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都大官,北魏內都坐大官的省稱。
內都坐大官與中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稱三都大官[1],掌重要案件的審理,並主司品官。任職者多為宗室諸王、外戚及胡漢重臣,權勢很大。屬官有內都下大夫、內都坐令等。祭弔時位在三公及尚書令之上。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改制後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