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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同行評審/香港對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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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交事務[編輯]

未能入選特色條目

相比起下面的香港選舉,這個條目簡直無與倫比。過去、現在資料一應俱全,內容詳盡,而且不是一味靠長取勝。誠意推薦!-- tonync (talk) 02:33 2006年3月24日 (UTC)

(=)中立,假如能夠加一些圖片可以使條目更美觀。另外也可更詳細一點寫1997年前的香港外交事務。 -- Kevinhksouth (Talk) 04:27 2006年3月24日 (UTC)
(-)反對---把在香港和內地的居民保護問題列為外交,實在有失香港是一個中國地方政府的定位。建議刪除「香港人在內地所受的保護」一節。信陵使
外交」解作「對外關係」,未有指定是國與國。況且條目首句已經說明,香港和其他國家的外交權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我不認為條目內容有違一國政策。香港地位特殊,香港居民在中國大陸待遇問題,我認為寫在香港外交一條目無可厚非,刪除實屬可惜。-- tonync (talk) 03:34 2006年3月25日 (UTC)
但不應定位為外交,不能列在外交條目里,應該簡單說明即可。畢竟是國家內部的人與人的關係。如果定位為外交,那河北與北京的外交,廣東和深圳的外交,等等,有點不倫不類啦!信陵使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香港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不能和內地省市比較。若條目改名香港對外事務香港跨地區事務……甚至香港對外事務及與中國內地官方聯繫,感覺會否好一點?可參考香港年報基本法政制事務局的用語。-- tonync (talk) 05:12 2006年3月25日 (UTC)
上面的名稱我部分同意,「香港與內地關係」這個名字最好。但不能和外國列在一起。可以分開來寫,以示內外有別。信陵使
謝謝你的意見。也希望其他維基人不吝指教。-- tonync (talk) 04:28 2006年3月26日 (UTC)
剛想到香港跨境事務,如何?夠中立了吧?-- tonync (talk) 04:29 2006年3月26日 (UTC)
還是不妥,跨境也要分國內和國外啊,如果按照這個名字來說的話,香港島到新界也是跨境,所以還是分清楚的好。可以改成國內事務和國外事務兩種。信陵使
……又不用帶護照,香港島到新界當然不是跨境!! 香港和中國大陸的邊境設有海關和邊防管理啊,那的確是邊境。參見Google搜尋解果。-- tonync (talk) 15:52 2006年3月26日 (UTC)
  • 香港對外事務?--Whhalbert 05:11 2006年4月5日 (UTC)
    • 應為 香港對外事務,信陵使把香港比作北京深圳等,明顯對香港的實際運作不夠了解。--Onsf 18:17 2006年6月7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