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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美國犯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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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美國犯罪故事」→「美國犯罪故事: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編輯]

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美國犯罪故事」 → 「美國犯罪故事:公眾與O·J·辛普森的對決」:英文名就是美國犯罪故事在前,公眾對OJ辛普森在後。網絡搜索返回的條數也是美國犯罪故事在前居多,不是很清楚為何這裏前後倒置。同出自FX的美國恐怖故事系列也都是直譯。--Kuailong 2017年9月25日 (一) 03:45 (UTC)[回覆]

英文原名為「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American Crime Story」,所以原條目名稱應無問題。--Iokseng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4:07 (UTC)[回覆]
好吧才注意到官網的順序和Netflix及爛番茄上不一樣,如此看來是沒問題了。--Kuailong 2017年9月27日 (三) 13:5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