥
[編輯]在 200 米以 911 m/s射擊的14.5×114mm AP / B32[1]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 0°
火炮
[編輯]在 30 m 處爆炸的 155 mm高爆炸藥[4]
手榴彈和地雷爆炸威脅
[編輯]當量為 10 kg的地雷爆炸:在任何車輪或軌道位置下激活的地雷爆炸壓力。 中心下方的地雷爆炸。
5級防護
[編輯]動能彈藥
[編輯]在 500 米以 1258 m/s射擊的 25 毫米 APDS-T (M791) 或 TLB 073[1]
角度:正面弧線到中心線:± 30° 包括側面,仰角 0°
火炮
[編輯]在 25 m 處爆炸的 155 mm高爆炸藥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0–90°
動能
[編輯]在 500 米射擊的 30 mm口徑脫殼尾翼穩定穿甲彈和穿甲彈
角度:正面弧線到中心線:包括 ± 30° 側面,仰角 0°
火炮
[編輯]在 10 m 處爆炸的 155 mm高爆炸藥
角度:方位角360°;仰角:0–90°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CRAIG International Ballistics – NIJ EN STANAG Ballistic Standards. [2023-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12).
- ^ Article title
- ^ STANAG 4569 Protection Levels. [2023-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9).
- ^ Joint Light Tactical Vehicle (JLTV). [2023-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0).
- ^ Archived copy (PDF). [2015-09-0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