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訥
外觀
董訥(?—1701年),字茲重,號默菴、柳村,山東濟南府平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康熙五年(1666年)丙午科山東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六年(1667年)丁未科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十九年(1680年)升侍讀學士,二十三年(1684年)升禮部右侍郎,二十五年(1686年)改吏部左侍郎,二十六年(1687年)三月任江南江西總督,二十七年(1688年)降五級調任,江南士民為其立生祠,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帝南巡,當地有人執香跪在董訥生祠之前,請求讓董訥復官,重回江南。康熙帝回京,對其笑言:「汝官江南惠及民,民為汝建小廟。」同年三月董訥起為翰林院侍讀學士、漕運總督[1],三十一年(1692年)改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十三年(1694年)康熙帝召大學士、九卿以及河道總督于成龍入對,斥責于成龍誣陷前任河道總督靳輔為明珠黨羽,再斥責董訥與戶部尚書王騭、內閣學士李應薦附和于成龍,王騭等具疏引罪,董訥、李應薦被奪職,四十年(1701年)卒,賜祭葬。
著作
[編輯]著有《西臺奏議》、《兩江疏草》、《督漕疏草》、《柳村集》十二卷及《華琯集》六卷。
家族
[編輯]子董思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進士。孫董元度,乾隆十七年(1752年)進士。
參考文獻
[編輯]- 趙爾巽等. 《清史稿》.
外部連結
[編輯]- 董元度及其家族 平原新聞網
| 官銜 | ||
|---|---|---|
| 前任: 王新命 |
兩江總督 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己丑-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丁酉 (1687年4月22日-1688年4月24日) |
繼任: 傅拉塔 |