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樹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何樹山(1964年3月),男,山東新泰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石油大學油氣井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正高級工程師。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天津地區代表。

生平[編輯]

1984年畢業於大慶石油學院。1984年7月參加工作,任職於大慶石油管理局鑽井一公司、三公司。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底,任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修井分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2000年10月調任吉林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黨委常委,2002年11月,升任吉林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6年6月,轉任中國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8年,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1]。2008年4月,調任天津市委濱海新區工委委員、天津開發區管委會黨組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09年12月,任天津市委濱海新區工委委員、天津開發區管委會黨組書記、管委會主任,並當選為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委常委。2013年1月31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國防工業、節能降耗)、科技、知識產權、質量技術監督、電力、通信、安全生產、抗震救災工作。2017年12月,調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兼任省國資委主任[3]。2023年1月,何樹山當選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不再擔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4]

天津港爆炸事故[編輯]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前兩天,何樹山剛約談過危化企業,強調要「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力度」[5];事故發生後70小時內,天津市政府連續召開了5場新聞發佈會,主管安全工作的天津副市長何樹山均未出席[6]。在事後的追責中,作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何樹山因「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不到位,組織、指導、督促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不到位,對天津市安全監管局存在的失職瀆職問題失察,對上述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而被記大過處分。

參考文獻[編輯]

  1. ^ 何树山代表信息. 全國人大代表信息. [2013-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25). 
  2. ^ 曹小红、王宏江、宗国英、何树山新任天津副市长. 中國經濟網. [2013-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2). 
  3. ^ 李中任安徽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提名主任 何树山不再担任(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19-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30). 
  4. ^ 安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主任郑栅洁). 中國經濟網. 安徽日報. 2023-01-17 [2023-12-04]. 
  5. ^ 爆炸前两天天津副市长何树山刚约谈过危化企业. 中華網. [2015-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8-18). 
  6. ^ 天津主管安全工作副市长未出席爆炸事故发布会. 新浪網. [2015-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22).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