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恆言
外觀
施恆言鄉試中舉,1606年,接替黎儀任福建永安縣知縣一職[1]。
參考資料
[編輯]- ^ 《永安縣誌·宦跡》:施恆言,烏程人。由舉人第三魁頻上公車,不屑小就,為親屈篆吾永。胥役奸宄,望影驚無敢犯。蓋長善惡惡,其賦性也。民健訟,輒赴上越告,侯曰:是藐令而誑上也。民有枉,令不為賄抑,不為情奪,必請於上剖之。情果虛,懲加三等。而案無留牘,莽無伏戍,因有神君之號。侯重以文章自命,其進衿士而課解者,出入意表。歲丙午,子衿童子試,拔二士,俱先後揚去。非藻鑒之精,能若是乎?乃易歲以憂去。枕塊之餘,不復起。豈斯民無祿,抑侯之自傲有松菊也?今其嗣君諱之圻者,於癸酉已擢高科。天之報施善人,夫豈爽哉!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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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黎儀 |
永安縣知縣 1606年-1610年 |
繼任: 余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