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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還俗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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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還俗主義(法語:Laïcisme)是指國家在將宗教可見性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方面發揮更積極作用的政策和原則[1]。「laïcité」一詞由法國教育家、後來的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費迪南·比松於1871年創造,他提倡無宗教信仰的學校課程。

法國世俗主義被描述為政權還俗主義的一種形式[2]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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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還俗主義」一詞興起於19世紀的法國,代表一種反教權立場,反對教會對法國國家事務產生任何影響但不反對基督教本身。1894年,德雷福斯事件在法國爆發。國內政治動盪、潛在的反猶太主義以及教權復原主義者試圖施加影響導致了該國多年的社會分裂。在外交政策方面,法國與梵蒂岡於1904年斷絕外交關係。直到1921年才恢復[3]。在國內,1905年有關教會與國家分離的法律生效,時任副總理、後來的總理阿里斯蒂德·白里安特别致力於推動該法的通過。這是比松所創立原則的首次具體應用。「laïcité」一詞最早出現在1946年憲法中。其第一條寫道:「法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世俗的、民主的、社會的共和國」(法語:La France est une République indivisible, laïque, démocratique et sociale)。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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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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