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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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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真名,是指一个人真實、正式的全部姓名,此名字一般會被登記於政府文書,故会出现在本人身分识別,比如身分证護照等各式正式文件上[1]。與出生名差異為本名可隨本人變動,像改名收養冠姓以及夫姓歸化外國籍等。

相对于本名,还可能出现乳名譜名訓名表字別号戒名齋名笔名艺名代号绰号化名等代替本名的称呼。如曹操乳名「吉利」,小字「阿瞞」;蔣中正譜名「周泰」;鄧小平訓名「希賢」;毛澤東表字「潤之」;李白別号「青莲居士」;劉德華戒名「慧果」;梁啟超齋名「飲冰室」;周树人笔名「鲁迅」;蔡依林是「蔡依翎」的艺名;第一夫人一般是「国家元首之妻」的代号;孫文绰号「孫大砲」;黃興化名「今村長藏」等。

中國古代把君主尊長的本名,叫做。不得冒犯,也不可以使用相同的字,否則可能會觸犯大不敬之罪,故必須避諱。但乳名、字號等等則通常不在此限。

有時,也可用原名,泛指改名或翻譯之前人、事、物本來的名稱[2],並不像本名侷限在人名上。人名來說,原名較常用作一個人正式更改名字前的本名。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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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本名,登記在戶籍上的姓名。如:『辦理戶籍登記時,必須使用本名。』」
  2.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名,本來的名稱。如:『電影亂世佳人的原名為Gone with The Wind,也就是根據小說飄改編而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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