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雷拉陳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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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雷拉陳釀系統是酒水飲料的一種陳釀方法,通過逐步混合不同陳釀年份的酒水原液,使得酒液的整體陳釀時間逐漸增加,而最終的酒飲則是新舊多個陳釀年份原液的混合。「索雷拉」指的是陳釀過程中用到的一組酒桶或者其他容器。索雷拉陳釀的整個過程可能持續數年之久。
諸多葡萄酒、啤酒、白蘭地和酒醋都會使用了索雷拉陳釀系統,其中比較著名的有:雪利酒、波特酒、馬德拉酒、瑪薩拉酒、卡曼達蕾雅酒、麝香葡萄酒、密斯卡岱葡萄酒、黑月桂葡萄酒、意大利香醋、雪利酒醋、西班牙白蘭地。
陳釀過程
[編輯]使用索雷拉系統陳釀過程中,不同陳釀時間的酒飲原液盛裝在一組容器中,陳釀時間是等間隔的,這個間隔通常為一年。系統中陳釀時間最久的容器盛滿酒液,並繼續陳釀一時間間隔後,其酒液就完成了整個索雷拉系統的陳釀過程。取出其中部分酒液進行裝瓶,然後,將次最久容器中的酒液補充到這個的容器中,第三久容器中的酒液補充到次久的容器中,依此類推。最新的容器使用新釀的酒液進行補充。這一過程在每個時間間隔結束時都會進行,循環往復,使陳釀時間長短不同的酒液混合在一起。
整個陳釀過程中不會出現將某個容器抽空的操作,這樣容器中總是會殘留一些年份較久的酒液,和較年輕的酒液相互混合。殘餘的舊酒一般量都不會很多,但是取決於不同的釀造標準,如果容器中殘留較多舊酒,那麼最終的產品中,舊酒的風味會過於濃厚,掩蓋住其他較年輕的酒液的風味。理論上,新釀的酒液在索雷拉系統釀製中會經歷50次甚至100次循環。
陳釀時間
[編輯]在索雷拉系統中,第一批裝瓶的產品,其陳釀時間是系統中容器級數乘上時間間隔。運行多年後,索雷拉系統也逐漸「成熟」,產品的陳釀時間逐漸逼近約容器級數乘上時間間隔K,除以每個時間間隔各個容器取出酒液的比例α[1]。
舉例來說,假設索雷拉系統由四級酒桶組成,每年為一時間間隔,取出各酒桶一半的酒進行混合填充或裝瓶。第1次裝瓶的酒,陳釀年份是4年。第2次裝瓶的酒,一半陳釀年份是4年,一半陳釀年份是5年,因此評價年齡為4.5年。第3次裝瓶的酒,含¼酒液在第四級酒桶中陳釀6年,¼酒液為在第三級酒桶陳釀4年並在第四級酒桶陳釀1年的,¼酒液為在第三級酒桶陳釀3年並在第四級酒桶陳釀2年的,以及¼酒液為在第二級陳釀2年,第三級陳釀1年,第四級陳釀1年。這樣,整個產品的平均年份就為5年。當索雷拉系統運行20年後,其產出的酒水混合着4至20年陳釀時間不等的酒液,平均年份略低於7年,隨着系統持續運行,平均年份的值逐漸逼近7年期。
產品
[編輯]由於每個時間間隔結束時,裝瓶的產品只佔最久陳釀的容器容量的一部分,可以想像整個索雷拉系統中,酒液的量是遠超過裝瓶產品的量的。這意味着對於釀酒商來說,索雷拉系統需要巨大的投資。大型的釀酒商會投入數個索雷拉系統並行運轉,而對於一些小型釀酒商,一個索雷拉系統就是其最大的資本和財富,代代相傳。
使用索雷拉系統生成的酒無法簡單的標識其年份信息,因為它是多個年份酒的混合。然而出於商業目的,有的酒商裝瓶時還是會標識一個年份信息。但是沒有規範表示這個年份信息是代表酒水的平均年齡,還是其中最久的酒液的年齡。
各地的索雷拉系統
[編輯]索雷拉系統最早出現在西班牙,是伴隨着雪利酒釀造而發展出來的一套系統。在西班牙,酒商每年將系統中約三分之一的酒裝瓶銷售,而裝瓶的酒至少也得在索雷拉系統中陳釀三年以上。
- 蘇格蘭的Glenfiddich酒廠亦使用類似的工藝釀造一款15年陳釀的威士忌,標以「15年陳釀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字樣。
- 在法國有些製造商在釀造香檳的過程中也會用到類似的系統。
索雷拉系統的「濫用」
[編輯]自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由於面對大量新世界葡萄酒崛起的威脅,在市場被逐步蠶食和挑戰的情形下,為減省經營成本,地中海沿岸大部分產區借鑒索雷拉系統的結構將傳統酒窖的木桶以不銹鋼管串聯,並戲稱之為索羅拉系統。
在意大利法律允許出售的意大利香醋標上其含有最久的醋的年份。有些配備了索雷拉系統的生產商將設備的運轉年數作為商品的年份數標識。這種做法實際上是提供了虛假錯誤的信息,極大的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參考文獻
[編輯]- ^ Mike Voelkel, Actuary
- ^ Old Vine Tinta Port. [2014-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 ^ The Tinta Solera. [2014-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