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光 (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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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光(451年—523年12月7日),本名孝伯,字長仁魏孝文帝賜名,改字孝伯[1]東清河郡鄃縣(今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祖籍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出自清河崔氏定着六房之一的南祖崔氏烏水房,北魏官員。

生平[編輯]

崔光的祖父崔曠跟隨慕容德南渡黃河,定居於青州東部的時水南燕滅亡後,崔曠在宋文帝劉義隆時期出任樂陵郡太守。當時劉宋在黃河以南僑置冀州以及冀州的郡縣,崔曠家族成為東清河郡鄃縣人,從此世代為三齊地區的世家大族[2]。崔光的父親崔靈延劉駿時期的龍驤將軍、長廣郡太守,和劉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共同抵抗北魏軍隊,慕容白曜平定三齊地區時,崔光才虛齡十七,跟隨父親崔靈延一起被遷徙到代京。崔光家庭貧困喜好學習,白天耕作晚上讀書,接受他人僱傭抄書來養活父母[3][4]

崔光有大度,喜怒不見於色,有毀惡之者,必善言以報之,雖見誣謗,終不自申曲直。

太和六年(482年),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後遷中書侍郎、給事黃門侍郎,甚得北魏高祖所器重。常有稱譽說「孝伯之才,浩浩如黃河東注,固今日之文宗也。」

參贊遷都之謀,賜爵朝陽子,拜散騎常侍,黃門、著作如故,又兼太子少傅。尋以本官兼侍中、使持節,為陝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經述敍古事,因而賦詩三十八篇。還,仍兼侍中,以謀謨之功,進爵為伯。後賜名崔光。

正光四年十一月丁酉(523年12月7日),崔光去世,虛歲七十三。魏孝明帝詔令給予最高等級的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服一套、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四百斤,派大鴻臚監護喪事。魏孝明帝又親自乘車前往崔光住宅,撫屍大哭,御駕返回宮殿時,魏孝明帝又在路上哭泣,為崔光之死減少平時的膳食等級,一提到崔光就追思哀悼。魏孝明帝一到崔光坐着講讀的地方,沒有不改變臉色為他悼念的。正光五年正月,贈予崔光太傅、兼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又敕令加後部鼓吹、班劍,依照太保、廣陽王元嘉喪事的例子,諡號文宣公。魏孝明帝又親自到建春門外為崔光送葬,望崔光的靈車哀悼嘆息,儒者以此認為是崔光的榮耀[5][6]

評價[編輯]

魏孝文帝每對羣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無意外咎譴,二十年後當作司空。」[7]

門第[編輯]

崔光被釋曇剛《山東士大夫類例》評定為次甲門,次於崔昂崔季舒[8]

住所[編輯]

崔光的住所位於洛陽城東陽門外二里御道的北側,被稱為暉文里,原本是晉朝的馬道里,其中還有太傅李延寔、冀州刺史李韶、秘書監鄭道昭等人的住宅,都是廟堂豐滿特起,高門敞開[9]

家庭[編輯]

兄弟姐妹[編輯]

夫人[編輯]

子女[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魏書·卷67》,出自魏收魏書

參考資料[編輯]

  1. ^ 羅新, 《说北魏孝文帝之赐名》, 《文史》 (3期), 2011年, (3期): 49–61 
  2. ^ 《北齊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四》:崔劼,字彥玄,本清河人。曾祖曠,南渡河,居青州之東,時宋氏於河南立冀州,置郡縣,即為東清河郡人。南縣分易,更為南平原貝丘人也。世為三齊大族。祖靈延,宋長廣太守。父光,魏太保。
  3. ^ 《魏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五》:崔光,本名孝伯,字長仁,高祖賜名焉。東清河鄃人也。祖曠,從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時水。慕容氏滅,仕劉義隆為樂陵太守。父靈延,劉駿龍驤將軍、長廣太守,與劉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國軍。
  4. ^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崔光,清河人,本名孝伯,字長仁,孝文賜名焉。祖曠,從慕容德南度河,居青州之時水。慕容氏滅,仕宋為樂陵太守。於河南立冀州,置郡縣,即為東清河鄃人。縣分易,更為南平原貝丘人也。父靈延,宋長廣太守,與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魏軍。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光年十七,隨父徙代。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
  5. ^ 《魏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五》:詔召光與安豐王延明議定服章。三年六月,詔光乘步挽至東西上閣。九月,進位太保,光又固辭。光年耆多務,疾病稍增,而自強不已,常在著作,疾篤不歸。四年十月,肅宗親臨省疾,詔斷賓客,中使相望,為止聲樂,罷諸游眺。拜長子勵為齊州刺史。十一月,疾甚,敕子侄等曰:「諦聽吾言。聞曾子有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啟予手,啟予足,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吾荷先帝厚恩,位至於此,史功不成,歿有遺恨。汝等以吾之故,並得名位,勉之!勉之!以死報國。修短命也,夫復何言。速可送我還宅。」氣力雖微,神明不亂。至第而薨,年七十三。肅宗聞而悲泣,中使相尋,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四百斤,大鴻臚監護喪事。車駕親臨,撫屍慟哭。御輦還宮,流涕於路,為減常膳,言則追傷。每至光坐講讀之處,未曾不改容淒悼。五年正月,贈太傅、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又敕加後部鼓吹、班劍,依太保、廣陽王故事,諡文宣公。肅宗祖喪建春門外,望轜哀感,儒者榮之。
  6. ^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冬,詔光與安豐王延明議定服章。三年六月,詔光乘步挽至東西上閣。九月,進位太保,光又固辭。光年耆多務,病疾稍增,而自強不已,常在著作,疾篤不歸。四年十月,帝親臨光疾,詔斷賓客,中使相望,為止聲樂,罷諸游眺,拜長子勵為齊州刺史。十一月,疾甚,敕子侄等曰:「吾荷先帝厚恩,位至於此,史功不成,歿有遺恨。汝等速可送我還宅。」氣力雖微,神明不亂,至第而薨,年七十三。明帝聞而悲泣,中使相尋,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四百斤,大鴻臚監護喪事。車駕親臨,撫屍慟哭,御輦還宮,流涕於路,為減常膳,言則追傷,每至光坐講讀之處,未曾不改容淒悼。贈太傅,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又敕加後部鼓吹、班劍,依太保廣陽王故事,諡文宣。明帝祖喪建春門外,望轜哀感,儒者榮之。
  7. ^ 北齊魏收,魏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
  8. ^ 《古今姓氏書辯證·卷五》:《元和姓纂》:清河東武城,後有齊郡、高密、藍田,三崔氏門戶。魏大和中,定清河崔為山東五姓甲門。釋曇剛《 類例 》曰:崔懷兄弟,並青州崔肇,次盧、鄭之後。崔陵及青州崔亮次之,崔隆宗為後。舊定博陵崔為次甲門,曇剛《 類例 》曰:先崔昂,次崔季舒及齊州崔光。
  9. ^ 《洛陽伽藍記·卷二·城東》:在東陽門外二里御道北,所謂暉文里。里內有太保崔光、太傅李延寔、冀州刺史李韶、秘書監鄭道昭等四宅。並豐堂崛起,高門洞開。趙逸云:「暉文里是晉馬道里,延寔宅是蜀主劉禪宅,延寔宅東有脩和宅,是吳主孫皓宅,李韶宅是晉司空張華宅。」
  10. ^ 張乃翥輯. 《龙门区系石刻文萃》. 北京市: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2011.01: 18. ISBN 978-7-5013-4670-7 (中文(簡體)). 
  11. ^ 《魏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五》:曾啟其女婿彭城劉敬徽,雲敬徽為荊州五隴戍主,女隨夫行,常慮寇抄,南北分張,乞為徐州長史、兼別駕,暫集京師。
  12. ^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自從貴達,罕所申薦,曾啟其女婿彭城劉敬徽,雲敬徽為荊州五隴戍主,女隨夫行,常慮寇抄,南北分張,乞為徐州長兼別駕,暫集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