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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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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烝
大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籍貫浙江嘉興府桐鄉縣
出生嘉靖甲寅十月十五日(官年)
逝世萬曆四十五年丁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沈烝(?—1617年),字胤盛,號華東,浙江嘉興府桐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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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四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登二甲第三十五名進士[1][2]。禮部觀政,次年授直隸亳州知州,二十年補山東濮州,二十一年升兵部員外郎,二十二年升郎中,二十六年升福州府知府,本年調濟南知府,三十年三月升本省副使,本年改江西副使,三十八年升本省督糧道參政,四十一年升本省按察使,四十三年升福建右布政使,四十四年升山東左布政使,同年升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御史,四十五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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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祿;祖父沈昂;父沈葩。母丘氏[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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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徐一杰
明朝亳州知州
萬曆年間
繼任:
許璞
前任:
孫光啟
明朝濟南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