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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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材

大明提督軍務撫治鄖陽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豐城縣
字號 字孟誠,號見羅
出生 嘉靖八年(1529年)七月十七日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配偶 娶姜氏,継娶丘氏
親屬 李遂、兄李栻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李材(1529年—1607年),字孟誠,號見羅[1]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學者。嘉靖戊戌進士,累官雲南布政使,升鄖陽撫治。因被彈劾冒功,遣戍福建鎮海衛。

生平[編輯]

嘉靖年間[編輯]

明朝嘉靖三十一年江西鄉試第九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登壬戌科會試第六十一名,廷試二甲第十一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早年跟隨鄒守益講學,自認學業沒有完成,請求歸鄉,繼續向唐樞王畿錢德洪求學。

隆慶年間,歷兵部員外郎、郎中[2]。隆慶五年(1571年),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當時羅旁盜賊猖獗,李材大破其據點周高山,設兵防守。叛軍有三個據點在新會境內,他調遣副總兵梁守遇恩平、游擊王瑞德慶進入,自己率兵從肇慶進攻,半夜殺賊五百人,燒毀廬舍千餘,並使得空出的土地僱人開墾。不久,五千倭寇攻陷電白,大肆搶掠而去。李材率軍追趕,在海口設下埋伏,等到倭寇逃跑時一舉殲滅,奪回婦女三千多人。正好有漢奸引導倭寇從黃山小道向東潰逃。李材大張聲勢,揚言大軍幾路將至,使倭寇擔心;卻返回故道迎擊,將倭寇全部殲滅,又追趕襲擊雷州的倭寇,倭寇都紛紛逃跑。事情平定後,晉升為廣東副使[3][4]

萬曆年間[編輯]

萬曆初年,張居正執掌朝廷,李材不得其賞識。萬曆三年(1575年),遂告病還鄉[3]。張居正去世後,李材因才幹調任遼東開原道[5]。同年,調任雲南洱海做參政[6]。萬曆十三年,升為雲南按察使,在金勝備兵[7]。金勝地接緬甸,其中孟養蠻莫兩土司居在其中的交接地帶,時而降服,時而反叛。緬甸部落大曩長散奪率數千人,佔據其地。李材認為不收復兩土司,就無法制服緬甸,於是派人招撫兩土司歸附。隨後發兵討伐抗命的阿坡。沒有多久,緬甸遣兵爭奪蠻莫,李材集合兩土司兵力擊敗緬甸人,斬殺大曩長。緬甸將領莽應裹增派兵力到孟養,李材再一次擊沉他們的船隻,緬甸軍於是撤退。當時有一個叫猛密的部落,位於在緬甸境內,數次被緬甸人侵擾,於是舉族內遷,明朝官員讓他們居住在戶碗。到這時,緬甸勢力稍為屈服,李材給予猛密一定資金讓他們回到故土。沒有多久,緬甸人驅趕象陣再次大舉入侵,兩土司告急。李材派遣游擊劉天俸率把總寇崇德等出威緬,渡過金沙江,與孟養兵匯合遮浪共同迎戰緬人。緬甸大敗,三個將領均被活捉。巡撫劉世曾、總兵官沐昌祚向朝廷奏報大捷,萬曆帝下詔覆核功勞。還未上報,李材就被提升為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7][8]

李材喜愛講學,派遣部下供學生役使,部下多有怨言。李材又依照學生請求,將參將公署改為學宮。萬曆十五年(1587年),參將米萬春暗令部下梅林等大聲喧譁,騎馬入城,縱容囚犯毀掉學生屋室,直接跑到軍門,要挾賞銀四千。過了兩天,米萬春威脅李材更改軍中不便十二事,命令他上疏將罪行歸於副使丁惟寧、知府沈鈇等,李材隱忍聽從。丁惟寧責罵數落米萬春,米萬春想殺丁惟寧,後者恐懼逃走。李材於是再一次彈劾丁惟寧激起事變。萬曆帝下詔問沈鈇等人的罪,將丁惟寧降職三等,李材回到原籍等候調查[9]

御史楊紹程調查認為米萬春是罪魁禍首,應該治罪。大學士申時行暗中庇護米萬春,以致朝廷沒有問罪,調任到天津。而李材又因雲南事情遭到攻擊,被加重謫貶。最初,萬曆帝勘驗征討緬甸的功績,巡按御史蘇酇稱斬首沒有超過一千,攻破城池,開拓疆土都沒有證實,猛密此地還被緬甸佔據,李材、劉天俸等誇大功績,副使陳嚴之和他相附和,應該一同治罪。萬曆帝大怒,剝奪劉世曾官職,停發沐昌祚俸祿一年,李材、陳嚴之、劉天俸都逮捕下獄。刑部尚書李世達、左都御史吳時來、大理少卿李棟等人稱,李材、劉天俸當罰流放,陳嚴之當降級。萬曆帝不高興,強行停發所有郎中、御史、寺正諸臣的俸祿,典詔獄李登雲等也被解去官職。三司領導迫於壓力,把「降級」改為「戍邊」。萬曆帝不肯,特下旨援引「紅牌說謊」案例(欺君者誅),定罪李材、劉天俸斬首,陳嚴之除掉官籍。大學士申時行等數次為他們說情,給事中唐堯欽等稱:「李材以夷攻夷,功績不可埋沒。奏報偶爾有虛誇,就定為死罪,假使全是假的沒有屬實,掩飾罪過,夸為功績,又定什麼罪呢?假設不幸丟失城池,全軍沒有返回,又定什麼罪呢?」萬曆帝均不聽。李材等人被關押五年,救援的奏疏有五十多封。不久,劉天俸因為善於使用火器,皇上下令令他立功贖罪,申時行等再次為李材申辯,萬曆帝仍置之不理[10]

不久,孟養使者進貢,稱起緬甸人侵略,明朝救援,擊破敵人的情狀。聽說帶兵的大臣仍在獄中,使者都痛哭流涕,楚雄的士民閻世祥等,也相繼到官府為李材等伸冤。萬曆帝方才稍變態度,命令再做調查。結果上報稱,李材的罪過不應掩埋功績。大學士王錫爵等又上疏替他講話。皇上故意推遲放人,到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才命他戍守鎮海衛[11]

李材所到的地方,都舉辦講座講學,學者們稱他為見羅先生。他在獄中時,向他求學的人仍然絡繹不絕。到了戍所,學生的數量更多。許孚遠正值福建巡撫,每日與他交往,李材因此忘了羈旅之苦。很久之後,他遇赦還鄉,卒年七十九歲。[12]

著作[編輯]

有《將將紀》24卷,《觀我堂摘稾》12卷,《觀我堂摘稿》12卷,《李材見羅全書》20卷。

家族[編輯]

曾祖李與鎬。祖父李萬平,封刑部郎中。父李遂,南京兵部尚書。母賴氏,封宜人;継母晏氏,封恭人。具慶下。兄李檟(監生)、李格(指揮僉事)、李杭、李惪(監生)、李橡(同科進士)、李栻(貢士)。弟李楠(監生)、李慈、李樞(恩生)、李榛。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七》,出自《明史

參考[編輯]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續文獻通考.經籍考 ,58卷 ,4262
  2. ^ 明實錄:穆宗實錄 ,53卷 ,1324
  3. ^ 3.0 3.1 明實錄:神宗實錄 ,35卷 ,824
  4. ^ 《明史》(列傳·卷227):李材 ,字孟誠,豐城人,尚書遂子也。舉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素從鄒守 益講學。自以學未成,乞假歸。訪唐樞、王畿、錢德洪,與問難。 隆慶中還朝。由兵部郎中稍遷廣東僉事。羅旁賊猖獗,材襲破之周高山,設屯以守。 賊有三巢在新會境。調副總兵梁守愚由恩平,遊擊王瑞由德慶入,身出肇慶中道,夜半斬 賊五百級,燬廬舍千餘,空其地,募人田之。亡何,倭五千攻陷電白,大掠而去。材追破之 石城,設伏海口,伺其遁而殲之,奪還婦女三千餘。會奸人引倭自黃山間道潰而東。材聲 言大軍數道至以疑賊,而返故道迎擊,盡殺之。又追襲雷州倭至英利,皆遁去,降賊渠許恩 於陽江。錄功,進副使。
  5.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2卷 ,2641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4卷 ,2680
  7. ^ 7.0 7.1 明實錄:神宗實錄 ,175卷 ,3223
  8. ^ 《明史》(列傳·卷227):萬曆初,張居正柄國,不悅材,遂引疾去。居正卒,起官山東。以才調遼東開原。尋遷 雲南洱海參政,進按察使,備兵金騰。金騰地接緬甸,而孟養、蠻莫兩土司介其間,叛服不 常。緬部目曰大曩長、曰散奪者,率數千人據其地。材謂不收兩土司無以制緬,遣人招兩 土司來歸,而間討抗命夷阿坡。居頃之,緬遣兵爭蠻莫,材合兩土司兵敗緬眾,殺大曩長, 逐散奪去。緬帥莽應裏益兵至孟養,復擊沈其舟,斬其將一人,乃退。有猛密者,地在緬 境,數為緬侵奪,舉族內徙,有司居之戶碗。至是,緬勢稍屈,材資遣還故土。亡何,緬人驅 象陣大舉復讐,兩土司告急。材遣遊擊劉天俸率把總寇崇德等出威緬,渡金沙江,與孟養 兵會遮浪迎擊之。賊大敗,生擒繡衣賊將三人。巡撫劉世曾、總兵官沐昌祚以大捷聞,詔 令覆勘。未上,而材擢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
  9. ^ 《明史》(列傳·卷227):材好講學,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諸生請,改參將公署為學宮。參將米萬春 諷門卒梅林等大譟,馳入城,縱囚毀諸生廬,直趨軍門,挾賞銀四千,洶洶不解。居二日,萬 春脅材更軍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歸罪副使丁惟寧、知府沈鈇等,材隱忍從之。惟寧責數 萬春,萬春欲殺惟寧,跳而免,材遂復劾惟寧激變。詔下鈇等吏,貶惟寧三官,材還籍候勘。 時十五年十一月也。
  10. ^ 《明史》(列傳·卷227):御史楊紹程勘萬春首亂,宜罪。大學士申時行庇之,置不問,旋調天津善地去。而材 又以雲南事被訐,遂獲重譴。初,有詔勘征緬功,巡按御史蘇酇言斬馘不及千,破城拓地皆 無驗,猛密地尚為緬據,材、天俸等虛張功伐,副使陳嚴之與相附和,宜並罪。帝怒,削世曾 籍,奪昌祚祿一年,材、嚴之、天俸俱逮下詔獄。刑部尚書李世達、左都御史吳時來、大理少 卿李棟等,當材、天俸徒,嚴之鐫秩。帝不懌,奪郎中、御史、寺正諸臣俸,典詔獄李登雲等 亦解官。於是改擬遣戍。特旨引紅牌說謊例,坐材、天俸斬,嚴之除名。大學士時行等數 為解,給事中唐堯欽等亦言:「材以夷攻夷,功不可泯。奏報偶虛,坐以死,假令盡虛無實,掩 罪為功,何以罪之?設不幸失城池,全軍不返,又何以罪之?」帝皆不聽。幽繫五年,論救者 五十餘疏。已,天俸以善用火器,釋令立功,時行等復為材申理,皆不省。
  11. ^ 《明史》(列傳·卷227):亡何,孟養使入貢,具吝緬人侵軼,天朝救援,破敵有狀,聞典兵者在獄,眾皆流涕,而楚雄士民閻世祥等亦相率詣闕訟冤。帝意乃稍解,命再勘。勘至,材罪不掩功。大學士王 錫爵等再疏為言,帝故遲之,至二十一年四月,始命戍鎮海衞。
  12. ^ 李材的生卒年目前學者未有定。《明史》(列傳·卷227):「材所至,輒聚徒講學,學者稱見羅先生。繫獄時,就問者不絕。至戍所,學徒益眾。許 孚遠方巡撫福建,日相過從,材以此忘羇旅。久之赦還。卒年七十九。」未提及生卒年。張克偉〈李見羅其人及其「止脩」之學〉認為李材生於1519年,卒於1595 年。劉勇〈李材與萬曆四年﹙1576﹚大征羅旁之役〉一文中認為,李材生於1529年,卒於16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