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猶太人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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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喀爾巴阡魯塞尼亞的猶太婦女和兒童走向毒氣室

斯洛伐克猶太人大屠殺是指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從屬國斯洛伐克共和國當局對該國境內的猶太人進行的系統化掠奪、驅逐以及屠殺。1940年時,斯洛伐克全國共有89000猶太人口,據估算,其中有69000死於大屠殺。

1938年9月,慕尼黑協定簽訂後,斯洛伐克當局宣佈斯洛伐克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內擁有自治權;同年11月,第一次維也納仲裁裁決過後,斯洛伐克又將大片國土讓予匈牙利。次年,執政黨、族裔民族主義政黨斯洛伐克人民黨在德方支持下宣佈斯洛伐克獨立。斯洛伐克政府將失去領土的罪責推卸給猶太人。該國的猶太人口便開始遭到歧視、騷擾,財產和生意也遭到沒收。由於將猶太人排除在經濟體系之外,斯洛伐克陷入貧困,當局進而將猶太人強征作勞工。1941年9月9日,政府通過了《猶太法規》,該法規號稱是全歐洲最嚴苛的反猶法令。

1941年,斯洛伐克政府與德方商議了將猶太人大批量驅逐至德佔波蘭境內一事。1942年3-10月間,共計約58000名猶太人被送進奧斯威辛集中營波蘭總督府下轄的盧布林區英語Lublin District;這些人里只有幾百人活到了戰爭結束。斯洛伐克政府負責組織運輸工作。1944年8月,德國入侵斯洛伐克,引發斯洛伐克民族起義,對斯洛伐克猶太人的迫害又重新開始。又有約13500人被驅逐,另有幾百至上千人被別動隊H英語Einsatzgruppe H赫林卡衛隊應急單位屠殺。

斯洛伐克被蘇聯紅軍攻佔後,猶太倖存者們又一次面臨反猶主義的威脅,也難以拿回被掠走的財產;這些倖存者中的大部分人都在1948年二月事件後移居外國。戰後,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掩蓋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歷史;1989年天鵝絨革命後,國民的言論自由才被恢復。後來的極右翼民族主義勢力一直在對斯洛伐克政府在猶太人大屠殺中負有共謀、從犯責任這一史實提出質疑。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