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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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崇(?—?),字僧生河東郡解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人,出自河東柳氏東眷,北魏官員。

生平[編輯]

柳崇的七世祖柳軌是西晉廷尉卿。柳崇端莊雅正有器量,身高八尺,鬚髮美麗雙眼明亮,兼備學問和德行,被舉薦為秀才,考中射策高等,以太尉主簿起家官,轉任尚書右外兵郎中太和十八年十一月甲申(494年12月26日),魏孝文帝經過比干墓,親自為比干撰寫弔文,柳崇也作為82名隨祭官之一跟隨參與了這次巡視,當時的題名為「尚書郎中、臣河東郡柳崇」,在所有82名隨祭官中排在第82位[1]。當時河東郡和河北郡之間有鹽池的富饒之處,所以兩郡爭奪邊界,太守和百姓都擔心鹽池被分割到外郡。於是公私結黨相爭,紛亂喧囂朝廷。魏孝文帝元宏於是派遣柳崇查驗決斷,百姓和官員才停止喧嚷。恰逢荊州和郢州剛歸附北魏,南朝伺機騷擾,魏孝文帝又詔令柳崇持節與州郡官員謀劃,並加以撫慰。回朝後,柳崇升任太子洗馬、河東郡邑中正,轉任中壘將軍散騎侍郎,升任司空司馬、兼任衛尉少卿,又兼領河東郡邑中正,外任河北郡太守[2][3]

柳崇剛到河北郡境內,郡中百姓張明丟失馬匹,嫌疑犯有十幾人。柳崇會見全部嫌疑犯,不問偷盜的事,特別以溫和的臉色對待眾人,又詢問他們的親戚長輩是否在世,種植了多少農桑,暗中觀察他們的言辭和神色,當即發現真正的盜賊呂穆等兩人,其餘的人都釋放遣返,河北郡中畏懼信服,境內平靜。柳崇後在任內去世,虛歲五十六,朝廷贈予輔國將軍岐州刺史,諡號。柳崇所寫的文章,在外患內亂中遺失[2][4]

家族[編輯]

父親[編輯]

子女[編輯]

  • 柳慶和,北魏輕車將軍、給事中、河北郡邑中正
  • 柳楷,東魏中軍將軍、撫軍司馬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魏書·卷45》,出自魏收魏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27》,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編輯]

  1. ^ (清)王昶. 《北魏一·孝文弔比干墓文》. 《金石萃编》. 北京: 中國書店. 1985年 (中文(繁體)). 
  2. ^ 2.0 2.1 《魏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柳崇,字僧生,河東解人也。七世祖軌,晉廷尉卿。崇方雅有器量,身長八尺,美須明目,兼有學行。舉秀才,射策高第。解褐太尉主簿、尚書右外兵郎中。於時河東、河北二郡爭境,其間有鹽池之饒,虜阪之便,守宰及民皆恐外割。公私朋競,紛囂台府。高祖乃遣崇檢斷,民官息訟。屬荊郢新附,南寇窺擾,又詔崇持節與州郡經略,兼加慰喻。還,遷太子洗馬、本郡邑中正。轉中壘將軍、散騎侍郎。遷司空司馬、兼衛尉少卿,又領邑中正。出為河北太守。崇初屆郡,郡民張明失馬,疑十餘人。崇見之,不問賊事,人人別藉以溫顏,更問其親老存不,農桑多少,而微察其辭色。即獲真賊呂穆等二人,余皆放遣。郡中畏服,境內帖然。卒於官,年五十六。贈輔國將軍、岐州刺史,諡曰穆。崇所制文章,寇亂遺失。
  3. ^ 《北史·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柳崇字僧生,河東解人也。七世祖軌,晉廷尉卿。崇方雅有器量,身長八尺,美須明目,兼有學行。舉秀才,射策高第。解褐太尉主簿,轉尚書右外兵郎中。於時河東、河北二郡爭境。其間有鹽池之饒,虞阪之便,守宰百姓皆恐外割,公私朋競,紛囂台府。孝文乃遣崇檢斷,上下息訟。屬荊、郢新附,南寇窺擾,又詔崇持節與州郡經略,加慰喻。還,遷太子洗馬、本郡中正。
  4. ^ 《北史·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累遷河中太守。崇初屆郡,郡人張明失馬,疑執十餘人。崇見之,不問賊事,人別藉以溫顏,更問其親老存不,農業多少,而微察其辭色。即獲真賊呂穆等二人,余皆放遣。郡中畏服,境內怗然。卒於官,贈岐州刺史,諡曰穆。崇所制文章,寇亂遺失。
  5. ^ 《元和姓纂·卷七·231》:傑孫雙虬、文明。虬生崇。文明生元章、仲仁、季和。元章生景賓、景鴻。景賓元孫季誠,金部郎中、揚州刺史。景鴻生儉,隋書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