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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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日語:国宝/こくほう kokuhō)為日本近代以來根據法律指定的具有極高的文化史或學術價值的有形文化財,主要包括工藝美術品以及建築物等[1]。
根據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第27條第2項規定,國寶是指國家根據本法指定的重要有形文化財中,從世界文化的視角具有獨一無二的極高價值的國民的寶物。其中包括建築物、繪畫、雕刻、工藝品、書法・典籍、古文書、考古資料及歷史資料等類別。根據上述定義,國寶屬於重要文化財中的一部分,外延小於後者。國寶與重要文化財的認定程序,參照條目日本國寶列表、重要文化財。
此外,日本的「人間國寶」(人間国宝/にんげんこくほう)是指被認定為重要無形文化財的藝術或工藝技術的持有者,與本條目的「國寶」無關[2]。
國寶數量
[編輯]國寶指定件數
[編輯]截至2024年8月1日[3],日本國寶的指定件數[註 1]如下:
- 總數 1,137件
- 建築物 231件(295棟)
- 美術工藝品 906件
- 繪畫 166件
- 雕刻 140件
- 工藝品 254件
- 書法・典籍 232件
- 古文書 62件
- 考古資料 49件
- 歷史資料 3件
下落不明的國寶數量
[編輯]根據文化廳在2023年4月的調查結果,於2014年7月被指定的重要文化財的美術工藝品共計10524件,由於持有文化財的個人的搬遷、死亡、盜竊等原因導致文物下落不明的共計139件(國寶0件),還有需要追加確認的共計49件(國寶7件)[4]。下落不明的139件文化財中,包括工工藝品75件(含刀劍72件,盜竊5件)、書籍・典籍22件(盜竊1件)、雕刻15件(盜竊12件)、繪畫15件(盜竊6件)、古文書10件(盜竊3件)、考古資料2件(盜竊1件)。下落不明的事由包括所有人遷居41件、所有人死亡36件、盜竊28件、出售9件、法人解散2件及理由不明23件。此外,在1950年文化財保護法頒佈前已經下落不明的文物有97件,頒佈後失蹤的有42件[5]。文化廳在其網站上公佈了失蹤文物的具體情況[6]。
「舊國寶」與「新國寶」
[編輯]「國寶」這一用語的含義在文化財保護法施行前後有着明顯的變化。在該法於1950年施行之前,國寶的含義等同於重要文化財,所有被國家指定的有形文化財(包括美術工藝品及建築物)都被稱作「國寶」。
本身「國寶」(national treasures,意為「國民或民族的寶物」)這一概念是由明治時期旅日的美術史學者歐內斯特·菲諾洛薩提出的。首次在法律中提到這個概念還是1897年日本頒佈的《古社寺保存法》。根據該部法律,同年12月28日,日本政府首次頒佈了認定的國寶清單[7]。此後在1929年,《國寶保存法》取代了古社寺保存法[8],直至1950年被新的文化財保護法取代。截至1950年,依照古社寺保存法及國寶保存法而被認定的「國寶」共計5824件寶物類(美術工藝品)和1059件建築物。上述國寶即所謂「舊國寶」,在1950年8月29日施行的文化財保護法下均被認定為「重要文化財」,而在這中間又挑選出了一批文化價值尤其珍貴,獨一無二的文物,並指定為「國寶」。為了避免混淆,在舊法下被指定的「舊國寶」與文化財保護法中被指定的「新國寶」兩種稱謂應運而生。根據文化財保護法首次進行的「新國寶」指定完成於1951年6月9日。至今為止,被指定的新國寶尚未被降級認定為「重要文化財」。
國寶指定的對象
[編輯]根據文化財保護法的規定,有形文化財可以被指定為國寶,具體包括建築物、繪畫、雕刻、工藝品、書法・典籍、古文書、考古資料及歷史資料等(同法第2條第1項第1號)。因此,古墳、貝塚及建築舊址等均不屬於國寶指定的對象。值得一提的是,奈良縣・高松塚古墳本身根據文化財保護法第109條第2項被指定為「特別史跡」,而石室內的壁畫則作為「繪畫」被指定為國寶。
此外,國寶建築物與其鄰接的土地往往會被合併指定為國寶。例如清水寺本堂(京都府)、宇治上神社本殿(京都府)、淨土寺本堂(廣島縣)等例子。
往往人們會看到「國寶○○寺」或「國寶○○城」這樣的表述,但嚴格來講,並非寺院或城郭整體被指定為國寶,往往只是其中的個別建築物。例如姫路城,被指定為國寶的物件僅有4棟天守以及相連接的渡櫓,其他的建築物均為認定為重要文化財。
御物(即日本皇室的私有物)以及除了三之丸尚藏館之外的宮內庁(書陵部、京都事務所、正倉院事務所)所管理的皇室相關的文物儘管屬於有形文化財,但原則上不被列入文化財保護法規定的國寶、重要文化財、史跡或特別史跡等。這一做法沿襲自二戰之前的慣例。因此正倉院寶物、桂離宮、修學院離宮等並沒有被指定為國寶。
但上述慣例中也有例外,例如正倉院的建築在1997年作為「古都奈良文物」申報世界遺產時,將「正倉院正倉一棟」認定為國寶。這也是為了滿足認定世界文化遺產的要求而採取的特殊處置(詳細參見正倉院條目)。2018年6月,宮內廳舉行的相關會議上,部分有識之士提出「應當向國民展示三之丸尚藏館收藏品的價值」,建議將該館收藏的文物也列入國寶及重要文化財的範圍[9]。在2021年7月,該館收藏的部分文物被指定為國寶。在2022年8月23日,宮內廳與文化廳一致決定,從2023年10月起,將三之丸尚藏館從宮內廳轉移至國立文化財機構管轄,並由文化廳對其中的收藏品進行管理[10]。2022年11月,該館的三件文物又被指定為國寶[11]。
各類別國寶概述
[編輯]以下說明均根據2019年3月時點的指定情況。
建築物類
[編輯]截至2019年3月,被列入國寶的建築物中,近世以前的建築物有224件(內含:神社40件、寺院157件、城郭9件、住宅14件、民宅0件及其他4件)、近代建築2件(內含:產業・交通・土木1件、住宅1件),合計226件[12]。
上述的「住宅」是指城郭的殿宇、社寺的書院、客殿等,而「民宅」是指町屋、農家等平民建築。目前尚無被列入國寶的民宅。
自從1967年法隆寺綱封藏以來,30多年間並未指定新的國寶建築物。在1997年,正倉院正倉和瑞龍寺部分建築被指定為國寶。正倉院的入選是因為日本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需要,而瑞龍寺佛殿・法堂・山門是在昭和50年代的社寺建築調查中,專家對近世社寺建築做出了較高的評價後入選的。此後,2002年的知恩院本堂・三門(京都)、2004年的長谷寺本堂(奈良)、2005年的東大寺二月堂(奈良)、2008年的青井阿蘇神社本殿・廊・幣殿・拜殿・樓門(熊本)等一系列近世建築都獲選為日本國寶。
此外,作為歐式建築的國寶,原本只有大浦天主堂(長崎),但在2009年,首個作為近代建築物被指定為國寶的舊東宮御所(迎賓館赤坂離宮)成為了第二個國寶中的歐式建築。
比較特殊的建築物為元興寺(奈良)與海龍王寺(奈良)的五重小塔。上述兩幢塔分別只有5.5米和4米高,最初均放置在室內,但最終仍然不是作為工藝品而是以建築物類別被指定為國寶。
繪畫類
[編輯]繪畫類的國寶包括佛像、捲軸、肖像畫、水墨畫、障壁畫等多種美術形式。古墳壁畫包括高松塚古墳壁畫和龜虎古墳(キトラ古墳)壁畫。此外如平等院鳳凰堂壁扉畫、醍醐寺五重塔初層壁畫、室生寺金堂壁畫等,不僅其建築物被列入國寶,繪畫作品本身也單獨列入國寶。此外,也不僅包括日本人的作品,自古以來從中國(宋元時期為主)傳來的繪畫也多被列入國寶範圍。作品被指定為國寶的畫家包括雪舟、狩野正信、狩野永德、長谷川等伯、俵屋宗達、尾形光琳、円山応挙、池大雅、與謝蕪村、渡辺崋山、浦上玉堂以及中國的梁楷、李迪、宋徽宗皇帝等人。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9年,仍然沒有被指定為國寶的浮世繪作品。
嚴島神社的平家納經並沒有被列入書法典籍類,而是作為繪畫被列入國寶。同類例子包括《扇面法華経冊子》(四天王寺、東京國立博物館)、《白描絵料紙金光明経》(京都國立博物館)。這主要是因為評審者認為與典籍內容相比,繪畫部分的歷史文化價值更高。
雕刻類
[編輯]雕刻類的國寶基本上屬於佛教或神道教相關的佛像、神像,時代上僅限於鎌倉時代以前。其中比較特殊的一件國寶是平等院鳳凰堂本尊阿彌陀如來頭頂的天蓋,其單獨作為雕刻類文物被列入國寶清單。
基本上雕刻類國寶都屬於所在的寺社所有,作為例外的有奈良國立博物館保管的藥師如來坐像(京都・若王子社舊蔵)、東京・大倉集古館(大倉文化財團)擁有的木造普賢菩薩騎象像(來源不明)、大分臼杵市擁有的臼杵磨崖佛。
工藝品類
[編輯]工藝品類包括金工、漆工、織染、陶瓷器、刀劍、甲冑等各類文物,其中刀劍類文物佔了幾乎一半的數量。金工包括梵鍾、佛具等佛教相關的物品。漆工包括硯箱、手箱等,往往帶有日本特色漆工藝的蒔繪和螺鈿等。織染包括袈裟類以及奈良國立博物館收藏的刺繡釋迦如來說法圖、當麻寺的綴織當麻曼荼羅圖等佛教相關的文物。
陶瓷器方面被指定為國寶的較少。但其中著名的物件有曜變天目茶碗(靜嘉堂文庫等)來自中國的物件(截至2019年,共14件陶瓷文物中有8件來自中國)。刀劍包括日本刀以及裝飾用刀劍等。此外也有一些難以歸類的文物,包括熊野速玉大社、嚴島神社、鶴岡八幡宮等古神物。這些多為各家神社奉納給祭神的衣服及各類聖物。
書法・典籍類
[編輯]「書法」類國寶包括天皇御筆墨寶、中日書法名家作品、古筆、禪林墨跡、法帖等日本書法史上的珍寶。「典籍」類包括經典、物語、和歌集、史書等文字作品中價值極高的書籍。其中有些作品既有書法史上的價值,又有文學作品或歷史典籍的價值,那在評定時往往會被側重於更高價值的一面。
與繪畫類國寶類似,也有不少物件來自中國古代,也包括一些宋代刊刻的古書。
古文書類
[編輯]古文書在國寶的語境下念成「こもんじょ」。最初古文書類也歸入「書法・典籍」一類,但從1985年開始,兩者開始獨立分類,對於現存的國寶也進行了再次分類。古文書類的物件從嚴格意義上講往往屬於信函或其他文件(有明確的發出方和接收方,往往有一定的寫作目的),此外也包括日記等。
目前已列入國寶的古文書中,大多數為書信函件,此外也有東大寺文書、東寺百合文書、島津家文書、上杉家文書等獨立收藏整理的文書,以及寺院的賬目、日記、禱文、遺告(遺言)、譜系圖等。空海、最澄、藤原佐理等人的書信,不僅有史料價值,而且在書法史上也有極高的地位。
比較特殊的古文書類包括京都・妙法院的《葡萄牙國印度副王親書》、栃木笠石神社的那須國造碑等。
考古資料類
[編輯]此類資料主要包括繩文時代、彌生時代、古墳時代的出土物以及墓志銘等物件。最新的物件包括東京普済寺的「石幢」,其屬於日本南北朝時代的物品。
歷史資料類
[編輯]這一分類的國寶數量較少,在2019年3月的時點,僅有以下三件。
國寶的地理分佈
[編輯]根據左圖顯示,日本國寶中的絕大多數都位於關西的近畿地區和關東的東京都附近,少部分位於本州島西部或北部。截至2019年3月,日本尚無被指定國寶的縣為德島縣及宮崎縣[13]。但在五島美術館收藏的日向國西都原古墳出土的金銅馬具類實際是在宮崎縣西都市出土的。
國寶的年代
[編輯]日本國寶反映了日本文化和日本建築史的發展歷程,最早的物件可以追溯到6500年前,而最近的國寶則是在20世紀初落成的赤坂離宮。[14]
相關條目
[編輯]腳註
[編輯]- 註釋
- ^ 下列所謂「件數」,並非文物的實際個數。例如在福岡縣宗像大社的沖津宮祭祀遺址出土的文物有8萬多件、京都・醍醐寺的醍醐寺文書聖教(もんじょしょうぎょう)有69393件、京都府立京都學・歷彩館保管的東寺百合文書(とうじひゃくごうもんじょ)有24067件,但在統計中均記作一件
- 參考
- ^ デジタル大辞泉. [2024-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30).
- ^ 無形文化财. 公式ウェブサイト. 文化庁. [2024-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6).
- ^ 文化财指定等の件数 文化庁. [2024-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8).
- ^ 盗難を含む所在不明に関する情報提供について~取り戻そう!みんなの文化财~. 文化庁. 2023-04-07 [2023-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07).
- ^ 所在不明文化財(國指定)の內訳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文化庁 2023年4月7日
- ^ 所在不明になっている国指定文化财(美術工芸品). 文化庁. [2024-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3).
- ^ 官報1897年12月28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告示 / 內務省 / 第88號 / 古社寺保存法ニ依ル國寶ノ資格アル物件/p378』
- ^ 官報1929年03月28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法律 / - / 第17號 / 國寶保存法/p759』
- ^ 宮內庁三の丸尚蔵館の今後の保存・公開の在り方に関する提言 第4回 宮內庁
- ^ 皇居內の三の丸尚蔵館、収蔵品管理を宮內庁から文化庁へ移管 朝日新聞 2022年8月23日
- ^ 文化審議會答申 (國寶・重要文化財(美術工芸品)の指定等)Ⅱ.解説1.國寶(美術工芸品)の指定 文化庁
- ^ 『月刊文化財 664號』 2019,第8頁.
- ^ 文化財指定等の件数. 公式ウェブサイト. 文化庁. 2019-03-01 [2020-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8).
- ^ National Treasure designation. Tōkamachi City Museum. [2009-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1) (日語).
外部連結
[編輯]- 東京國立博物館:國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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