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洪良範,一作全良範,字心矩山東沂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萬曆鄉試第一,登二十六年戊戌科三甲166名進士,授浙江鄞縣知縣,二十九年調知開封府扶溝縣,修百子崗以障狂瀾,扶溝立有專祠。擢禮部主事,三十八年二月晉湖廣按察司僉事。歷官潞安府襄陽府知府,累進河南按察副使,督河道[1]。時汴口水災累年,良范至,三月底績,進中憲大夫。山東白蓮教起事,捐俸守城[2]。四十六年十二月南京科道糾拾去職。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降補四川按察司僉事。

著作[編輯]

修《潞安府志》二十卷圖考一卷。

參考[編輯]

  1. ^ 《山西通志》洪良範,沂州人。萬厯間以進士知潞安府,精明英察,雷厲風行,豪蠧一時斂跡,佐領差役皆由堂撥,嚴禁坊里不許支官,以寛物力,陞副使。
  2. ^ 《沂州府志》

相關條目[編輯]

官銜
前任:
馬朴
明朝襄陽府知府
嘉靖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繼任:
史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