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樂鄉 (鄰水縣)
外觀
沿革
[編輯]- 清代道光年間,增設同樂鄉。
- 民國4年(1915年),縣設六保衛區,為第四保衛區同樂鄉。
- 民國24年(1935年)7月1日,將6個區合併為3個區,罈子鄉和同樂鄉合併為罈同鎮,屬鄰水縣第三區。
- 1953年4月24日,同樂鄉人民政府成立,屬鄰水縣第四區(罈同區)。1956年1月16日,同樂鄉人民政府改稱同樂鄉人民委員會。
- 1958年9月22日,同樂鄉人委改稱同樂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開始後,同樂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擾。1967年3月,由公社武裝幹部和群眾代表主持成立了同樂人民公社生產辦公室,負責公社日常工作。[1]。
- 1967年3月,成立同樂人民公社生產辦公室,負責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10月l4日,經縣人武部黨委批准.同樂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成立。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後,同樂人民公社的行政組織機構仍然是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縣委決定撤銷同樂人民公社革委會,建立同樂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設正、副主任。1981年12月,為在一個地區內公社不重名。達縣地區行署將同樂人民公社管委會改為椿木人民公社管委會。1984年1月,根據中共中央體制改革要求,縣委又決定撤銷椿木人民公社管委會,建立椿木鄉人民政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