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之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勞之辨(1639年—1714年),書升介巖浙江石門人。清朝政治人物。

康熙三年(1664年)中式甲辰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主事。歷任戶部主事、禮部郎中兵部督捕理事官,官至左副都御史,在貴州設驛馬以利塘報,停運湖南軍米。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知道清聖祖有復立已廢皇太子允礽之意,於是密摺奏請早日裁定太子,觸怒聖祖,斥為奸詭迎合,奪官,笞責四十,逐回原籍。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恢復原秩。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卒於家。著有《靜觀堂詩集》。詩學白居易,喜涉時事。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68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8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編輯]

  • 朱汝珍,《詞林輯略》,清代傳記叢刊,學林類(18),明文書局發行。
  • 清史稿·卷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