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6年台灣詐騙集團成員涉嫌電信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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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一節
[編輯]像在看新聞稿,需要修飾--Elmru留言 2016年4月15日 (五) 11:52 (UTC)
補充資料
[編輯]- 謊稱去肯亞旅遊的劉泰廷認罪了,【有片】在台只賺30K 劉媽媽的兒子坦承詐騙 - 蘋果日報
追蹤此一事件的後續發展
[編輯]台灣法界
[編輯]中華民國立法院擬修法杜絕詐騙氾濫被輕判,但法界有不同解讀[1]。
新舊政府不同調
[編輯]詐欺罪修法加重 新舊政府不同調[2]。
其他關連事件
[編輯]2016年3月,中國大陸與馬來西亞當局在馬來西亞當地一同查獲5處電信詐欺機房,逮捕嫌犯119人,其中台灣籍52人,大陸籍65人,馬來西亞籍2人。
2016年4月15日晚,而台灣警方在宣稱因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16日凌晨釋放了20名涉詐騙遭馬來西亞驅逐出境的台灣嫌犯[3]。
國台辦對此表示抗議,而陸委會則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並準備派遣人員赴大陸商討建立未來兩岸合作打擊跨第三地犯罪案件通案處理模式。[4]
政府方面
[編輯]2016年4月20日,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率領一團10人代表團(成員包含陸委會、海基會、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代表)前往中國大陸,預計將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架構下,將針對肯亞電信詐騙案進行協商。
媒體方面
[編輯]- 資深媒體人沈春華在臉書發文稱:"回來了回來了 然後...就地解散了;劉媽媽的兒子 在北京認了參與電信詐騙;馬來西亞的台灣詐騙嫌犯 被送回台灣;這兩個場景 都攪亂了國人的心;過去一週以來,從民代到政府單位喳喳呼呼;針對肯亞案 爭辯重點都在;如何早日讓台灣詐騙嫌犯回到台灣;但對於海外科技詐騙日益精進囂張;如何將之繩之以法 討論聲音相對薄弱,好啦!這回台灣獲勝了!馬來西亞將一干台籍詐騙嫌犯送回台了;但因大陸不願將證據轉交我方,台灣警察杯杯在機場點名後,一群遮頭蓋臉的年輕人 就如同參加校外教學活動般 在老師點名後解-散-回-家!這就是我們要「爭取」的結果嗎?;海外詐騙案,不是沒證據,是我們拿不到證據,如此每次將人爭取回來,卻無法可論,無罪可罰,這樣可以嗎?我們應與對岸積極交涉,取回犯罪證據,據以審理,或者補強修法,產生嚇阻之效,而非放人了事,讓詐騙嫌犯成為法律的漏網之魚!政府公權力無計可施 是否也成了台灣人行騙全世界的幫凶?是否也在受害人的傷口撒鹽?這是我們要的公理與正義嗎?即將上任的新政府要切實思考 這個導致民眾反感反彈的處境!!別讓騙子笑了,百姓哭了~"
中國公安部港澳台辦公室處長宮豔萍
[編輯]中國公安部港澳台辦公室處長「宮豔萍」非「龔」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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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032/112011021000097.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213170144/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032/112011021000097.html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0/today-fo1-2.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031175900/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0/today-fo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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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news.21cn.com/domestic/taihaijushi/a/2016/0416/10/30920302.s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425072346/http://news.21cn.com/domestic/taihaijushi/a/2016/0416/10/309203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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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25日 (一) 22: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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