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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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不在表格的「備註」欄位中陳述立場
[編輯]@LHD、Barter84:我的一點看法是,「備註」欄位看起來不像是供陳述立場之用,若有相關爭議,建議只像琉球群島的「備註」那樣用一句話「目前存在主權爭議」帶過即可,詳細的內容可放到下面的「台灣問題」段落裏。倘若能陳述立場,那麼美、英、日也有一堆官方資料可以陳述立場,這麼小的欄位是塞不下的。--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14:18 (UTC)
- 1945年當時的台灣是國際上公認的軍事佔領時期,這點並沒有爭議。是宣傳者在那裏硬塞自家觀點自以為這樣才公正,其實卻是在混淆視聽。--Barter84(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14:27 (UTC)
- 當時「沒有統治臺灣」的「國際(誰)」說法和「實際排他統治」的中華民國的說法有衝突時,當然是爭議,何來「旁觀者」意見才是事實,「當事者」意見就不是?
- 如果用中立的「接收」我不反對,但現在的狀況是有人一直移除我依可靠來源寫的文字,卻一直保留沒附上來源的句子。--LHD(留言)
- 「接收」並不中立,「接管」才中立。統治不代表有主權。「《三藩市和約》與《中日和約》當中日本只聲明『放棄』臺灣,並無提及臺灣主權之移轉對象」是事實,而「中華民國官方認為自此已取得主權」是觀點。--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14:50 (UTC)
- 連[1] 認為是軍事佔領的可靠來源一樣使用接收一詞,在正反方均使用的詞彙當然可視為較中性,您若認為接收不中性,那就請再找出連對「接收」一詞也反對的可靠來源。--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4:02 (UTC)
- 該論文的中文說「軍事佔領接收」,英文只說「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這種連自己的翻譯都前後不一的來源很容易就可以被質疑了。而且世界上只有「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這個用語,無所謂「軍事佔領接收」(連對應英文都沒有),此來源可疑。
- 而且我突然發現,閣下引用的中華民國外交部來源並沒有說「接收」,閣下怎麼自行添加呢?--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4:21 (UTC)
- 那個來源是Bater84提供的,您要不要跟他討論一下哪些來源可疑(笑),您的質疑方式也在WP:V、WP:SOURCE中找不到符合的敘述,另外您的指正我聽到了,馬上補充來源。--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5:41 (UTC)
- 閣下應該把「中華民國官方認為」搬到「中華民國自1945年10月25日起接收」的前面,以免讀者誤以為後者是無人質疑的事實。另外,如上所述,本條目的主體是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因此備註欄位不應被用作立場陳述,若要陳述立場也可以,下面專門有一個「台灣問題」段落,請移動到那裏去。--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5:55 (UTC)
- 這整欄除了我放的來源均沒其他來源,我正想說要不要全砍呢?但我想砍了又有人叫叫叫吧,不然沒有來源內容提到「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為何這整段還能放在這個主題呢?在避免砍了會有人叫的狀況,只好在當前已寫在那的內文附上有關聯的來源,或是您同意「這整段未附上提及「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的來源,所以不應該存在?又,「中華民國自1945年10月25日起接收」當下沒有可靠來源認為「不是接收」,沒有爭議,那些來源也均是經審核的出版品,非社論或個人blog,依WP:ASF可當事實斷言敘述,而「已取得主權」我想有爭議(當前段落沒附上反對來源,但我好心的當作有爭議),所以我有作歸屬。--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7:31 (UTC)
- 同盟國軍事佔領軸心國是二次大戰後的事實,沒有人會閒着沒事去反對一個事實。而沒來源可以補。但那是另一個議題。
- 現在的問題是閣下在不適合陳述立場之處陳述立場,而且語句搭配有問題,刻意把所謂「接收」和主權問題分開來說,其實這兩者是一樣的。閣下這種做法很容意就會被質疑,自己應該要明白。而且閣下在上面聲稱「接收」是所謂中立,但卻將它連結到一個不中立的頁面(臺灣光復),言行不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8:22 (UTC)
- 「事實」是沒有重大爭議才算,不是您說了算,半年前就講過,我已經快懶得糾正您了,而且我是說「來源直接提及主題」(這還是您先說的)而不是要求「來源要反對或支持」,您居然直接偷換概念(笑)。
- 「內文」中立關「來源」什麼事?您是不是搞錯維基百科「中立」的定義?WP:POV:「中立方針要求,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它們中的每一個都應被平等表達」,並沒有要求「來源」本身中立,而是在內文呈現的觀點平等。當前的來源均未有明確反對使用「接收」一詞,若您認為「接收」不中立,就請拿出「反對接收一詞」的觀點可靠來源要求更換成更中立用詞。--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8:34 (UTC)
- 有來源質疑同盟國軍事佔領軸心國嗎?有來源質疑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嗎?有來源質疑同盟國軍事佔領臺灣嗎?沒有,就包括閣下引用的來源也都沒有針對軍事佔領提出質疑。請不要隨便指控他人,閣下問是否這段未附上軍事佔領而不應存在,我說沒來源可以補,而閣下所謂偷換概念不知是從何而來。
- 我是說,閣下聲稱「接收」一詞中立,卻將這個詞語連結到不中立的條目:
[[臺灣光復|接收]]
,這種詞語中立(閣下的觀點)、連結卻不中立的內容和批著羊皮的狼有何差別?閣下既然聲稱其為中立,就不應該將其連結到不中立的條目。 - 既然閣下屢次提醒該段落缺乏來源,那麼我就為日本領土臺灣被軍事佔領的部份加上來源。閣下在備註欄裏添加的句子及來源並未提及軍事佔領,只是中華民國聲稱擁有臺灣主權,這樣的內容不是不能加,但這種內容不是本條目以及本段落的主體,請移動至下面的「台灣問題」段落。--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9:28 (UTC)
- 不,因為「認為已取得主權」是和「認為是軍事佔領」是衝突的,為了中立,必須同時列出。您的說法我可以照例講「在臺灣光復條目,一堆提軍事佔領的來源內容沒提到『臺灣光復』四個字,所以不是不能加在,但不是本條目主體,只能丟到最下面。」那這樣每個條目都一堆因為沒提到主題的來源(通常可能是以反對為主題而寫,照成字面上不會和條目主題用字直接對應)只能完全放在條目尾端獨立一章,就是WP:STRUCTURE提到的:「完全基於內容本身所表現的觀點,而將文字或內容「隔離」到不同的位置或子章節的做法,可能導致非百科性的條目結構,譬如在上下文中出現「支持者」與「反對者」辯論的內容。這樣可能會導致事實遭到劃分:主要段落中的敘述是「真實」與「無異議的」,而其餘內容則具有「爭議性」並因此很有可能是錯的,如果會對讀者造成這樣的暗示,那麼很可能這是不合適的。更加中立的做法應是將爭議寫入敘述性的內容中,而不是將它們「提煉」成單獨的章節,而相互無視對方的存在。」--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0:04 (UTC)
- 美英日也有其官方立場,我早就可以像閣下這樣放資料,如果閣下真的開了這樣的先例,可被加上的官方立場將會是一大串,導致表格被嚴重拉長,最後也是不得不移到下面去。我還是建議,以簡單的一兩句話帶過,表示目前存在主權爭議即可。
- 關於所謂中立、卻連結到不中立條目的詞語呢?--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0:35 (UTC)
- 條目中立是維基百科最基本的方針,所以臺灣光復、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如果方針有完美執行」,兩個條目均是中立的.我要解釋「接收」過程時當然內連到最相關的臺灣光復啊,不然還有哪個內容和臺灣光復條目幾乎一樣是介紹接收過程但不叫「臺灣光復」的條目?也不能連回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自己啊。--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0:44 (UTC)
- 如果一堆立場都是相近的,那就放兩三個就好,既然相近就取重疊部份啊,又不是要完整從來源抄入每個字不能漏,把明顯的重要觀點列出並確保沒超出來源之意就好了,既然是「佔領列表」段落這邊不就只能列「是佔領」觀點、「已取得主權」(與佔領衝突的觀點)不然還能列什麼?「沒意見」?--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0:50 (UTC)
- 聲稱「接收」一詞中立,又聲稱它與一個不中立條目最相關,我覺得這樣的解釋實在太矛盾。最接近的解釋應該是治理。不過治理條目現在的內容也不完全對,因為治理當局的性質也可分為很多種,例如主權政府、非法政權、軍事政府或其他各式各樣的政權、政治組織。但閣下不妨就先將它連到治理條目,而其內容可以待日後再完善。
- 那就看看到時候會變成怎麼樣再打算。--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1:10 (UTC)
- 我將「接收」作內連時腦袋是想着「以欄位(臺澎)當受詞的狀況」,我重新看內文,只將「接收」而不是「接收臺灣」連向「臺灣光復」的確有點怪,那就移除內連。--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2:39 (UTC)
- 不,因為「認為已取得主權」是和「認為是軍事佔領」是衝突的,為了中立,必須同時列出。您的說法我可以照例講「在臺灣光復條目,一堆提軍事佔領的來源內容沒提到『臺灣光復』四個字,所以不是不能加在,但不是本條目主體,只能丟到最下面。」那這樣每個條目都一堆因為沒提到主題的來源(通常可能是以反對為主題而寫,照成字面上不會和條目主題用字直接對應)只能完全放在條目尾端獨立一章,就是WP:STRUCTURE提到的:「完全基於內容本身所表現的觀點,而將文字或內容「隔離」到不同的位置或子章節的做法,可能導致非百科性的條目結構,譬如在上下文中出現「支持者」與「反對者」辯論的內容。這樣可能會導致事實遭到劃分:主要段落中的敘述是「真實」與「無異議的」,而其餘內容則具有「爭議性」並因此很有可能是錯的,如果會對讀者造成這樣的暗示,那麼很可能這是不合適的。更加中立的做法應是將爭議寫入敘述性的內容中,而不是將它們「提煉」成單獨的章節,而相互無視對方的存在。」--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0:04 (UTC)
- 這整欄除了我放的來源均沒其他來源,我正想說要不要全砍呢?但我想砍了又有人叫叫叫吧,不然沒有來源內容提到「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為何這整段還能放在這個主題呢?在避免砍了會有人叫的狀況,只好在當前已寫在那的內文附上有關聯的來源,或是您同意「這整段未附上提及「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的來源,所以不應該存在?又,「中華民國自1945年10月25日起接收」當下沒有可靠來源認為「不是接收」,沒有爭議,那些來源也均是經審核的出版品,非社論或個人blog,依WP:ASF可當事實斷言敘述,而「已取得主權」我想有爭議(當前段落沒附上反對來源,但我好心的當作有爭議),所以我有作歸屬。--LHD(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7:31 (UTC)
- 閣下應該把「中華民國官方認為」搬到「中華民國自1945年10月25日起接收」的前面,以免讀者誤以為後者是無人質疑的事實。另外,如上所述,本條目的主體是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因此備註欄位不應被用作立場陳述,若要陳述立場也可以,下面專門有一個「台灣問題」段落,請移動到那裏去。--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5: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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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並不中立,「接管」才中立。統治不代表有主權。「《三藩市和約》與《中日和約》當中日本只聲明『放棄』臺灣,並無提及臺灣主權之移轉對象」是事實,而「中華民國官方認為自此已取得主權」是觀點。--Matt Smith(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14: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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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修改了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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