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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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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直(1686年—1758年),本名元眞象山愚村,後因避名諱,改名為元直,山東高密人,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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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李元真考中癸巳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編修。李元真在翰苑之時,與孫嘉淦謝濟世陳法交,以古義相互勉勵,又「四君子」之稱。雍正帝胤禛即位,為避名諱,改名李元直。

雍正七年(1729年),李元真考選四川道監察御史。屢次上書,敢於直言,雍正帝雖不快,但嘉其直言,將廣東進貢荔枝賜之。

雍正八年(1730年),奉命巡視臺灣,疏請增加養廉銀以杜絕饋贈。不久因直言得罪巡撫,被以「干預行政」之名彈劾降級。次年(1730年),李元直告老還鄉,不再從仕,家居二十餘年而卒。後來,御史李慎修亦有直聲,與李元直並稱「山東二李」。京師稱元直為「戇李」,慎修為「短李」。《清史稿》有傳。[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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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卷三百零六》:高密李元直為御史在其(李慎修)前,以剛直著。慎修與齊名,為「山東二李」。京師稱元直「戇李」,慎修「短李」。
    元直,字象山。康熙五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雍正七年,考選四川道監察御史,八閱月,章數十上。嘗歷詆用事諸大臣,謂:「朝廷都俞多,吁咈少,有堯、舜,無皋、夔。」上不懌,召所論列諸大臣大學士朱軾、張廷玉輩並及元直,詰之曰:「有是君必有是臣。果如汝所言無皋、夔,朕又安得為堯、舜乎?」元直抗論不撓,上謂諸大臣曰:「彼言雖野,心乃無他。」次日,復召入,獎其敢言。會廣東貢荔枝至,以數枚賜之。未幾,命巡視台灣,疏請增養廉、絕饋遺,並條上番民利病數十事。台灣居海外,巡視御史至,每自視如客,事一聽於道府。元直悉反所為,時下所屬問民疾苦。欲有所施措,督撫劾其侵官,遂鐫級去。家居二十餘年,卒。世宗嘗曰:「元直可保其不愛錢,但慮任事過急。」又嘗諭諸大臣曰:「甚矣才之難得!元直豈非真任事人?乃剛氣逼人太甚。」元直晚年言及知遇,輒泣下。初在翰林,與孫嘉淦、謝濟世、陳法交,以古義相勖,時稱四君子。及嘉淦總督湖廣,治濟世獄,徇巡撫許容意,為時論所不直,元直遂與疏焉。
  • 《清史稿》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夏之芳
巡視台灣監察御史(漢)
雍正八年(1730年)上任
繼任:
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