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新平郡 (越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新平郡
Quận Tân Bình
地圖
新平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新平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新平郡在越南的位置
新平郡
新平郡
新平郡在越南的位置
坐標:10°47′34″N 106°39′12″E / 10.792863°N 106.653376°E / 10.792863; 106.653376
國家 越南
直轄市胡志明市
行政區劃15坊
面積
 • 總計22 平方公里(8 平方英里)
人口(2019年)
 • 總計474,000人
 • 密度21,545人/平方公里(55,802人/平方英里)
時區越南標準時間UTC+7
網站新平郡電子信息入門網站

新平郡越南語Quận Tân Bình郡新平[1])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轄的一個郡。面積22平方公里,2019年總人口474000人。

地理

[編輯]

新平郡北接舊邑郡第十二郡,西接新富郡,南接第十一郡,東接第三郡第十郡富潤郡

歷史

[編輯]

1976年5月20日,西貢-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員會將新山和郡和新山二郡合併為新平郡,並重新劃分下轄各坊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第二十一坊、第二十二坊、第二十三坊、第二十四坊、第二十五坊、第二十六坊、第二十七坊、第二十八坊28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統一,西貢-嘉定市更名為胡志明市[2]。新平郡隨之劃歸胡志明市管轄。

1977年6月22日,撤銷第二十七坊和第二十八坊,就近併入臨近各坊。

1988年8月27日,第五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四坊管轄,第五區庯、第六區庯劃歸第二坊管轄,第八坊併入第五坊,第十九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八坊、第二十坊管轄,第二十一坊併入第十九坊,第二十二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一坊、第十三坊管轄,第二十二坊剩餘區域和第二十三坊合併為第十坊,第二十六坊部分區域和第二十四坊合併為第九坊,第二十六坊剩餘區域和第二十五坊合併為第八坊,第七坊併入第六坊,第二坊部分區域和原第九坊、原第十坊合併為第三坊[3]

2003年11月5日,以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5坊和第十四坊、第十五坊部分區域析置新富郡;第十三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一坊、第十二坊和第十四坊管轄,第十四坊部分區域劃歸第十三坊管轄[4]

行政區劃

[編輯]

新平郡下轄15坊,郡人民委員會位於第十四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二坊(Phường 2)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經濟

[編輯]

新平郡經濟活動以商業、工業為主。

交通

[編輯]

新山一國際機場坐落在新平郡。

註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