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祿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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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祿奎事件,或稱楊祿奎慘案,是1947年聯合國美籍職員史魯域琪在煙臺縱車壓死中國人楊祿奎後被判刑兩年的事件。

經過[編輯]

1947年5月23日,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聯總」)駐煙辦事處美籍職員阿力克·史魯域琪縱車壓死中國人力車工人楊祿奎後企圖逃逸,被匡亞明勤務員李萬槐遇到,他迫使史魯域琪停車,並強使他送楊祿奎到法國醫院搶救。當日夜11時3分楊祿奎死亡。史魯域琪被煙臺市公安局扣押。中共煙臺市委請示上級後向「聯總」交涉。5月26日,「聯總」出資為楊祿奎舉行葬禮,5月30日,「聯總」駐煙代表李普爾在《煙臺日報》公開道歉。6月16日,煙臺地方法院臨時法庭判處史魯域琪有期徒刑兩年,賠償255萬北海幣(折合3400美元)。7月5日,史魯域琪在《煙臺日報》發表悔過信。7月15日,煙臺地方法院決定保釋史魯域琪。當時《大眾報》、《大眾日報》、《煙臺日報》等中共媒體報道認為是中國外交史上的勝利,也有香港、美國的媒體做了報道。[1]

參考文獻[編輯]

  1. ^ 朱亞非,張登德著. 山东对外交往史. 濟南: 山東人民出版社. 2011: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