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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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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製發。
深圳市教育局形象標誌
主要領導
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局長鄭秀玉
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楊平
副局長
4
趙立、 王汝津、 邱成瑜、 鍾義應
紀檢監察組長劉鵬
二級巡視員關蘇
主任督學蔡茂洲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深圳市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深圳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副地廳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教育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深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二層
對外官網szeb.sz.gov.cn/

深圳市教育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組成部門[1]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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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號),設立深圳市教育局(簡稱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具體職責如下: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 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承擔綜合管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職責;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指導學校規範辦學管理、實行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 指導協調學校設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教育招生計劃,管理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校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學貸款管理及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4.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外籍教師引進工作。
  5. 承擔教育經費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指導檢查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6. 承擔指導監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話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7. 負責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等設施建設;參與協調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8. 指導各類學校後勤規範化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開展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
  9.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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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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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委辦公室
  • 辦公室
  • 機關黨委(人事處)
  • 政策法規處
  • 發展規劃與財務管理處
  • 高等教育處(中外合作辦學處)
  • 基礎教育處
  •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
  • 職業與終身教育處
  • 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
  • 學前教育處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 學校安全管理處
  • 教育督導處(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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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中小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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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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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机构概况. szeb.sz.gov.cn. [2021-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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