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貞 (南北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元貞(?—?),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魏獻文帝拓跋弘曾孫,北魏宗室。

生平[編輯]

魏孝靜帝元善見時期,元貞從建業請求跟隨東魏的使者崔長謙前往鄴城安葬父親元樹梁武帝蕭衍答應了。魏孝靜帝詔令贈予元樹侍中、都督青徐兗揚豫五州諸軍事、太師、司徒公、尚書令、揚州刺史。元貞在葬禮後回到江南,出任太子舍[1]太清元年,侯景向南梁投降,十二月壬申(548年1月5日),侯景派遣行台左丞王偉、左民郎中王則向梁武帝獻策說:「鄴城中的文武百官共同謀劃,徵召臣共同討伐高澄。事情泄露,高澄將元善見幽禁在金墉城,殺死元氏子孫六十多人。黃河以北的人心都懷念主君,請求冊立元氏子孫一人以順從人心所向,如此,那麼陛下有延續已斷絕世系的名聲,臣侯景有樹立功業的功效。黃河南北,成為聖朝的邾國莒國;魏國的男女,成為大梁的奴僕。」梁武帝認為對,就答應了。十二月乙亥(548年1月8日),梁武帝詔令封元貞為咸陽王[2],資助他士兵,讓他回到北方做元魏皇帝,等待機會渡過長江,許諾元貞即位稱帝,將備用的儀仗與衛士提供給元貞,用以天子的禮節送到北方[3][4][5][6][7]。太清二年,元貞知道侯景有異心,屢次上奏要回朝。侯景對元貞說:「回到黃河以北的事雖然沒有實行,江南何必憂慮失去,你為何不暫時忍耐一下?」元貞更加恐懼,逃回建鄴,將情況完全的上報。梁武帝任命元貞為始興郡內史,也不責問侯景[8][9][10][11]。太清二年十月己酉(548年12月7日),侯景攻到慈湖,南梁朝廷任命輕車長史謝禧和始興郡太守元貞守衛白下城[12]。十月辛亥(548年12月9日),侯景殺到建康城的朱雀桁,謝禧和元貞棄守白下城逃走[13]

其他[編輯]

侯景之亂後,蕭乂理前往京城建康,他認為元貞樹立節操忠誠正直,可以將遺孤託付給他,於是將玉柄扇送給元貞。元貞感到奇怪,不肯接受。蕭乂理說:「以後見到會想起明白,希望不要推辭。」蕭乂理被侯景殺害後,元貞才明白蕭乂理之前的話,前去收葬了他[14][15]

家庭[編輯]

祖父[編輯]

  • 元禧,北魏驃騎大將軍、太保、領太尉、咸陽王

父親[編輯]

  • 元樹,南梁使持節、鎮北將軍、都督北討諸軍事、鄴王

參考資料[編輯]

  1.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孝靜時,其子貞,自建業赴鄴,啟求葬樹,許之。詔贈樹侍中、都督青徐兗揚豫五州諸軍事、太師、司徒公、尚書令、揚州刺史。貞既葬,還於江南。
  2. ^ 《資治通鑑考異·卷七》:梁帝紀作戊辰遣貞今從典略。
  3. ^ 《梁書·卷三·本紀第三》:十二月戊辰,遣太子舍人元貞還北為魏主。
  4. ^ 《南史·卷七·梁本紀中第七》:十二月戊辰,命太子舍人元貞還北為東魏主。
  5. ^ 《梁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五十》:又遣其行台左丞王偉、左民郎中王則詣闕獻策,求諸元子弟立為魏主,輔以北伐,許之。詔遣太子舍人元貞為咸陽王,須渡江,許即偽位,乘輿副御以資給之。
  6.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景乃遣其行台左丞王偉、左戶郎中王則詣闕獻策,請元氏子弟立為魏主。詔遣太子舍人元貞為咸陽王,須度江許即位,以乘輿之副資給之。
  7.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梁紀十六》:壬申,遣其行台左丞王偉等詣建康說上曰:「鄴中文武合謀,召臣共討高澄。事泄,澄幽元善見於金墉,殺諸元六十餘人。河北物情,俱念其主,請立元氏一人以從人望,如此,則陛下有繼絕之名,臣景有立功之效。河之南北,為聖朝之邾、莒;國之男女,為大梁之臣妾。」上以為然,乙亥,下詔以太子舍人元貞為咸陽王,資以兵力,使還北主魏,須渡江,許即位,儀衛以乘輿之副給之。貞,樹之子也。
  8.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元貞知景異志,累啟還朝。景謂曰:「將定江南,何不少忍?」貞益懼,奔還建鄴,具以事聞。
  9.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孝靜時,其子貞自建業求隨聘使崔長謙赴鄴葬樹,梁武許之。詔贈樹太師、司徒、尚書令。貞既葬,還江南,位太子舍人。及侯景南奔,梁武以貞為咸陽王,送景,使為魏主。未幾,景反。
  10. ^ 《梁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三十三》:子貞,大同中,求隨魏使崔長謙至鄴葬父,還拜太子舍人。太清初,侯景降,請元氏戚屬,願奉為主,詔封貞為咸陽王,以天子之禮遣還北,會景敗而返。
  11.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一·梁紀十七》:元貞知景有異志,累啟還朝。景謂曰:「河北事雖不果,江南何慮失之,何不小忍!」貞懼,逃歸建康,具以事聞;上以貞為始興內史,亦不問景。
  12.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一·梁紀十七》:己酉,景至慈湖。建康大駭,御街人更相劫掠,不復通行。赦東、西冶、尚方錢署及建康繫囚,以揚州刺史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內諸軍事,以羊侃為軍師將軍副之,南浦侯推守東府,西豐公大春守石頭,輕車長史謝禧、始興太守元貞守白下,韋黯與右衛將軍柳津等分守宮城諸門及朝堂。
  13.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一·梁紀十七》:西豐公大春棄石頭,奔京口;謝禧、元貞棄白下走;津主彭文粲等以石頭城降景,景遣其儀同三司於子悅守之。
  14. ^ 《梁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至京師,以魏降人元貞立節忠正,可以託孤,乃以玉柄扇贈之。貞怪其故,不受。乂理曰:「後當見憶,幸勿推辭。」會祖皓起兵,乂理奔長蘆,收軍得千餘人。其左右有應賊者,因間劫會理,其眾遂駭散,為景所害,時年二十一。元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
  15. ^ 《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三》:至都,以魏降人元貞忠正可以託孤,乃以玉柄扇贈之。貞怪不受,乂理曰:「後當見憶。」會祖皓起兵,乂理奔長蘆,為景所害。元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