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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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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士廉(?—?),[1]北宋常山(今屬浙江)人。

為人風流倜儻。[2]慶曆初年擔任永興軍節度推官[3]。慶曆四年(1044年),任確山知縣[4]鄭戩主持陝西北軍事時派邊將劉滬築水洛城,又遣著作佐郎董士廉助之。不久,鄭戩被免職,繼任的涇原路鈐轄尹洙下令放棄築城之舉,劉滬拒絕。[5]尹洙命令張忠「往代之,又不受」。尹洙改派狄青將劉、董二人逮捕,入德順獄,按軍律當斬。[6]歐陽修余靖等人皆上本陳說「利害」,為劉滬辯冤,力主恢復築城,皇帝採納歐陽修的建議,將尹洙調職,並釋放劉滬、董士廉,劉滬被派回水洛城,董士廉罰銅八斤後被調職。

註釋[編輯]

  1. ^ 涑水記聞》作董士濂
  2. ^ 宋史·田京傳》
  3. ^ 《歐陽文忠公集》卷八○《永興節度推官董士廉可著作佐郎制》
  4.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五一
  5. ^ 續資治通鑑》卷四十六:「先是韓琦以修水洛城為不便,奏罷之,鄭戩固請終役。琦還自陝西,戩罷西路都部署,改知永興,又極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罷,命劉滬、董士廉督役如故。」
  6. ^ 《默記》云:「董士廉,關中豪俠之士,佐劉滬同擅築水洛城,尹師魯(洙)大非之。其後狄青帥渭,希師魯意,以滬擅興,械送獄,將案誅之。時士廉巳罷幕府至京師,青請於朝,檻車捕送,欲至渭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