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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都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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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都大官北魏內都坐大官的省稱。

內都坐大官與中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稱三都大官[1],掌重要案件的審理,並主司品官。任職者多為宗室諸王、外戚及胡漢重臣,權勢很大。屬官有內都下大夫、內都坐令等。祭弔時位在三公尚書令之上。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改制後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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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治通鑑大辭典·上編》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
  1. ^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晉紀·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魏官有三都大官:都坐大官、外都大官、內都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