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黨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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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藍黨獄是指發生在明朝初期洪武年間的一系列政治案件,主要包括胡惟庸案藍玉案

背景[編輯]

明太祖朱元璋的統治初步鞏固後,他對王朝內部權勢烜赫的王侯將相愈來愈猜疑,加上有些功臣的驕縱違法,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顯得更突出了。

經過[編輯]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朱元璋以「擅權植黨」的罪名殺了中書省左丞相胡惟庸,右丞相汪廣洋也遭賜死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興大獄,李善長等開國功臣都被以與胡惟庸交通謀反罪名被殺,「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標病逝。洪武二十六年,藍玉案發:藍玉被人告發謀反,於是又牽連一大批武將及朝廷官員,「族誅者萬五千餘」。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又在南北榜案中指責一些官員是胡藍黨人並將他們凌遲

顧誠在《沈萬三及其家族事跡考》中說朱元璋是在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去世的,二月間病體纏身之時仍力疾作出「凌遲」在押成丁「胡藍黨人」和斷沒田口家財的決定,可謂至死方休。胡惟庸與藍玉兩案,合稱「胡藍黨獄」。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